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酒小七 > 隔壁那个饭桶 | 上页 下页
八〇


  他站起身,在各个房间游荡,目光终于落回到他刚刚拿的包裹上。包裹里是他昨天下单买的微型摄像头。他现在无所事事,恨不得立刻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于是自己跑到门口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方,背靠在白色的墙壁之上。它的体积小,主体又是白色,几乎要和墙壁浑然一体了,所以不太容易察觉。

  摄像头连接电脑,监视着他家门口那一块地方,如果蓝衫经过,他就能够发现,这样就不用一直看猫眼了。

  好吧,一直盯着电脑看也没强到哪里去……

  宋子诚比较厚道,没选太贵的地方。吃饭嘛,重要的不是吃什么,而是跟谁一起吃。

  他隔着饭桌看蓝衫,一时间又有一种被晃了眼睛的感觉。她实在太漂亮了,一颦一笑之间,既纯情又妩媚。难得的是不管纯情还是妩媚,都很纯粹和自然,不含一点杂质。美人在骨不在皮,大概就是这样。

  宋子诚有些高兴。今天蓝衫愿意让他送她回家,还请他吃饭,这是很明显的进展。难道她终于想通了?或是本身就对他有些意思,现在愿意把这层关系明朗化?

  想来也是。他这些天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她有不少人追,若是再装傻,就太矫情了。

  宋子诚眉目舒展,脸上带了些不易察觉的笑意,冷峻的面部线条因此而变得柔和,仿佛岩石上突然开出了花朵。

  路过的服务员看到这位衣冠楚楚的大帅哥用那样深情的目光盯着他的女朋友,一时间满心脏冒粉红泡泡,感动得要死。可惜的是女主角太不自觉,光顾着吃吃喝喝。

  所以说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哼!

  吃完这顿饭,宋子诚又趁热打铁地约蓝衫去骑马,蓝衫也答应了。这让宋子诚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在他的不懈坚持下,蓝衫她,真的开窍了。简直地,感动中国啊!

  蓝衫回家时路过乔风家门口,又遇到乔风正好要出门。她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缘分,怎么就那么巧,她每次都遇到他。

  嗯,缘分的背后是科技力量的支持。蓝衫目前还没有发现,乔风家门口多了个摄像头。那摄像头是白色的,和墙面几乎融为一体。

  蓝衫一见乔风就有点心虚,她跟他打了个招呼,态度敷衍。

  乔风却是欲言又止,不知道要表达怎么个意境。

  蓝衫一拍脑袋:“对了,这周四我要和我们老板去马场玩儿,不能陪你买菜做饭了。”

  “骑马吗?”乔风一咬牙,厚着脸皮说,“我也想骑马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他问得这样直接,反而让蓝衫有点吃不准,她定定心神:“我倒是想带你去,不过我们老板可能不愿意带你吧……”

  “哦,那算了,我找我哥吧,他有马养在马场。”

  蓝衫没想到他这样干脆利落,似乎完全把重点放在“骑马”而非“她和宋子诚”之上。她有些悻悻。

  两人分别之后,乔风立刻回去上网一通噼里啪啦地搜查,接着掏手机给他哥吴文打电话。

  “喂,乔风?”

  “哥,你能在马术俱乐部买一匹马吗?”

  “不是,乔风你脑子长包了吗?现在不好好追求幸福你怎么又跑去玩儿马了?还有你不是讨厌骑马吗?”

  乔风三言两语把事情解释了。

  吴文听此,兴奋大叫:“我也要去!”

  乔风有些奇怪:“你去做什么?”

  “帮忙。助阵,热场,冷场,出主意,搞破坏,我样样在行。”吴文有些得意,“就你这没出息的德行,等你追到蓝衫,得几辈子啊?还得我这亲哥哥帮忙哪!”

  乔风想想也对,于是答应了。

  吴文又道:“把肖采薇那个神经病也拎上,她是蓝衫的好朋友,也许用得着。实在不行我把她一棒子敲晕,不怕不能把蓝衫吸引过来。”

  “……好。”

  挂了吴文的电话,乔风盯着电脑上某个人的信息,突然坐直身体,噼里啪啦敲起了键盘。

  当晚,宋子诚发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竟然爬上去好些蟑螂。

  “靠!”他头皮发炸,想也不想抓起手机砸过去,屏幕被砸得一阵咣当,液晶屏花了一大块。

  宋子诚跑出书房,翻腾了半天,找到杀虫剂,回来一阵乱喷,喷得桌子都有些湿了,满屋子是杀虫剂的怪味儿。

  喷完之后,蟑螂就变多了……

  他冷静下来,忍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电脑中毒了。

  他又骂了一句。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只有这一个字可以精准地表达他那愤怒的心情。他关了电脑电源,忍啊忍,不知道该如何发泄。最终,他从上次的调查资料里找到乔风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loser!

  乔风没有回复他。

  对方不接招,宋子诚也不能像个姑娘似的不依不饶地骂。他气得把手机一扔,咬牙切齿地想着,等把蓝衫弄到手再料理那个书呆子。

  小油菜竟然也要去骑马,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嘛,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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