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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于是,我驱车去了莫斯科市中心。我在书店呆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自选厅里从一架书走到另一架书,时不时取下一本书翻一翻,读读简介,随便打开瞧几眼。我挑了几本书,付了款,走出书店,但没上车,而是走了半个街区,去找一个酒吧,我知道这家酒吧的咖啡和比萨饼十分出色,令人惊叹。维卡同样也喜欢这家酒吧,以前我俩常来这儿。所以,此刻,我能在那里见到她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她和我那位“尊贵的情人”在一起。他俩津津有味地吃着比萨饼,喝着低度啤酒,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吃比萨饼有一种基扬蒂相伴,是一种非常好的红酒,维卡总是非常喜欢这种酒。可显而易见,她的这位情侣的观念略为有些不同,要我会说这是一种乡下人的观念。得,好吧,还是说得轻一点儿吧:外省人的观点。

  酒吧里人很多,大厅里几乎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没有看见我。我没有特意躲起来,而是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要了杯咖啡,开始浏览刚买的书,时不时瞥一眼那对没有察觉我在场而正唧唧咕咕着的情人。

  真怪,在我眼里,维卡永远那么美丽。我并不是一个充满浪漫情调的小青年,我也知道,绝对美的标准是不存在的。维卡的美就只是对我而言,我不需要任何别的女人,但这根本不意味着是男人都得把维卡当美人。但我喜欢她,这就够了,我此刻竭力用这位衣着华贵的美男子的眼光来看她,而这使我困惑了。他怎么会看上她呢?他看上她身上什么了?维卡绝不是什么美人,她的长相再普通不过,甚至有些平平常常,甚至就连女人迷人的岁月也未能给她增添一分姿色。四十多岁了……她已四十多岁了啊,当然,还不是老太婆,但要说青春魅力、豆蔻年华,那是根本谈不上的。面容倦怠,已经有了双下巴,背上“也开始有肉了”。他怎么会看上她。

  话说回来,这个问题是纯粹的修辞设问。改革归改革,问题则依然如故。这样的场合和这样的男人,我见过上千次了。一个外省来的土包子,一文不名,又没个能挣钱的职业,却想要呆在莫斯科,住上市中心的好房子,坐上外国牌子的小汽车。是啊,他又怎么能不向往这种生活呢,他想必早在童年时代就从电影和电视上,见识过这么美好的生活,憧憬过它,而从那以后,他会怀着憎厌走在故乡小城坑坑洼洼的人行道上(或许连小城也不是,而是乡村,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人行道,至于说热水、家用厕所和电话,迄今仍是无法兑现的幻想吧)。他用最后一块钱换了一身贵重的行头,动身去征服首都,确切地说,是去征服首都那些想念“漂亮人儿”的有钱的女人。赠花,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说些必说不可的话,努力在一切方面尽量符合市场的规范。您就瞧着吧,总有女人会上钧。

  而维卡就上钧了。我又瞥了她一眼,突然发现,她吃起东西来真不雅观,为什么我从前就没发现这一点呢?抑或这种吃相是最近才出现的?

  我很想离开酒吧,可又胆怯地留了下来,只要维卡在这里,受雇的杀手就不会来杀死我。一旦发生凶案,在场的人都会被扣留,人们开始调查,并且很快便会查明,酒吧的客人中,有一个人不是别人,恰恰是我亲爱的妻子,而她却不知为什么,不是和我在一起,而是和一个根本无关的男人在一起,他们只需再向前迈一步,便会搞清,这男人是她的情人。下一步就该产生怀疑了,一个不忠实的妻子想要摆脱已经生厌的丈夫。不,这么做不合适。维卡可不是傻瓜,而那位对手,应当说,也不是什么下三烂。

