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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好吧,就让我来试试,如何跟一个十四岁的小朋友做好朋友。”她拍了一下手,深吸一口气,好像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一样。

  我正担心她是不是嫌我太嫩的时候,她很快又补充说:“不过小安,我觉得,你和其他任何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都不一样。”

  好吧我承认,其实她说得没错。

  第6章

  春天再来的时候,我的人生已经有了诸多变化。我升入初二,个子长高了,我当了班长,我们搬入了新家,我和刘二,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新家在一个高档的小区内,是顶层,还有个很大的屋顶花园。我爸特别在花园给我放置了一个秋千。说起来这真是很滑稽的一件事,小时候他希望我像个男孩,大大咧咧一往无前。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没有公主病,反倒成了他的心病。就在前不久,他还专门找来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娘替我量身订做新衣,各种款式各种花色各种布料,但我还是宁愿整天穿着我的校服和运动服,外面再套上我灰扑扑的羽绒服。

  没什么,就是自在。

  我把那些新衣服统统扔在衣橱里,让它们睡大觉。对此我爸极为不满,吃饭的时候,他忽然问我:“爱玲阿姨给你做的衣服,你怎么不穿呢?”

  我回答他:“没合适的场合啊。”

  “又不是晚礼服,要什么场合。”他哄我说,“明天穿上呗!”

  我说:“你对那些衣服那么关心,是因为它们很贵吧。”

  他说:“怎么会?布料是我们自己的,人家友情帮忙,只收了一点点手工费。”

  手工费!还真想得出!那个叫什么爱玲的老板娘,一看就是在打他的主意。我不否认她很漂亮,但是漂亮又不能当饭吃。光看看她女儿就知道她心术肯定正不了。并且有一次我就亲耳听见她跟我爸讲,要是将来她家小薇考不上天中,还要请我爸帮忙什么的。我爸那个傻瓜,这边动不动跟我说维维安你要自己努力考上天中哦,爸爸最不喜欢求人,那边却拍着胸脯对她说没事没事全包在我身上!你说我气不气?

  所以,我才不要穿着她做的廉价衣服,替她做免费的模特,好让她以此为砝码,趁机向我爸提出更多非分无礼的要求来。

  “你觉得爱玲阿姨手艺如何?”偏偏我爸还在不折不挠地问。

  “就那样吧。”我吞下一大口饭。

  “怎么会呢?”他说,“大家评价都很不错啊。去年她替我们厂设计的几款服装,投入市场反响都相当不错,有一款在网上好几次卖断货。”

  “那她也应该赚了不少吧。”我说。

  “双赢。”我爸嘿嘿笑。

  “小心被人骗,别忘了你自己是黄金单身汉!”看他那忘形的样子,我觉得我实在有必要提醒一下他。

  “胡扯啥!”他骂完我,忽然很紧张地问我,“听说现在的孩子都早熟,在学校里都成双成对的,到底是不是这样?”

  “是啊。”我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他把筷子拍到桌上,一本正经地告诫我:“维维安我吿诉你,你不可以乱来的哈!不然我一定家法伺候!”

  “那你也不许乱来。”我说,“别说我没提醒你,做生意这种事,千万不能和感情搅和在一块。”

  “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呢?”他装作完全听不懂我在说啥,重新捡起了筷子开始扒饭。

  我点到为止,暗自得意。

  吃完饭是我洗的碗,新厨房真大,热水放起来哗啦啦的。水像鱼儿一样游过手背,空气中有我刚洒的空气清新剂的芬芳,苹果味的。新家的一切全都是新的,旧房子里的家具因为都用不上,所以全没带过来。离开那儿的前几天,我发现我爸在小阁楼的门上细心地钉上了小木条。只是他不知道,小阁楼的窗户早已经被我做了手脚,看似关上了,但只要从外面稍稍用力一推,就能顺利推开。

  我偶尔还是会回去看一看。但那只是我孤独的纪念,无人知晓。

  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去刘二那里坐一坐。我一开始接触刘二的确是怀着某种目的,但后来我开始真的喜欢上她,这个外表一片沸腾、内心却藏着一块巨大坚冰的女孩。我喜欢有故事的人,喜欢陷在她办公室那个柔软的沙发上听她长篇大论地跟我说故事,说她混乱的家、她走过的地方,以及她那些五花八门的恋情。

  刘国栋一共娶过四个女人,刘二的母亲是刘国栋的第三任妻子,刘国栋在她一岁那年丢下她和她母亲,跟刘翰文的妈妈结了婚。因憎恨父亲的无情,讨厌母亲的逆来顺受,刘二有过极为叛逆的青春期。十四岁那年,母亲改嫁,做了他人的继母,刘二选择了离家出走,陆续走过很多地方,认识很多的男人。每一次爱,她都是飞蛾扑火,燃烧死去,再凤凰涅槃。最刻骨铭心的是她曾经跟一个快四十岁的老男人在一起生活过两年,那是一个所谓的摄影师,热爱单反,穷困潦倒。为了他热爱的某款哈苏镜头,刘二曾经被逼去当坐台小姐。但这段爱情 最终无果,他们大吵一架,用最恶毒的话攻击对方,为了彻底决裂,刘二当着他的面跟年轻的男孩亲热,并开口叫他爹爹,在对方灰败的表情里与过去的自己说再见。

  之后她又谈过无数次恋爱,但时间最长的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刘二曾给我展示过她手腕上的伤疤,那些都是她失恋后用小刀或者烟头给自己留下来的。虽然经过岁月的洗礼,伤口已经变淡,但那些蜿蜒的痛,却也清晰可见。父亲在山东找到她的时候,正好是她十八岁的生日,她和三个男人同居一屋,白天睡觉,晚上出没,日子已经坏到不能再坏的地步。

  她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肯跟着他回来吗?”

  我说:“绑你还是求你?”

  她摇摇头说:“都不是。是我看见了他的白头发。我忽想起上一次见他,他还是个年轻人,银姑娘们讲起段子来精神抖擞,怎么一眨眼,他都变成老头了?于是我就跟他说好吧,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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