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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在这个文明的社会中,人是不会有如此举动的。他难道除了使用石头之外,就不会用其它的工具了吗?如果真像上面分析的一样,那么他定是个野人。一个野人喝下了强烈的酒——白兰地,你可以想一想会是什么情形。不容置疑,他的残忍本性便会暴露无遗,他把那个男人砸死,接着又用石头把那个女人打得奄奄一息。

  他身穿羊皮上衣,头戴有毛的皮帽子,被关在汽车后面的车座内。那个小店的老板透过窗帘看见里面有人挪动的就是他。而坐在汽车的驾驶台上的男人和助手台上的女人,是他的主人夫妻二人。他们驾驶着汽车行驶,夫妻俩知道他性情残忍,为此就把他关在汽车后面的车座之内。然而,正当汽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时,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于是,他们便打算在野地里露宿一晚,同时又把从小店里买来的食品当作晚餐。就在二人打算用餐时,他趁主人不注意,偷偷地从车上下来,抱着一块大石头朝他们走来。此时,夫妻二人正在兴高采烈地用餐,忽然觉得背后不对劲,扭头一看,是他,便大声地呵责他返回车里。然而这个时候,他视主人的命令于无物,举起大石头,猛击男主人的头部。男主人尚未有何准备,便倒地毙命。女主人见此情形,一声惊叫,可是立刻被石块击晕过去,不省人事。

  这时,他似乎才感觉到闯下弥天大祸,于是把男主人的尸首扔到潭边的草丛中,然后抱起气息奄奄的女主人,放入汽车的助手台上。他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为了缓解一下紧张的神经,想找一些水喝,这时忽然发现草地上丢着一瓶白兰地,他认为里面装的是水,但是,他又不会用开瓶器。他曾见过男主人使用它,于是便也试了试,结果失败了,因为他从未使用过这类东西。

  然后,他只得拿起一块小石头,很巧妙地把瓶口敲掉。他拿起开启的瓶子一扬脖便喝了个精光。白兰地如此强烈的酒,全都进入肚子里是何滋味,何况,他平常根本没喝过酒这类东西,于是,便醉意十足了。

  他爬上汽车,坐在驾驶台上,虽然他不会开,可是学着男主人的样子,脚踏油门,双手抱着方向盘,无巧不成书,汽车居然被他发动了,立刻像飞一般向前冲出去。然而,他不知怎么减速,更操作不好那个方向盘,以至于汽车东倒西歪地向前急驰,最后,撞在一棵大树上。在汽车即将翻的一剎那,他充分展示了他矫捷的身手,纵身跃出车外,打算逃之夭夭。

  就在他转眼欲走时,放在驾驶助手台上被打昏的女主人,在汽车猛烈地撞击下醒了过来,并发出痛苦的呻吟声。凶手顾忌到她活下来,会对自己的安全产生威胁,于是,便匆忙搬起一块巨头,猛击仍在地上呻吟的女主人脑袋。

  上面所述的残忍行为,非普通人所为的,一定是精神不正常之人,抑或是野人干的。不,或许是凶猛的野类才会有此举动。

  那么,他到底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总编先生,其实这一答案并不繁琐。我希望警方再去森林里仔细地搜查一番。

  毫无疑问,凶手是在森林当中,而且如今仍旧在那里。警员虽说把森林翻了个底朝天,可是,难免会有疏漏之处。凶手仍旧藏匿其中,他害怕别人逮住他,现在正在战战兢兢地缩作一团哩!

  那么,警员所遗漏之处会是在什么地方呢?据我判断,他正藏匿在树上。那是一棵参天大树,一般人根本爬不上去的,此刻他应藏在那树的高枝之上。鄙人虽说不是亲眼目睹,但我坚信我的判断,这是鄙人根据以上分析和他作案手法及多年经验得出来的。

  总编先生,让我再次申明一次,凶手正躲在森林那棵参天大树之上,劳驾你把鄙人的推理告知警方。

  当初,我本打算帮忙去破解此案,可是,由于近来事务繁忙,无法脱身,为此颇感遗憾。

  撰安

  亚森·罗平

  罗平上面的这封信一经报纸刊出,社会人士皆被震惊,而报纸多次增印,均被抢购一空。

  早餐时分,年轻的推理小说家勒布朗一边用餐,一边翻阅当天的晨报。当他一看到报纸刊出的那封罗平致G报社总编先生的信后,搁下手中的咖啡,立即驾车直奔罗平家中。

  “感觉如何?看到那封信了吧?”罗平笑道。

  “当然,我这不就急忙赶来了,你知道凶手是谁了吗?”

  “知道了,信中都已写明了,只是,尚未谋面。”

  “那凶手果真是非洲或是南洋地区的野人吗?”

  “不,不是野人。”

  “那么,是个精神病患者?”

  “不,也不是。”

  “是个醉汉?”

  “不,也不是。”

  “哦,既非野人,也非精神失常,更非酒后肇事,世上真有那么残暴的人吗?而且,你还说他藏在参天大树之上——啊,我想起来了,是只大猩猩?”

  “也不是大猩猩?”

  “是鬼?是妖怪?”

  “世上哪有那些虚无飘渺的鬼神之类的东西,是一种真真实实的生物。”

  “不是人,也非什么大猩猩?”

  “那是介于人和大猩猩之间的动物。换句话说是猴子和人的混血,就像是猴子进化为人的中间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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