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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


  “还有,你不要早早地承诺,又逼着我同意。一年两年的时间都够长,会发生许多的事情。你想想,一年前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呢?那时你正向我推销一个医学博士,而你当时那个女朋友,现在已经成了小明生。那时,你曾经想过会有现在这种局面吗?”

  “”

  “所以,以后怎么样,等我回来再说吧。你不要给自己戴上这么沉的枷锁。”

  “嗯,你说得对,一两年的时间足以发生很多事情。所以,起初我觉得可以让你等上一两年,让这些事情都消散。但是现在,我突然发现,我自己都不能等待一两年,我怕夜长梦多,横生枝节。所以,我打算向我父亲请罪,再请他去向林阿姨提亲,我们马上就结婚。我宁可背负罪名,也不愿冒险。何况这罪名本来就是我该背的。”

  和和的脸吓白了:“你不能!我妈妈会怎么想?郑伯伯又会怎么做?我妈会对我失望透顶的,而郑伯伯说不定会把你关起来,永远不让我见到你。”

  “不会的,他喜欢你,至多把我揍一顿,我又不怕。”

  “他若知道这些事情的罪魁祸首是我,就不会像以前一样喜欢我了。郑伯伯最近身体不好,你不要气他。”

  “跟你没关系的,你别这样想。林阿姨那边,我会去解释。”

  “不行,你不能跟他们提。”和和几乎要哭出来,“你如果亲自去告诉他们,那我一定会跑掉,跑到你找不到的地方。”

  “你什么都不需要做,一切交给我。以后不许再自作主张,有事要跟我商量。”

  “可是你得先答应我不会去跟郑伯伯和我妈讲。”和和也不管他愿不愿意,用小指钩住了他的小指摇晃几下,权当他已经允诺。

  早晨和和被敲门声吓醒,王阿姨喊她吃早饭。

  她本是那种醒来以后整整五分钟都不能恢复神志的人,但此时却一身冷汗地瞬间清醒,左瞧右看,原来躺在自己的床上,再摸一摸身上,好端端地穿着自己的睡衣。她的心又放回肚子里。

  如果在革命年代,郑谐一定非常适合做地下工作者。

  郑谐又端坐在餐桌正位上翻着报纸,听见她的动静,抬眼看着她单脚从楼上一直跳到餐厅,那表情似乎觉得她那样子非常有趣。待她坐稳了,他又将目光重新落在报纸上,令和和一度疑心,昨天就是春梦一场。

  似乎以前也做过那种太过真实的梦,梦里熟人熟物,鲜活无比,醒来时不免疑心这到底是谁,还是昨日的事情。

  她盯着郑谐的脸,想看出一点与平常不同的神色来,郑谐发觉被窥视,很合她心意地将目光投向了她。和和的脸泛出一层粉丝,伸手抓住领口,仿佛怕走光。其实早晨她仔细检查过,她全身上下都没留下什么痕迹。真疑惑,其实后来那次明明做得很剧烈。

  郑谐这回真的笑起来,探过身去从她身上取下一根头发。

  这动作很寻常,平时他也经常做,但此时和和却几乎从座位上跳起来,幸好郑谐及时按住了她的肩膀,阻止了她的进一步行动,才没被王阿姨看出什么来。但是不懂人话的猫小宝一直在鬼头鬼脑地看他俩。等到郑谐出门去公司时,见风使舵的猫小福颠颠地跟出去,一直目送郑谐上了车,谄媚至极,全无猫格。

  以后的几天里,他们的生活渐渐恢复了正常。郑谐去上班,偶尔晚上有应酬但是不喝酒。和和还是画画图,缝缝布,或者上上网,还买了一堆课本准备偶尔用用功。按先前的计划,她本来也想准备考试的,但既然郑谐神通广大可以让她在非正常时段插班入学,那她就乐得懒散一下,反正她对学历什么的本来就没兴致。

  他俩在大多数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比如和和出去念书,至于是真正读书还是出去玩,随便她。这个问题算是郑谐胜利。至于何时结婚,何时让父母知晓,和和坚决不肯点头,郑谐屡次说服不通,深感无奈。这一点姑且算和和赢。

  和和经常半夜时分以梦游状态摸到郑谐的卧室去。

  这有点像以前郑谐高考结束的那个假期,因为他将要离开,聚日无多,所以他走到哪儿和和都想跟着他,那年他跟着郑谐爬山下海打球逛夜店,把小跟班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今又似乎回到那个时候,至少她的心情是那样的。

