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弗·福塞斯 > 战争猛犬 | 上页 下页


  他是一九四五年从英格兰来的,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在这之前,他在英国皇家空军里当过五年钳工。那时有一部分空军在迦纳的塔科拉迪,他就在那儿装配过被打坏的“喷火”战斗机,让那些飞机到东非和中东作长途飞行。那是他初次见到非洲。一九四五年九月他退伍了,领取了一笔退伍金,告别了天寒地冻、粮食配给的伦敦,搭上了开往西非的轮船。有人对他说,到非洲能交上财运。

  他并没有发财,倒是在周游了这块大陆之后,在贝努埃高原获得了一项小小的采锡矿特许权,那儿离奈及利亚的乔斯八英哩。当时,马来亚仍然处于紧急状态,所以锡很贵,价格看涨。他和奈及利亚的土著工人并肩干活。因此,一些殖民者的太太们在英国俱乐部里闲聊时说这证明了大英帝国末日将临,说他“采取土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表现”。这倒是真的,马尔罗尼确实喜欢非洲生活方式。他喜欢丛林,也喜欢那些非洲人。那些非洲工人似乎不必去考虑会遭到他的吼骂,或者被他打耳光、被迫去干更多的活计。他也和他们一起坐着喝棕榈酒,他不但没有蔑视那些部落的戒律,而且还遵守那些戒律。一九六〇年,在奈及利亚独立前后,他的采锡矿特许权期满了,于是他给一家公司当管理人员,那家公司在附近拥有更实惠的采矿特许权,名叫曼森矿业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到了一九六二年,那项特许权也到期了,他就被雇作曼森公司的职员。

  他已年到半百,却依然身材魁梧,臂力过人,身强力壮就像一头牛。他的手很大,因为成年累月在矿里工作,手上都被划破结成了疤。这会儿,他用一只手划拉着卷曲的灰发,另一只手把香烟在吊床底下潮湿的红土上捻灭。现在天亮了一点,快要到黎明了。他能听到他的厨子在空地的另一头生火。

  尽管马尔罗尼在采矿学和工程学上都没有学位,可他把自个儿叫做采矿工程师。其实,这两门学科的课程他倒是都学过,并且还学过大学里不会教授的学问——二十五年艰苦工作的经验。他在南非的兰德掘过金子,在赞比亚的恩多拉城外采过铜矿,在索马利兰钻探过珍贵的水,还在狮子山共和国搜寻过钻石。他能凭直觉辨认出不安全的矿井,靠鼻子闻就能识别哪儿有矿石。至少,他自己这么说;并且等到傍晚他照例从贫民窟里取走二十瓶啤酒后,没有人会为他下的这一断言而去和他争论。事实上,他是那儿最后一个老探勘人员了。他心里明白,“曼联”——这家公司的缩写——给了他一份微贱的工作,这份工作要到离开文明社会很远的幽深的丛林和荒僻的腹地去,并且必须一一探勘清楚。不过,他喜欢那样的生活。他喜欢独自一人工作;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

  他最近的工作当然是称心的。三个月来他一直在一个山麓小丘探查矿藏,那条山脉叫“水晶山”,位于西非海岸的一个小飞地,赞格罗共和国的腹地。

  他被告知到水晶山周围的什么地方去集中探勘。那儿有连绵的较高的山丘和起伏的圆丘,高达二、三千英呎,纵贯这个国家,与海岸平行,离海边四十英哩。这条丘陵带把沿海平原和腹地分隔开来。它只有一个山隘,有一条路通过这个山隘到达腹地。那是一条土路,夏天被烤得如同水泥地,冬天则泥泞得像沼泽地。山巅那边的土著是文杜族人,除了他们的工具是木制的以外,这个部落差不多进入铁器时代了。马尔罗尼在不少荒野之地待过,不过他发誓说,他还从未见过像赞格罗的腹地那样落后的地方。

  在这条丘陵带的一头是一座大山,这儿的丘陵以此山得名。这座山甚至还不算那儿最高的山。四十年前,有一个传教士只身一人穿过丘陵进入腹地,然后又循着山隘改朝南走,走了二十英哩,只见一座卓立不群的山隐约闪现在眼前。前一天夜里这儿下过雨,那是一场骤雨,在五个月的雨季里,这样的骤雨很多,给这个地区带来三百英吋的年降雨量。当传教士看见那座山时,它正在晨光里生辉,于是他把此山叫做“水晶山”,并把这个名字记在日记里。两天后,他被人用棍棒打死后吃掉了。又过了一年,这本日记才被一个殖民军的巡逻兵发现,它被一个土人村落当成一本符咒来用了。殖民军士兵奉命执行任务,扫荡了这个村落,然后回到海岸,把这本日记递交给教会。这样,那个传教士给这座山起的名字就流传下来了,虽然他为忘恩负义的世界做过的其余的事情都被忘却了。后来,整个丘陵带也就以此山命名了。

  那个传教士在晨光中看到的并不是水晶,而是许许多多前一天夜里从山上泻下来的雨水汇成的水流。雨水也从别的山上泻下来,可是这种景象被稠密的丛林遮住了,丛林覆盖在那些山上,从远处看就像一条有许多裂缝的绿色毯子,如果从那儿穿过,就可以看到那是一片又阴又潮的丛林。而那座有许多水流泻下而生辉的山所以会有这番景象,是因为山坡上的植被实际上比较稀疏。那个传教士不曾想到这一点,许多别的白人也没有见过,因此对此都很奇怪,不知是什么缘故。

  在这片又阴又潮的环绕着水晶山的丛林里生活了三个月之后,马尔罗尼懂得这是什么缘故了。

  他开始绕着整座山走,发现在向海的山坡和别的丘陵之间有一条山隘。水晶山也由此离开这条丘陵的主体东向,卓立不群。因为它比向海的最高的山峰低,所以从海这边望去是看不见的。除了每一英哩山坡流下的水流比南北走向的山多以外,这座山就没有什么特别显眼的地方了。

  马尔罗尼把那些山都计算了一下,既算了水晶山,也算了周围的丘陵。疑团释然。原来雨后水也从别的山上流下来,只是许多水都被土壤吸收了。在丘陵的主体地带,山上都有一层二十英呎厚的浮土,唯独水晶山差不多没有。他让招募来的当地文杜族土著工人用他随身带着的钻头在山上钻了一个又一个孔,确定了二十多处浮土的不同深度。他由此就能解答其中的原因了。

  几百万年以来,这儿的土壤是由风化的岩石和风带来的尘土形成的。尽管每次下雨把一些土冲下山坡到了溪流,又从溪流汇入河里,由此流入浅水滩,淤塞了河口,但还是有一些残留下来。它们贮存在小裂缝里,或者顺流而下,那些水流在柔软的岩石上注成了许多孔,这些孔又成了排水沟,一部分雨水从山上流下来,顺沟而下,并且把水沟越冲越深,有些已经陷进山石里去,这两种情况都起了把浮土存留下来的作用。因而土层也越来越厚,每一百年、一千年就积厚一点。鸟类和风带来了种籽,种籽在土层的低洼处落下,从那儿生长起来,植物的根又能保住山坡上的土壤。当马尔罗尼看到那些山时,山上已有肥沃的士壤,足以养活覆盖在山坡和所有那些山顶上的大树和纠结缠绕的葡萄藤。只有一座山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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