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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米砾已经完全非彼米砾,他是要好好干一场了,我明白。

  我还是替米诺凡感到高兴的。一儿一女,有一个争气的就好。这么一来,我又被自己自暴自弃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我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去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去见他。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半年了,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自己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地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得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读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机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得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是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窍,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地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的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对于他而言,也应该是这样,如果真能完全彻底地忘掉我,是不是代表以前的一切都只是属于我米砂一个人的幻觉呢?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另外,如果米砾说的那个“天大的秘密”真的是真的的话,我们还有多少时间来得及去后悔或者是怀念呢?

  而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似乎还有点胡茬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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