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东野圭吾 > 单恋 | 上页 下页
一一三


  “说甚么扛下责任,”中尾无力地笑了。“根本无从扛起。我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守住他们的秘密。即使是赔上性命,我也在所不惜。”

  “我说了,别提死这个字。”哲朗向中尾走近一步。“我可是为了阻止你自杀,才特地跑到这里来的。”

  中尾低下头,再度将目光落在美月身上。“美月一到这里就对我说了,她不会让我独自一个人死。”

  “她说要和你一起死吗?”

  “算是吧。可是,我不能让她做这种事。不过,就算我要她回去,她也不可能乖乖回去。我到下面买来罐装咖啡,掺进安眠药让她喝下,她才总算安静下来。睡袋是我从别墅带来的。”

  美月原来是因为这样才睡着的。

  “你在服用安眠药吗?”

  “嗯,最近没有安眠药的话就睡不着。不过,最后一颗我让美月服下了。”

  “因为痛得睡不着吗?”

  哲朗问道,但是中尾不回答。他将双手插进大衣的口袋中,只呼出一口气。

  “日浦为甚么会知道这里呢?”哲朗改问另一个问题。

  “她好像是听你说到箱型车可能藏在高城家的别墅时,想起这个地方的。”中尾靠近哲朗刚才爬上来的石阶,俯看沿海的城镇。“这里是从前我和美月约会的地方。我们曾经两人爬上石阶,我搂着她的肩欣赏夜景。当时她就是女人。”

  这里似乎是充满两人回忆的地方。美月大概确定中尾如果要选择辞世之所,一定会选择这里吧。

  “老实说,我吓了一跳。我昨晚还在别墅,今天早上一到这里,竟然看到了美月。我还以为是在做梦。”

  “你打算让日浦睡着,一个人自我了断吗?”

  “我原本想那么做,但是你来了。没办法那么做,我很头痛。而且如果将美月放在这里,等一下赶来的警察恐怕也会发现她。”

  听到中尾这么说,哲朗想通了一件事。“报警发现箱型车的人,果然就是你自己。”

  “我不是报警,而是打电话到门松铁工厂。因为就算我向神奈川县警报警,也不知道消息甚么时候会传到警视厅的侦查总部。不过,我没想到才报完案,就遇见了美月。让她睡着之前还算好,但就在我烦恼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就从这里看见了你和高仓。”

  哲朗站在中尾身旁,目光望向同样的方位。眼前的民房与餐厅的屋顶如同阶梯并排。哲朗看见停在那一排屋顶前方的车辆。理沙子似乎坐在车上,而那辆发生命案的箱型车也在不远处。

  “所以你才叫我过来吗?你该不会是要我将日浦带到别的地方吧?”

  “不行吗?”

  “不是不行,但是有条件,你也要一起来。”

  中尾耸了耸肩,原本抿紧的嘴角放松下来。“美月说,QB现在还是在发号司令。”

  “她是误以为我自认高高在上吧。”

  中尾摇了摇头。“我说西胁,当时真是快乐啊。为甚么人会变呢?而且是往坏的方向改变。一旦成功就变得傲慢无礼;一旦失败就变得卑躬屈膝。我从前也不想变成这样的大人。我不想要汲汲营营与有钱人家千金结婚,致力于不玷污家族名誉的人生,可是现实中我却选择了这条路。我基于这种自我厌恶,燃起了和嵯峨他们一同面对性别问题的热情。可是这或许是一种自我满足,逃避现实罢了。我好怀念一心想着打倒眼前敌人的时代。”

  “如果你要这么说的话,我又何尝不是如此。”

  “是吗?”中尾看着哲朗点点头。“或许是吧。”

  哲朗忽然想起了早田,说不定只有那个男人没变。他现在还是一心只想着打倒眼前的敌人,即使对方是从前的挚友,他也毫不留情。

  “中尾,去自首吧。”哲朗说,“如果警方知道报警发现箱型车的是犯罪者本人,就会承认你是自首的。”

  中尾霎时睁大眼睛,但旋即恢复成安详的表情。

  “就眼前的局面看来,我大概不得不那么做了吧。除非你不肯默默地带美月走。”

  “我不会让你死。我不但不会让你现在死在这里,也不会让你死在医院。你自首之后,首先去医院彻底检查。警方应该也会答应让你这么做吧。”

  中尾别开视线,很冷似地拢起大衣前襟。

  “我会自首,但是我不想将美月卷进这起事件中。我希望她能够置身事外。”

  “该怎么做才好呢?”

  “我等一下会去箱型车那里。这么一来,躲起来监视的警察大概会叫住我吧。我会当场承认自己是杀害户仓的凶手。”

  “然后呢?”

  “你趁警察的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时,带美月逃离这里。这是我们的拿手好戏吧?”

  “假动作吗?”

  “没错。”

  哲朗假装将球传给跑卫中尾,趁敌方的防守阵营被他耍得团团转时,投出长传。如果是比赛中,就会轻松愉快地成功。

  “可是美月短时间内似乎不会醒来。如果我背着昏迷不醒的她,警方一定会盯上我。”

  “我们先将她抬到石阶下面。在那之前,你能先联络高仓,请她把车开到这下面吗?”

  “有路能够通到这下面吗?”

  “放心,有一条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快捷方式。”

  哲朗拿出行动电话打给理沙子,简单地告诉她状况之后,直接将手机交给中尾,由他详细地指示理沙子路线。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