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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外头的风摧动树木,把千枝万叶摇得沙沙作响,像是没完没了的乐章。他扶着窗沿,听着外面的响动,更觉室内安静得待不下去。

  真奇怪,他一直很享受那种无人打扰的宁静,为什么现在会觉得心不在焉、无所事事呢?

  发了会儿呆,他又离开书房回到客厅,在客厅里打电子游戏打发时间。

  睡前,乔风要把冰箱里的鲜牛奶拿出来热一下——他习惯于在睡前喝一杯热牛奶。打开冰箱时,他看到今晚那些剩菜剩饭。这些剩菜剩饭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他也不想扔掉它们,那么只好找别人来吃了。

  于是他回到客厅给蓝衫打电话。

  蓝衫正在玩儿游戏,看到桌上来电显示是“兽兽”,她有点奇怪,开了外放,手上不停:“喂,乔风?有事儿你敲我门就行,打什么电话呀?”

  “蓝衫,你过来。”

  蓝衫的眼睛不离屏幕:“干吗?我在忙。”

  “你在打游戏。”

  “……你怎么知道?”

  “我听到游戏的音乐声了。”

  “到底什么事嘛,我要打完这一局。”

  “请你现在过来,我需要你帮我处理一些东西。”

  听到乔风主动求援,蓝衫觉得挺新鲜,她就丢开游戏去了隔壁。

  乔风穿着龙猫的睡衣给她开了门,把她带到餐厅,指着餐桌上的两个保鲜盒一个饭碗,说道:“麻烦你帮我把它们吃掉。”

  蓝衫却揪着他的衣服叫:“呀呀呀,好可爱!”

  乔风用力地把衣服扯回来,紧了紧,又重复道:“蓝衫,吃掉它们,你可以的。”

  蓝衫的注意力转向餐桌,她看到两个餐盒里分别放着松鼠鳜鱼和清炒莴苣丝,碗里盛着她最爱的香米饭,饭菜还徐徐冒着白气,一看就是刚刚热过。

  虽然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但是她已经吃过饭了呀,而且大晚上吃这么多东西会长肉吧……于是蓝衫为难地摇头:“不要,我吃过饭了。”

  乔风鼓励她道:“没关系,你那么能吃,肯定不在话下。”

  好吧,暂且把这话当作夸奖……蓝衫咬牙,还是摇头:“吃多了会长胖。”

  “只是一顿饭而已,又不是每天都这样吃,”他循循善诱,声音突然放得低了些,带着那么温良无害且不容拒绝的诱哄,“很好吃的,薛定谔吃了很多。”

  蓝衫有点动摇了。她本来就是意志力不坚定的人,何况那饭菜的香气一个劲儿地往她鼻子里钻,她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她坐下来开吃。乔风坐在她对面,一边喝牛奶一边看她吃饭。蓝衫不明白这小子在发什么癔症,大晚上的非让她吃饭,而且还要亲眼看着她吃,难道这饭菜里下药了?……

  蓝衫打了个冷战,筷子差点扔出去。不过转念一想,乔风这人实在缺乏做坏事的天分,所以不可能啦。想来想去也只能以“天才的脑回路不同于凡人所以不用去探究”来解释了。

  吃完饭,蓝衫抽出纸巾擦了擦嘴巴。然后她看到乔风端着一杯水走过来,他的另一只手托着,走近时蓝衫才发现那掌心躺着几枚小药片。

  乔风把水和药片都递给她:“来,把这个吃掉。”

  蓝衫:“……”大爷的!人家这样光明磊落一身正气的小天才,当然不会在饭菜里下药,人家直接把药拿给你吃!

  她一动不动,反问道:“你到底想给我吃什么?”

  “健胃消食片。”

  ……不是什么黑科技的东西?不过蓝衫更疑惑了:“乔风你今儿这是在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先给我吃饭再给我吃药,你图什么呀?”

  “太晚了,怕你积食。”

  “怕我积食,所以给我吃饭?”

  乔风执着地伸着手:“你先把药吃了。”

  蓝衫知道自己玩儿碎碎念的功力与乔风差得远,所以她果断把药吃了,吃完之后问道:“现在可以说了吧,到底怎么回事吗?”

  “你可以走了。”

  “……”

  然后蓝衫就被乔风客客气气地赶出去了,乔风把她送到了门口时,善良地提醒她,明天又到周二了,她得去上他的课,所以晚上不能有别的安排。

  所谓的周二很快到来。蓝衫在出门之前,巡视了一下乔风的穿着。

  今天乔风按照蓝衫的建议,穿了白色短T恤和蓝灰色休闲西装,袖子撸起来露出结实的小臂;下边穿了深蓝色休闲裤,踩一双棕色低帮牛皮鞋。

  他觉得这样穿真的很奇怪,像是在哗众取宠。

  与之相反,蓝衫觉得这身搭配比他那一身“卖保险标配装备”要好太多。不过她看了又看,总是有些不放心,于是让他坐下。

  果然,她看到他裤脚下隐藏的绿油油的高帮袜……无力吐槽。

  她怒道:“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换双袜子,就上次买鞋赠送的那双,特别短的。”

  “哦。”乔风心不甘情不愿地换上在他看来该列入“高位截瘫”行列的袜子。换好之后,他重新站在蓝衫面前。

  蓝衫摸着下巴认真打量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不如你把裤脚挽起来试试。”

  乔风现在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淡然了。反正已经够怪异了,不在乎更怪异一点。他弯下腰,唰唰唰,三下五除二,把两个裤脚都挽了几圈。

  蓝衫黑线:“谁让你挽成这样的?你是要去插秧吗?!”

  他一愣:“我要去上课。”

  蓝衫摆手:“放下来重新挽,要那种九分裤的感觉,懂不懂?”

  “懂了。”九分裤当然就是九分的长度啦,这有什么不懂的!乔风把裤腿放下来,唰唰唰,重新挽上差不多整个裤子百分之十的长度。

  蓝衫更无语了:“你这样连插秧都会被嫌弃好不好!”

  乔风觉得蓝衫的要求太苛刻了,他直起腰,在镜子前转了两圈。

  此刻镜中的帅哥竟然同时兼顾了文艺青年和二逼青年的气质,堪称神奇。当然乔风自己是没有感知到这一点,他对穿着的适应程度向来高,只要不是裸奔,基本上都能忍。他点点头:“我觉得这样还行,我们走吧。”

  不要!蓝衫恨不得抱他大腿:“求求你了,让我帮你重新挽一次吧!”

  乔风有点不耐烦,但是蓝衫都求他了,他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他坐在沙发上,蓝衫蹲在他的脚边。她把他的裤腿放下来时,抱怨道:“你好笨呀。”

  “我?笨?”乔风觉得不可思议,一个笨到需要平方的人竟然说他笨?

  蓝衫听乔风的口气不善,以为他要罢工,她连忙改口道:“你好聪明的,肯定一学就会,现在仔细看。”

  蹲着太累,蓝衫改为半跪在地上。她先把他的裤脚压平整,然后再折,再挽。

  乔风一开始还看着她手上动作,后来不知怎么的,目光一偏,转而看着她的脸。因为视角的关系,他只能俯视她,像是尊贵的王者在俯看自己的奴仆。她敛眉低目,神情认真,在他眼中,也就显出那么一丝谦卑和顺从。

  乔风突然福至心灵,明白蓝衫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帮他挽裤脚了:传说一个男人帮一个女人穿鞋是很浪漫的事,那么反过来,一个女人帮一个男人挽裤脚,应该也差不多吧?

  果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乔风心想,这个女人为了讨好他,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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