  虽然郑谐对她的到来很少表示欢迎,但也不怎么拒绝,她的偷袭计划里,每两次至少有一次是成功的,令她小有成就感。

  不过在这件事上和和很自卑,因为他与郑谐有点缺乏默契,尽管郑谐的技术相当好,可是每次仍然有点像喜剧片加灾难片。出于对另类艺术的欣赏,和和还算是乐在其中,但郑谐就非常克制压抑,她疑心再多几回,郑谐会被她弄成性冷感。所以对于他从来不主动地去碰她,和和深表理解和同情。

  这两人如此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快半个月,王阿姨似乎什么都没发现,每日笑眯眯,神色无任何异常。

  或者是郑谐跟和和装得太像了。在卧室之外,他们的相处那叫一个道貌岸然。在屋里的时候,他们通常也是安静的,而这间房子的隔音又实在是太好。

  神色异常的只有猫小宝,它经常在和和身上蹭够了,又跑到郑谐那边把他嗅来嗅去,然后再回来嗅和和,不知道是否嗅到了奸情味道。和和越发怀疑它的体内藏着一条狗的灵魂。

  周末是个难得的风和日暖天,因为和和一直在家中闷着,郑谐要带她出去透透气。这座城市熟人太多,不想惹了是非,所以他们开车去了毗邻的另一座海滨城市。其实以前郑谐他们两人也常一起出游,倒从来不曾想过要避讳别人,因为那时心里坦荡荡,当然不会心虚。

  邻城更暖和,有些时尚女性已经穿得春意盎然。和和穿着厚厚的外套显得不合时宜,以至于到那儿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商场买衣服。

  郑谐牵着她的手,像大人牵着孩子,一件件亲自替她选,把她扮得怪里怪气,跟以往的样子截然不同。

  “我们不是只住一晚上吗?买这么多衣服做什么?”

  “以后也用得上。”郑谐拿了一顶像水果蛋糕一样可爱的帽子扣到她的头上,一会儿又换上另一顶,“你喜欢吗,两个都买下如何?”

  和和再度证实了一个猜想,其实真正喜欢芭比娃娃的是郑谐,只是碍于性别无法正大光明地喜欢,只好将收藏的任务转移给她。

  只是她自己距离芭比娃娃的标准差太多。杨蔚琪才像,无论模样装扮还是举止。所以她不允婚是正确的,免得他抉择错误,不忍舍弃。

  其实和和对旅游没有太多爱,而且这城市从小到大又来过数次了。两人开着车一路游荡,遇见顺眼的地方停下,一天下来,倒是吃了一肚子小吃,买了一堆玩具。

  晚上他们住一幢临海的别墅里,灰墙白窗红屋顶,格局精巧,风景秀雅。和和很感兴趣,几乎把每块砖和每一件装饰都研究了一遍,还在纸上画了图,“多好呀,跟童话一样的屋子。我小时画过很多这种房子,外观几乎一模一样,你还记得吗?等春天的时候,如果墙上有牵牛花或爬山虎就更好了。”

  “好,我记得找人来种。”

  “你的屋子?我以为是你朋友的。”

  “当然是我的。几年前路过这儿,觉得这种样子特别熟悉,想起你以前刚学画时,画过很多这样的房子,就买来作投资。那时房价还很便宜,很合算。”

  屋子里没别人,两人不必像在老屋子那边一样顾忌着王阿姨,闹得厉害。主凶当然是筱和和,她缠着郑谐陪她玩老掉牙的捉迷藏游戏,结果当然是她怎么都找不到郑谐,而不管她怎么躲郑谐总能找到她。

  反反复复几回,郑谐失去了耐性,把她从最后一个藏匿处揪出来,一路扛上楼。于是卧室又有点像动物实验室,某只实验对象按惯例在正式实验开始前一碰就痒,一痒就叫,自己笑得缩成一团,把实验操作者累出一身汗。

  很久很久以后,当筱和和的精力和体力都被打磨得差不多了,房间终于又安静了。

  撇开总是脱线的前戏,进入正题时两人配合还算默契,而且渐入侍境。事后,两人汗水未消,皮肤温度未退,和和趴在他身上,耳朵贴着他的心脏位置,用手机的秒表功能测着他的心跳:“才六十八下。刚才那种运动量难道很小吗?”她又开始测自己的。

  “筱和和,你真无聊。”

  “嗯,还有点无耻。你失望了吧。”

  “还好,新体验。”

  她继续趴在他身上,脸埋进他的胸口,手指在他身上画着奇怪的图形,闷声闷气地问:“你觉得郑伯伯喜欢我妈妈吗?”

  “应该很欣赏。”

  “我妈妈也是。可是这么多年其实从我的角度看,似乎什么阻碍也没有,但是他们装得比君子更君子,如果没有第三人在场,他们根本不会单独说一句话。”和和沉默下来。

  “继续。”郑谐说。

  “你家人不会喜欢我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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