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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对于美丽叶莎并不沾沾自喜,她觉得女孩子除了美丽之外还要有内涵,比如苏眉。大大方方也很重要,比如倪蔚佳。叶莎很幸运有这两个女生做自己的好友,她是到了高中才和她们成为好朋友的。十六岁那年叶莎作为特长生被招进了江中,江中是江城最重点也最有实力的中学,进了江中就等于进了大学的校门。在那年秋天的校节术节上,叶莎的独舞《鼓女》几乎震住了全校所有的师生,大家都记住了叶莎这个名字。那阵子,她几乎天天能收到男生们寄过来的情书,上面写满了各种各样称赞和仰慕的字眼。不过叶莎都不在意,她最记得的倒是苏眉对她说:“在这之前,我真不知道一个女孩舞蹈起来竟可以是这么的美!”

  女孩赞美女孩,听起来更让人觉得真实。更何况在初中的时候,班上几乎没有女孩喜欢叶莎,她总是独来独往,心事无人知晓也不想让人知晓。

  是苏眉让她第一个懂得友谊的美好。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清晨,她收到了苏眉送她的礼物——一幅画。画上就是叶莎起舞的样子,红色的纱巾在叶莎的身后轻轻飞舞。苏眉说:“看了你的舞蹈,忍不住画了这张画。喜欢吗?不过说真的,你不跳舞的时候表情总是有点冷淡,没有跳舞的时候好看呢。”

  叶莎看看苏眉笑了,她真的非常喜欢,就这样和苏眉成为好友。后来通过苏眉又熟悉了倪蔚佳,倪蔚佳有一幅天生的好嗓子,叶莎很喜欢听她唱歌,也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天天跟她在一起,叶莎觉得自己也开朗了不少。

  相对于别的女生,叶莎是太文静了一些,不过妈妈说:女孩还是文静一点好,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在这个古老的小区里,叶莎是妈妈和爸爸的骄傲,大家看到爸爸妈妈都说:“你们家莎莎将来会有出息,你们就等着享她的福吧!”

  “我们哪要享她的福啊,”叶莎爸爸说:“只要她将来过得比我们好我们就满足喽。”叶莎爸爸在老区的一所小学做教导主任。学校不大,学生不多,校舍也很简朴。但在这一带爸爸教书出了名,常常有人把孩子送到家里来让他辅导。爸爸对那些孩子很和气也很有耐心,一道题可以来来回回讲十次也不嫌烦。

  没事的时候,爸爸就是坐在家里看看书或是和女儿聊聊天,很少出去玩。不像倪蔚佳的爸爸整天在外赌钱,更不像苏眉的爸爸,一走就了无音讯。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如两个好友,但是叶莎觉得自己是她们中间最幸福的一个。

  不过,在这片老区里,最有名的不是叶莎,也不是叶莎的爸爸。而是叶莎的邻居——大名鼎鼎的作家朱尔。

  朱尔家比叶莎家大多了,是两层的小楼,院子里长满了各式的草和不知名的小花。尽管从不打理,也不见破败。在叶莎的记忆里,朱尔总是很孤独地守着那幢老屋。听说他家里的人都出国了,不知道为什么朱尔没有跟着出去。一个人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扣子掉了,就拿过来给叶莎妈妈订。妈妈做了好吃的,也会吩咐叶莎送过去。妈妈对叶莎说:“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朱尔的妈妈可没少帮我们,人不能忘恩负义。”

  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叶莎叫他朱叔叔。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一买礼物就是气球,不会换花样。爸爸和朱尔下象棋,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因为朱尔赢了,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玩腻了,就当足球踢,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踩得砰砰砰的,很开心也很过瘾。

  叶莎是大了点才知道朱尔的爱好不是下棋,而是写小说和散文。一开始朱尔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些文章,直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才出了他的第一本书。那一年叶莎十岁吧,还不懂什么叫小说和散文。只记得朱尔把书拿过来送给爸爸。爸爸很开心地说:“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们来好好庆贺一下!”

  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一边吃一边对朱尔说:“你也该找个老婆了,成了家立了业有个人照顾你也好啊!”

  “是啊!”叶莎也在边上插嘴说:“朱叔叔你找了老婆就不用老是麻烦我妈妈给你订扣子啦!”

  朱尔哈哈大笑,摸摸她的头发说:“叔叔娶了一只钢笔,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

  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爸爸说:“这就是比喻,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说明笔对他的重要性!”

  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人也越来越有名气,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还特别采访了爸爸,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爸爸发挥得很好,在镜头前不慌不忙,妙语连珠。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对爸爸竖起大姆指,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

  叶莎念中学了,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朱尔对爸爸说,让她学骑车吧,你们早上没空,我带着她去上学,反正我不坐班,时间机动。

  “怎么可以麻烦你,”爸爸说:“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啊!”

  “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朱尔说:“我算计得好着呢,送莎莎,也可算是晨练,天天坐在书桌前,骨头老得快!”

  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朱尔也没少帮忙,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尽心尽力地护着她。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精彩处,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放学时接着讲!”馋得叶莎上课时也老想着他的故事。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叶莎终于可以独自上路后不久,朱尔宣布他要结婚了。

  结婚后朱尔就把家搬到了闹市区。叶莎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了他的婚礼,还去闹了洞房,那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装潢得极为雅致。有一个很大很宽的露台,大到可以在上面跳舞。新娘子也很漂亮,有一个很听的名字叫如意。听说她是朱尔的忠实读者,比朱尔小六岁,她们是一见钟情,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叶莎永远也记得第一次看到如意,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着叶莎甜甜地笑,叶莎叫她阿姨,她调皮地一笑说:“叫如意姐姐!”

  “可是我都叫他朱叔叔啊!”叶莎指指朱尔说。

  “那也得叫我姐姐,叫阿姨多老啊,我还不想那么快老呢!”如意伸出手来摸摸叶莎的长发,说:“你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你才漂亮。”叶莎由衷地说:“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新娘子。”

  朱尔听见了,讽刺她们说:“女人互相吹捧起来真是要了命!”

  如意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朝着她打过去,嘴里喊着:“不许叫得那么难听,什么女人啊,我才不想那么快老呢!女生,叫女生。”

  “好好好,叫女生。”朱尔好脾气地说:“女生老婆莫气,生气老得快不说,还容易伤身体!”

  如意就真的不气了,趴在朱尔的肩头,给他一个吻。

  把叶莎羞得掉过头去。

  回到家里妈妈就说朱尔妈妈这下该放心了,朱尔这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三十岁才结婚,但是娶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花再多的钱也值得。又叹气说:“象朱尔那样的房子,我们怕是一辈子也住不上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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