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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我回了信,也很简单:谢谢,晚安。

  虽说因为于枫,昨晚的我多少有些难尴,但我相信这些误会迟早都会消除。晚上有过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细细家的,不过她没有说话,“卡嗒”一声挂掉了。我也没有打过去。还是不要解释最好,越描只会越黑。

  我只希望她不会太过烦恼。我也相信她不会,照她的性格,应该会比我更先忘了这件事才对。

  我写给博文的故事开始变得越来越长,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若即若离》。博文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他虽然离去却又仿佛从未离去,让我不忍回忆却又偏偏回忆。我一边敲下一些细节一边更多地认识自己,在这之前,我从没想到自己竟是这样一个怀旧得要命的人。

  那晚的写作相当的顺利,写到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我会回来的,无论我走得多远无论我走到哪里”的时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删掉了那个句子,那个酸酸的句子,我不情愿看到它。

  凌晨二点,我写累了,又睡不着,于是跑到阳台上去看星星。对面阳台上的窗哗的一下拉开来,是凌夏,他正在抽烟,烟头在黑暗里忽明忽灭。

  “嘿!”我说,“唱歌可要保护好嗓子。”

  他笑:“这么晚还不睡?”说完了又紧接着说:“可别告诉我你睡不着。”

  他先知先觉,我要出的话只好堵在喉咙口。好半天才转换好话题:“对了,你的乐队叫什么?我一直忘了问。”

  “秀水街。”他说。

  “你好像对秀水街情有独钟?”我好奇地说。

  “小妹妹,这可不是我喜欢的话题。”他狠狠地灭掉烟。

  “对不起。”我说,“我睡觉去了。”

  “敏感的小姑娘,所以容易受伤。”凌夏说,“即然都睡不着,不如我们聊聊吧。”

  “我可不愿意再为一个陌生人受伤。”我开始反击。

  他笑:“高三很苦吧?”

  “废话,难道你没念过高三。”一说到高三我就浑身没力气,于是把手肘放在阳台上,撑起我的下巴。

  “当然念过,念书念到眼睛滴血。天天对自己说,你考不上就完了,考不上你他妈就去死吧。”他说粗话,不过并不显得粗俗,一双眼睛在夜里闪着迷人的光茫。

  “我很喜欢你的歌词。每一首歌。”我由衷地说。

  “听说你作文很不错,常常发表文章。”

  “你听谁说起?”我惊讶。

  “和叶阿姨讲电话的时候她提起的。”凌夏说,“我在和她商量,要把这边的门窗都换掉,以后就可以在家里排练了。”

  呵,真没想到他和别人讲电话时居然会提到我。

  “你学什么专业?”对他好奇,我继续采访。

  “国际贸易与金融。”他很老实的答。

  “哇,你一月拿不少钱吧。”

  “多少算多?”他机智地反问我。

  “吃喝玩乐足够就行。”我说,“再说你赚两份工资,很多人都想的啦。”

  “唱歌不赚钱。信不信由你。”他说,“我只希望可以把乐队养起来。”

  “你挺白痴的。”我说他。

  “都这么说。”他照单全收。

  “我也挺白痴的。”想起博文,我骂自己。

  “会忘掉的。”凌夏完全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安慰我说,“偶尔想起,痛也是一刹那而已。岁月会把你渐渐地变得无情,呵呵。”

  他的口气多像叔叔。

  我沉默,再次跟他说再见。

  “好好睡。”他叮嘱我,“一觉醒来,艳阳高照。”

  “下周末我再去听你唱歌。”我说。

  “高三咧,”他扫兴地说,“别太任性。”我转身走掉。关上阳台门的时候,想起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和某人挺像。

  我真的,挺,白痴。

  星期一一大早,叶细细在学校门口等我。见了我,忸忸捏捏地说:“对不起呵,前天发酒疯咧。”

  我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拍拍裤子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事?我早忘了。”

  “嘿嘿嘿。”她不好意思地笑着,拍马屁似的过来要替我推车。我赶紧说:“拉倒吧,你细胳膊细腿的,被人看见还以为你欺负你。”

  “你就欺负我吧。”叶细细肯求地说,“你看我居然说出那些混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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