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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我一口气说下去:“等咱有了钱,天天去做美体。咱想瘦哪里瘦哪里,想大哪里就大哪里。贵宾卡一次买两张,上半身用一张,下半身用一张……”

  “好啦好啦,”阿朵打断我,“都是网上学来的吧,嘉璇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对着电脑,那样皮肤会衰老得快,当心以后被王乐平给甩了!”

  阿朵不提王乐平我还兴高采烈,她一提王乐平我就焉了。

  王乐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也一丁点儿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艺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别后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机往床上一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新手机了,以后发短消息什么的就方便许多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交出来!”我像恶霸地主。

  “卡一起给你,留我买手机的一千二百块就行。”他可怜巴巴地往外掏钱包。

  “算啦,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是那种喜欢花男朋友钱的女人。把他的钱包推回去,我好心劝他说,“去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离市区近点的。我每次来这里,都跟郊游差不多。”

  “这里空气好么。”王乐平说,“再说了,现在将就点,钱存起来以后好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么。”他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

  但是可怜的他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资坏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王乐平总是肉麻地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远,他依然好脾气地笑。

  好脾气的王乐平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所以虽然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用叶阿朵的话来说:这简直就不是童嘉璇。

  不是没有想过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个很怕寂寞的女孩,这是我的致命伤。

  无聊的时候,我依赖网络生存。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奇妙的世界,我最初进入它的时候多半是玩QQ,好友上一大串的名字,我十指飞扬同时和无数陌生人讲话不断地挑战自我。这种文字游戏对于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讲可谓是驾轻就熟。最辉煌的时候,我在网上同时泡过三个GG,还有一个为了我差点自杀(当然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呵呵),最刺激也最失败的一次是有一个同城的GG非要和我约会,就约在市中心的广场喷泉旁边,我受不了诱惑拉了阿朵和我同去。谁知道竟遇到正在广场上替公司搞促销活动的王乐平。弄得我手忙脚乱,只好做手势让阿朵去替我赴约。聪明的阿朵很快领会我的意思勇敢地去了,但是没过三分钟就尖叫着跑了回来,我问她:“咋了?”

  阿朵趴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说:“你这天杀的丫头在网上都做了些什么呀,我才说第一句话他的手就放到我腰上来了!”

  “哈哈哈,那人帅么?”

  “呸,我光顾着逃了,没来得及看!”

  色狼当道哦!

  从此我再也不敢轻易见网友,而是喜欢上了在论坛上发发贴子,我有一篇描写我和王乐平恋爱故事的贴子叫《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在网上连载的时候曾经突破了十万次的点击率,这让我飘飘然好一阵子,差一点儿敢想自己能成为一名大作家。但网上的辉煌总是来得快也消失得快,论坛一日一日被飞快的刷新甚至因为没有交费而被删除,只有王乐平把那篇文章给DOWN到软盘好好保存了下来,还兴奋地对我说:“等咱们儿子长大了给他看,瞧瞧他爸当年是怎么追他妈的!”

  王乐平说这话的时候高高举着那张盘,脸上的表情严肃得滑稽,让人感觉像是举着一个炸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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