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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但我们到底还是胜利了,不是吗?这是一场值得为之献身的正义事业,我们终于赢了。”

  “我们是赢了,我亲爱的小东西。这是因为与希特勒相比,俄国人、英国人、美国人有更多的枪炮、坦克、飞机和军舰,这就是取胜的唯一原因。如果希特勒的东西更多,他也会赢的,历史将会写下他正确,而我们都错了。你明白吗?胜利者总是有理。我有一次听到过一条绝妙的小格言:‘上帝站在强大的军队这一边。’这便是富者和强者、多疑与盲从的人都接受的哲理。政客们笃信它,所谓‘严肃的报刊’鼓吹它。其实真相是:统治者们是站在强大的军队这一边,因为强大的军队首先是他们建立、武装起来的。那些千千万万向来轻信报刊杂志信口雌黄的读者们从未费神想过:上帝,假如冥冥之中确有上帝的话,也许是和真理、正义、怜悯站在一道,而不是和丧尽天良、残酷无情的武力同流合污;真理和正义也许在弱者这一边。然而即使那样,又有啥用?强大的军队总是要取胜的,‘正义的舆论’总是要表示赞同的,而被食者们总是会深信无疑的。”

  “你是个叛逆者,猫儿。”朱莉娅喃喃地说。

  “当然。我向来如此。不,不是向来如此,而是自从我亲手在塞浦路斯埋葬了六个战友之后。就打那时起,我开始怀疑起领袖们的智慧与正直了。”

  “你既然要去杀人,也就可能被杀,说不定啥时候就会死于哪次荒唐的战争之中。”

  “是的。当然我也可以像一只恋窝的家雀似地留在某座荒唐的城市里生活下去,过着荒唐的生活,缴着荒唐的租税,从而使荒唐的政客和领袖们能把金钱花费在选举能为他们服务的统治者身上。我可以坐在一个荒唐的办公室里工作,挣上一份荒唐的工资,早晚间坐着火车荒唐地奔波于办公室和家园之间,直到荒唐地退休。但是,我更愿意以我的方式行事,我的方式生活,我的方式去死。”

  “你曾想到过死吗?”她又问。

  “那还用说,常事。你难道不是吗?”

  “是的。可我不想死,我也不愿意你去死。”

  “死并不太坏。当你多次亲身经历过死亡而又活下来之后,你就会对死处之泰然了。我给你讲件事儿。有一天我在清理这套住所时发现了一张垫抽屉的报纸,是一年前的。上面有条新闻,我浏览了一遍,写的是发生在去年冬天的一件事。有这么一个老人,孤苦伶仃地住在一间地下室内,听清了吗?一天,人们发现他已停止了呼吸,是在他死去一周左右后才发现的。人们告诉验尸官说,从未有人来看望过他,他自己已无法常常出来转转了。病理学家说营养不良至少已有一年了。你能猜出人们在他喉咙里发现了些什么?硬纸板的碎屑!他死前一直在一口口地啃着一只食品包装箱,以填饥腹。喂,小东西,我是不会这样离开人世的,我有我的方式。我情愿胸膛上挨了颗子弹,口里含着鲜血,手中握着枪,满怀着挑战的心情,高呼‘给我一块五尺之地吧’!我情愿那样去死,而不是窝窝囊囊地躺在一间潮湿的地下室里,嘴里塞满硬纸板,咽下最后一口气。好了,现在快睡吧,我的小宝贝,天都快亮啦。”

  § 十一

  星期一下午一点刚过,香侬抵达卢森堡。他从机场要了辆出租车,来到卢森堡信贷银行。他取出护照证明自己便是基思·布朗后,询问起此刻应正等待他来取的那笔五千英镑汇款。

  银行职员花了几分钟检查了一下电传室,发现了这笔汇款是刚从苏黎世汇来的。香侬没把它全部兑成现金提走,只换了相当于一千英镑的卢森堡法郎,然后签了张表格,把余下的四千英镑存在银行里,由银行给他开了一张数值相同的保付支票。

  在前往乌格大街的兰-斯坦恩财会公司赴约之前,他抽空吃了顿快餐。

  卢森堡与比利时、列支敦斯登一样,在银行业和企业交易上为投资者们提供了一套高度隐蔽甚至秘密的服务制度、任何外国警方要想在此摸清某桩交易的来龙去脉,简直比登天还难。大体说来,除非确能表明一家在卢森堡登记的公司业已违犯了卢森堡大公陛下的法律,或者能证据确凿地说明该公司已卷入一项极其耸人听闻的国际丑闻之中,否则无论哪国警方前来调查该公司的情况,都将完全置之不理。这儿正是香侬施展身手的理想场所。

  他是三天前用电话和埃米尔·斯坦恩先生——这家名声显赫的公司合伙人之——-谈妥这次来访的。为了使自己与这种场合相适应,香侬特地穿上一套新近订做的深灰色西装,内穿一件雪白的衬衫,打着一条气度不凡的领带。他手拎一只提箱,胳膊下夹着份《泰晤士报》。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欧洲人似乎普遍以为身带这种报纸的定是个体面的英国绅士。

  “在未来的几个月里,”香侬对眼前这位灰白头发的卢森堡人说,“几位英国商界同人,鄙人也是其中之一,希望在地中海地区做点生意,也许是在西班牙,或是法国、意大利。为此目的,我们愿意在贵国创立一家控股公司。如您所料,我们这些住在英国境内的大不列颠公民,要在几个欧洲国家不同的金融法律下从事商业活动,将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事务。因此,即使仅从税收的角度出发,把这家控股公司建立在贵国境内,也是可取的。”

  斯坦恩先生点点头,这种情况并不陌生,许许多多类似的控股公司都是在他这小小的国度里登记注册的,他的公司每天都要收到不少与此类似的申请。

  “布朗先生,这不应该有任何问题。”他对来者说,“当然,您也明白,公司开张前必须办理完卢森堡大公国所有的法律手续。这些手续一旦就绪,您的控股公司便可掌握一批在别国登记注册的其它公司的多数股票了,但却完全免受任何外国政府的税务调查。”

  “多谢您了。也许阁下愿意向我扼要介绍一下在贵国开设一家这样的公司所需要的基本程序?”香侬问道。

  这位财会专家便井井有条地讲清了有关程序。

  “与英国不同,在卢森堡境内设立的任何有限股份公司都必须至少有七个股东,三个董事。然而,常见的做法是:由受人委托代为成立控股公司的卢森堡财会人员出面担任公司董事长,加上他自己的两个小合资人一起组成这家公司的董事会,再由他手下的三名职员担任公司股东,每人仅持有一份微不足道纯粹是凑数的股票。这样,想开设公司的投资人只是这家公司的第七个普普通通的股东。不过,由于他掌握了公司绝大多数股票,所以公司的实际命运是控制在他手中的。

  “一般说来,股票总数和股东姓名都将登记在册,但按规定。持有多数股票的股东无须登记自己的身分。因此,各人身边的股票就成了决定性的东西,谁掌握了多数股票,谁就能控制这家公司。万一原先那位持有大多数股票的股东不小心遗失或是被窃,那么得到这些股票的人也就自动成了这家公司的主人,而不必证明这些股票是如何到他手中的。您能听懂吧,布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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