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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也许,人和人之间是有情感的债务关系存在的。

  也许,我在替我妈还她欠周伯的债。

  这样想虽然很无厘头,但至少会让我觉得,有很多问题是命中注定的,来了就来了,逃也逃不掉,接受它,并去解决它,才是唯一的办法。  那一个漫长的夏天的夜晚,我很想问自己却很怕问自己,我期盼已久的爱情,在我的高二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它是不是真的悄然来临了?

  (3)

  但不管怎么说,我首要的任务是迎接我的新学期。

  开学的第一天,当我穿着那条Scofield的裙子低调地出现在教室门口的一刹,还是艳压群芳了。几乎能听见班上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女生压抑着的惊呼,还有箭一般向我射来的嫉妒的目光。

  比我有钱的没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没我聪明,所以,我完全能宽容并且体谅她们对我的嫉妒之心。

  一切都没有变,学校还是那个学校,教室还是那个教室,我的同桌还是田丁丁。变的是我的心,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老是飞到别的地方去。

  “林枳坏。”田丁丁嘟着嘴对我说,“一个暑假都不理我。”

  “手机停机了,电脑坏了。”我说,“不知道怎么找你才好。”

  “没事啦。”她咧开嘴笑,“谁都知道你是大忙人。可是我真的很想你哦,我从上海带啊好吃的回来给你,喏!”

  她掏啊掏,掏啊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已经快化了,看上去皱巴巴的。

  “进口巧克力。”她像一个销售小姐,“味道好得不得了噢。”

  我勉为其难地接了过来。

  “尝尝嘛。”她说,“告诉我你喜欢不喜欢?”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田丁丁。这个对我一直好得不得了的女生,总是执着地付出也不管对方到底是喜欢不喜欢。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她真的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仅没脑子,而且很土,平凡之极。自从我跟她成为同桌之后,她动辄就向我借我的服装杂志,然后按照巴黎本季最新的流行风尚把自己武装起来。只是很可惜,她买的那些东西,都是地摊上的便宜货,金光灿灿恶俗无比,而她一向良好的自我感觉,又给了她坚持下去的非凡勇气。

  今年流行公主风,这个傻女居然就去女人街买了一条粗制纱布的蛋糕裙,配着一双银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假扮公主的小丑,只要再在腮边涂上两抹红,立马可以去马戏团登台表演!不过说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单调无趣了。

  我终于看不下去,指导她去一间小店买了一件浅粉色短袖T恤,一条款式简单但裁减不错可以掩盖她大象腿的牛仔裤,终于让她看上去像点人样。

  她从此对我感恩戴德。

  其实让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知道他最想要什么。

  相比之下,挑对那个感激你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难题。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只多么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点得意地承认,当初我挑选她当我的朋友,是挑对了人。

  她那直线条的神经,完全不懂得掩饰她对我的崇拜,而且,这种崇拜被她演绎得不含一丝杂质。为此,她跟班上一个对我极其看不顺眼又无可奈何的普通女生庄悄悄几乎天天要闹矛盾。

  比如课间时,她每次自己倒水,都会替我也抢上一杯。庄悄悄恨得咬牙切齿,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庄悄悄拼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锐地发现我来例假的周期,这样,那几天,我那并不保温的水杯里,必然是无时无刻不装着热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告诉她我有过痛经。

  我无从知晓她的来历,也并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却是,她一定在一个比我宽容得多温暖得多的环境下长大,才可以如此顽固地没心没肺。或许,她的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幼儿园老师也说不定。我习惯思考过度的大脑又开始畅游。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实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幸福。

  我们年少的幸福,其实都是那么来之不易。

  当然,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爱上周楚暮了,不然,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么愉快和激动呢? 我甚至为他逃课了。换在以前,逃课这件事在高材生美女林枳的身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呢。  在这之前,我们每天发很多的短信。短信内容稀松平常但在我看来却早已暗藏波澜,他喜欢我,这是一定的。

  周楚暮是一个骄傲的人。虽然他的骄傲被他自己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所掩盖,但我了解他。天中的制度是很严格的,我们平时要出门,一定要有老师的批条。而周楚暮绝不会在校门外傻等一个女孩几个小时,只为了能有十分钟见上一面。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对我说:“我很忙,所以,如果你想我,请来找我。”

  “如果我不去呢?”我问他。

  他嘻笑:“无所谓啊,随你便啊。”

  几乎是毫无抵抗地,我没尊严地让了步:“你,会在哪里?”

  他在电话那边哈哈哈哈地笑。

  我第一次去“算了”,是在晚饭之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跑出了校门,一路小跑到了酒吧街。

  看到那远近闻名的“算了”的大门,我直接冲进去:“我找周楚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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