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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为什么他有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绰号呢?”

  “因为,每年的3月4日,他都会来这个小村子里,从无例外。他总是赶着一驾装着物品的马车,到老主顾家中去贩卖。”

  “哦,有这么回事。每年的三月四日他必定会来,是不是?”

  “是的。当我赶到他落脚的那家旅舍时,他恰好出去作生意了。于是,我便借用男爵的汽车追去,结果在邻村把他堵住了。经过盘问,刚开始,他一问三不知,后来终于承认了。可是他并没有完全交待,只是承认一部分事实。”

  “他都承认了些什么?”

  “他只是交待曾在圣堂附近和墓地一带蹓跶,然后再三哀求:‘请你千万不能把这件事告诉我妻子。’”

  “唔,那么,宝物呢?东西是不是被他偷走的?”

  “我曾仔细地搜过他的马车,可是什么也没发现,他也没吐出藏东西的地方。”

  “那么,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是他偷的东西吗?”

  “那是当然——圣堂后墓地上留的鞋印和他所穿的鞋子十分吻合。而且,在东西被盗的头一天,神父曾看见他在墓地一带转悠。一个卖针线的贩子去墓地里蹓蹓跶跶,岂非十分奇怪吗?死人不可能买他的东西,那么,他必定是窃贼。”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叫我来?这案子又不是毫无头绪,抑或古怪离奇,把我带到这里有何贵干?”

  “不是这样。这其中还有些十分奇怪的事,所以才劳您大驾,刚才,不是说窃贼镶着两颗金牙吗?这里出了一些分歧。神父说窃贼的两颗金牙在左边,而布尼申的金牙安在右边呀!”

  “也可能是神父起床慌张,没看清楚,把右边看作左边了。”

  “不,不可能的。”和蔼慈祥的神父摇了摇他那白皙而厚实的大手说。“我看得十分清楚,金牙确实镶在左边,绝对没有看错。”

  “这就令人费解了。孛修兄,请你把布尼申带过来吧!”

  刑警把布尼申带了进来,在后面跟着一位绅士,体格健壮,他用手枪抵住布尼申的腰眼,连推带扯地将他押了进来,那位持枪绅士便是哥拉毕艾奥男爵。

  布尼申十分惊慌,脸色苍白,哆哆嗦嗦地站在一边。自从被押后,他滴水未进,两腮深深陷下去,胡子蓬乱,深陷的双眼带着一丝恐惧和不安,不断地四处环视,对于刑警的询问回答得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

  “我——我——什么——什么也不晓得——什么宝贝——警铃——电线,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呀!”

  “闭嘴!你还装疯卖傻?”孛修怒斥,“别装了!赶快乖乖招出来吧!”

  “我——我没什么可以招的,我什——我什么也没做。我只不过到这个村子来,似乎有些不对,我请你们千万不要把这些事告诉我妻子,拜托了,拜托了。”

  “你为何这么怕你太太?想不到你倒是位惧内的人哩!”布奈笑着说道,一边把眼睛凑到布尼申嘴前,看一看,两颗金牙确确实实在右边,左边没有。接着,他又用一把小刀子敲了敲金牙,确是医生镶上去的假牙,非是随便安装的。

  “我还以为左右对调呢,如此看来,神父您是不是眼花了?”

  “不,不可能——我可以向神发誓。那天深夜,我看得很清楚,金牙确实在左边。”神父脸涨得通红,十分固执地坚持他所看到的不会错。

  布奈考虑了一下儿,然后对众人说:“不论是左,还是右,这个问题交给我来处理。”明天清晨9点钟,我会把窃贼缉捕归案,另外,让他亲口告诉各位宝物藏在哪里。在这一段时间内,任何人不要离开这间房子。今晚就请诸位在这里将就一夜吧!男爵,给您添麻烦了,今晚,也请您在这间房子里委屈一夜!孛修兄,请你给布尼申戴上手铐,派人轮流值班。神父,请你也不要离开,我去调查一件事情。”说完,布奈走了出去。

  当布奈返回来时,已是凌晨。此时,众人均已入睡,只有布尼申还在椅子上辗转反侧。当他一见到布奈回来了,就急忙说道:“请你无论如何也不要把此事告诉我妻子,拜托您了。”布尼申又恳求了一番。

  “哦,知道啦。”布奈应了一声之后,便躺在地板上,不一会儿功夫便睡着了。布尼申忧心忡忡地望着布奈那张熟睡的脸庞。

  天大亮,大家都醒来,此时,恰好是八点四十五分。布奈站了起来,四处环视了众人一眼,然后说:“昨天我离开之后,就到村子里的各处跑了跑,收集了一些资料。不论如何,我曾说今天九点钟把窃贼交给你们。唔,这案子也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不过,幸好,问题已经全部解决了,谜底也揭晓了。首先,我要把布厄申先生‘三月四日’的绰号由来向大家介绍一下。

  “大约在十八年前,这地方来了一位叫亚历山大·布尼申的推销员,他是某个制针厂的,在各地推销缝衣针。可是,当他来到这个村子并住在村旅馆时,不禁爱上了村里的一位美丽迷人的姑娘——爱姬莉歌。不久之后,他们结婚了,婚后他们一直恩爱如初。然而,天妒丽人,两年之后爱姬莉歌因病去世,布尼申带着无可名状的心情离开了这个伤心地。虽然后来他又一次结婚,可是,仍然无法忘掉爱妻——爱姬莉歌。而他的第二任夫人却是个醋坛子,为此,每逢爱姬莉歌的忌辰,他都会瞒着后妻,悄悄地祭奠爱姬莉歌。那一天正是三月四日。我曾到教会的墓地去过一次,墓碑上刻着爱姬莉歌的生卒日期。

  “起初,我便看出布尼申不像是窃贼,同时他又一再哀求,不要把这里的事告诉他的妻子。所以,我认定这其中必有内情,或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后来,我听村里的人讲了爱姬莉歌的故事,又去墓地里看了看,一切都明白了。

  “布尼申先生,现在确定你不是那个窃贼。”布尼申激动得一下子站了起来,双眼噙满了泪水。

  “那个真正的窃贼,必定是对教堂里的事十分了解。像布尼申先生这种外来人,是不可能知道圣堂中的宝物收藏在哪里,更不清楚那处有个秘密警铃。这个人肯定住在离教堂不远,和神父的交情不错,另外他已发现了神父安装秘铃一事。可是,此人十分狡猾,想要嫁祸于他人,也就是说,他设下一计,使人们认为窃取宝物的就是布尼申光生。他戴着的帽子,身上穿的衣服,这些颜色全部与布尼申先生相同。另外,嘴里又临时套上两颗牙齿,扮作布尼申的模样。”

  “哦,原来如此——”孛修击掌赞道,“那个窃贼虽然扮作布尼申而且维妙维肖,但是,却把金牙的位置装错了。”

  “不,窃贼绝不是那种粗心之人,金牙确在右边。”

  “可是神父却清清楚楚地看到窃贼的金牙镶在左边呀,神父,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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