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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


  那种微妙的笑意一直持续到三个人拿好东西离开酒店。天气炎热,湿热的空气刺激着刚刚被空调吹冷的皮肤,像千万根针扎一样。郑家两兄妹和孟缇都喝了酒,肯定是没法开车了,只得打车回家。

  在酒店前灯火通明的灯光下,郑宪文站住了,终于开口:“阿缇,晚上谢聪的那些话,你别在意。”

  面部神经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她迅速把那一点抽搐转化为了笑意,“郑大哥,我说了不在意啦。你看我像是出尔反尔的人吗。”

  郑宪文一怔之后微微笑了,目光可以融化春水,“那天晚上我跟你说的话,阿缇,你考虑过没有,怎么样?”

  暧昧得简直不像话。孟缇不知道自己脸上的颜色,但也知道多半是一半红一半白。郑宪文长得很好,笑起来尤其迷人,不然她之前也不会暗恋他若干年。

  她张张嘴,“对不起”三个字出口之前,被郑若声打断了。

  “你们说什么呢?车到了。”

  逃过一劫。孟缇心里简直在欢呼了,她一转身就朝路边的出租车跑过去。

  郑若声扶着车门,注意到自己哥哥无奈的表情,挑一挑眉,张嘴无声地问“怎么了”,短暂的对视中,含义自明。

  第三十一章 孤独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太晚,宿舍一定是熄灯了,也不好再去宿舍骚扰王熙如她们,她回了家,洗了澡到头就睡。但还是睡不着,伸手摸着头顶,想着那道在赵初年嘴里十分可怖的疤痕,心里茫然无措。

  这样反复的摩挲着,好像就真的感觉到头顶的陈旧伤痕,随即头就疼了起来,那种疼痛感忽隐忽现,以至于自己都搞不清楚是否真实存在。

  头疼得没法睡觉,她拿出枕边的复印版《惊雷》开始重新阅读,其实这本书因为看的时间太多,精彩片段她几乎都能背熟了,只恨为什么不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

  她一直疑心这本书根本没有写完。

  作为一本类似回忆录,照理说应该回忆整个人生才对,这本书大概就写到范夜十岁之前。意识流的作品就有这样的好处,天马行空不受控制,哪怕你只写一天发生的事情,也照样可以写上百万字,至于这百万字里有多少是绝对的真实,有多少是记忆中的真实,有多少是创作的真实,无人知晓。

  房子有宽广的花园,种植着大量的草木。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慢慢熟悉了周遭的环境,例如广阔无垠的地平线和华美的日落景象。我还熟悉了季节变换,草木交替生长,某一种凋零,另一种却刚刚迎来短暂生命中最宝贵的怒放季节。动物,各种各样的昆虫都有自己的习性。因为它们,我的童年不再孤独。

  ……

  我不知为何经常做梦,因为天生敏感的人,生活中的很多小细节都能给我巨大的刺激。这也是我不幸的渊源。

  体弱多病也是造成我早年抑郁的根源。我有这么多兄弟姐妹,却过得很孤独。那栋大房子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和伴侣。我总在大房子里徘徊,不是看书便是沉思飞驰的时间。我把所有的时间用来努力的记忆——事实证明我并没有记住什么有用的东西。

  ……

  她关掉了台灯,开始想,我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作为当事人,她已经忘记了生命早期的记忆。自己的父母哥哥,郑宪文郑若声,甚至连今天请她吃饭的谢聪都知道。唯独不知道的,是自己。连头顶的伤痕都不记得了。那应该是个大事件,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孟徵的那个电话,晚上不小心偷听到的谈话,才渐渐沉入了梦乡。

  反正临近毕业也没有时间好做,各种学校的手续她暂时不着急办,她也就放任自己睡到愿意起床,醒过来时都中午了。她暗暗吃惊,想起今天还有要紧的事情,马不停蹄换了衣服,直奔领事馆拿签证。

  她第一次去美国拿的是旅游签证,因此一回国她就提交了改签了申请,今天是去确认的日子。

  不过,好在一切顺利。签证官没怎么为难她,问了她几个问题就放行了。总算不辜负她在夏日最热的时候出门。从领事馆出来,打算打车回学校,却接到了电话。

  电话那头是个年轻的男声,彬彬有礼:“请问是孟缇同学吗?”

  孟缇应了一声,那边明显松了口气,才继续说:“你好,我是第一医院的杜剑平医生,我们查到你在两年前的献血记录,你的血型是AB阴性血,是吗?”

  “对的。”

  “我们这里有一位病人和你血型一致,因为动脉出血陷入昏迷,所以能不能麻烦你来医院一趟?我们马上就派车去接你。”

  “不用你们派车了,”孟缇说,“我马上打车过来。”

  “那就麻烦你了,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到了就打电话给我。”

  这家医院孟缇很是熟悉,也是柳长华上班的地方,小时候生了病,多半被送到第一医院医院,有柳长华多方照顾,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孟缇是中学时知道自己有着传说中的熊猫血型,当时还很震惊了一阵子。人不能选择自己的血型,只有好好保护自己。

  她打了电话,很快在医院门口看到了杜剑平。杜剑平比电话的感觉里看起来稍微年长一些,三十岁出头的样子,看上去年轻有为。孟缇跟着他乘电梯上楼,穿过素白的医院走廊。走廊安静得简直不像医院,因为寂静,空气象是凝滞了。

  孟缇随后才想起,正在走过的这几层楼是第一医院里最好的病房所在。很可能那个跟她同一血型的倒霉病人非富则贵。

  医生办公室很明亮,药水味比别处淡了一些。杜剑平跟一个护士低语几句,转头跟她解释,说:“我们查了一下,你住得最近,所以就找到了你,还好你的电话没有变。总之,谢谢你无私的帮助。”

  孟缇摇了摇头:“没什么的,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倒是那个病人,他情况怎么样?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本来不太严重,但病人年纪大了,造血功能不比年轻人,”杜剑平说,“若是年轻一点倒也不用输血,所以两三百毫升也就够了,不会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你不用担心。”

  “对的,年纪大了是很困扰和无奈。”孟缇了然的点点头,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孟思明。不过好在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需要输血的情况。

  护士准备好了器械,孟缇把手搁在桌上,她穿着短袖连衣裙,平摊手臂,看着粗粗的针尖在她的胳膊准了角度,在扎进皮肤的一瞬转移了目光。她还是不太有勇气看着自己被扎针的一瞬间。

  输血的过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然而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光看着袋子里的血越来越多也十分无聊。杜剑平从外查房回来,不知道从哪里抱过来一大堆零食,拿了个棒棒糖放到她的手里,笑着跟她聊天,“你是大四的学生?要毕业了吧?”

  孟缇点头,“是啊。”

  “耽误你的正事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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