  那个“尊贵”的家伙从桌后站起来,走向通往卫生间的门口。这是可以理解的,他想撒尿,你瞧,啤酒喝多了不是?独自留在原地的维卡,急忙抓起手包,掏出粉盒,开始补妆。唉呀,我的天呐!看样子,她坐在那儿如坐针毡一般,担心脸色晦暗,却不敢当着他的面取出镜子整容。而他却是一个朴实的小伙子,想撒尿就去了卫生间……说走就走,毫不窘迫。我对自己的妻子太了解了,在这种场合下,她宁愿自己受罪,忍耐,就是去死,也无论如何不会去卫生间的。不知为何她把这当做不体面。而这又有什么不体面的呢?机体如常行使功能,这是自然法则。我甚至有点儿喜欢起她的这个情人了:一个无拘无束的小伙子。而维卡一辈子都在抱怨自己皮下脂肪厚,却不愿意当着男人面补补妆。至于说向人打听卫生间在哪儿这就更不用说不可能了。小傻瓜……

  我突然想起我居然从未想过那两个死去的人……维佳和奥克桑娜。我如果不是将要死于阴谋家之手,或许我会难受的,或许我会绞尽脑汁思考,谁需要往维佳的车里放爆炸装置;我甚至可能会担惊受怕,怕这些人会干掉我的。可是,正如我偶然发现的那样,既然他们已经不再想以同样方式接近我,所以,无论是陌生的死亡,还是别人的生命,我已经不再对它有兴趣。

  够了,没必要总躲在维卡身后了。她即使如我刚才所发现的已经“发福”了,可她毕竟是个女人。必须离开这里。我的咖啡已经喝完了,而几米开外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人,这更不会使我高兴的。只要维卡在身边,我就会活着,这当然是对的,但也不能以此为由而在一昼夜二十四小时里,总是躲在她裙子下面吧。说到裙子,过去我怎么没看她穿过这件裙子呢?是不是新买的?自然啦,所有女人,一旦有了情人,便会更新其服装,想让人喜欢,想给人以强烈印象。

  按她们的观点,丈夫喜不喜欢并不要紧,丈大已经是丈夫了,他能往哪儿跑啊,在丈夫面前,可以邋遢,脸上胡乱涂些化妆品,穿旧睡衣都无妨。天呐,近几年来我的变化多大呀!在我眼里,身穿家常睡衣的维卡是那么亲切,温暖怡人,她那涂了药和奶液的可爱的小脸令我动情:她竭尽全力与皮下脂肪斗争,为的是使自己漂亮。而此刻我却宁愿因为这种简陋而恨她。

  在向出口挤去时,我向他们的桌子投了最后一眼。那美男子已经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求,重新开始美滋滋地端着杯子啜啤酒。而维卡在向他絮叨着什么。我很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俩之间又能有什么共同语言呢?当然是在说上床的事了,在情绪高涨时尤其如此,可要知道一昼夜有二十四小时,他们总不能一直不停地做爱吧。除做爱以外他们总得有所交流吧。维卡博览群书,教养颇佳,感情细腻,而那位呢,却不过是一位来自外省的唐璜,一辈子读过的书可能只有一本半,其中一半是交通规则,另一半则是到最近的区中心的公共汽车时间表。

  驾车驶过特维尔街时,我看见横在马路上空的透明招贴《米莲·玛蒂那在克里姆林》的一部分,于是想起,我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这场音乐会的日期。一个月前,当我看到海报上写有她的名字时,我会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会立刻出发去打听什么时候在哪儿卖票的。许多年以前,米莲·玛蒂那曾是我和维卡青年时代仰慕的歌星,我们买了她的第一张唱片,为了能听一场她在大剧院里的演出,我们使出了浑身的解数。

  我从报上得知,米莲·玛蒂那在她的日常经纪人死后,已经连续三年不出场了,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在经历了如此悲惨的间歇之后,我简直不可能不想再次聆听她的演唱。可如今向往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即使演唱会明天就举办,我反正也完全有可能活不到明天。明天……这词儿对我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我已经不再能理解和感觉到它了。我没有明天,有的只是我所活着的此时此刻。我只是暂时还活着而已。或许下一秒钟,我便会中止这一愚蠢而无意义的苦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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