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范·戴恩 > 主教谋杀案 | 上页 下页


  “你仔细听好,我并不是故意强调什么。”班斯略耸了一下肩,继续说:“我只是试图指出与这个案子有关的两三项事实。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晓得约瑟夫·寇克·罗宾——亦即名字与知更鸟同音的男人——是被弓箭射杀死的。在你的思想里,这难道没有意味着些什么吗?”

  “不!”马卡姆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否定了班斯的说法。“这个被害者的姓名并不特别。而且现在全国射箭的风气非常盛行,常常有人因此受伤,所以罗宾的死,也许只是意外而已。”

  “唉!”班斯责备似地摇了摇头。“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说的,对目前的案情也没有什么推展,只会使人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巧合罢了。在全国热衷箭术的几万人中,选出一个名叫寇克·罗宾的男子,然后有一天,他偶然地就被弓箭射死了。你想这种巧合真的可能吗?如果事情真相就如此的话,我只有说,一定是一个恶鬼在背后作祟。”

  “假若这真的是一桩偶然,我就要请神学家来研究了。”

  “喂,你!我记得你在电话中曾告诉我说,有一个名叫斯帕林格的人是最后一个和死者在一起的人。”

  “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你应该非常明白斯帕林格这个音在德语中是什么意思吧?”班斯以爽朗的口吻说道。

  “我好像还是个高中生似的。”马卡姆再次开口道。他的眼中透露出心事,身体稍显紧张。

  班斯将德语字典推到马卡姆面前。

  “你来查一查这个字吧。为了慎重起见,我也曾查过了。希望这不仅只是我的幻想而已,白纸黑字,字典上应该写的很清楚。”

  马卡姆沉默地翻开了字典,查看那个字的意思。隔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就紧盯着字典上的一处,好像中了魔法般地挺直了身子。

  “斯帕林格就是麻雀的意思。这连小学生都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说的没错吧!”班斯无精打采地点上一支新香烟。“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小知更鸟之死与葬礼》这首古老的儿歌。”

  班斯直盯着马卡姆焦躁的举止。马卡姆沐浴在春天的阳光中,站得直挺挺地“你对这首儿歌好像不太熟悉,我就来背一段给你听听吧!”

  班斯在朗诵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时,眼中彷佛看到了躲在一旁的厉鬼,他的样子使我不寒而栗。

  ——谁杀了小知更鸟?

  “是我。”麻雀回答说。

  “我用弓箭射死了小知更鸟。”

  §第二章 射箭场

  四月二日星期六中午十二时三十分

  马卡姆的眼睛缓缓地移到班斯身上。

  “真是疯了。”他以一种绝望了似的,充满恐惧的神情自言自语着。

  “不、不!”班斯很快地挥动着手说。“这简直是抄袭。一开始我就看出来了。”(他装做很轻松的样子,努力地压抑着自己紊乱的情绪。)“因此,必定有一个人会哀悼罗宾的死亡,你应该还记得这首歌的另一节词吧?”

  ——丧家是谁呢?

  “是我,”鸽子说道。

  “我悲叹逝去的恋情,

  因此,我成了丧家。”

  马卡姆的表情痉挛了一下,手指神经质地在桌上轻敲着。

  “那是靶心,班斯。这个案子中一定有个女人了,也许潜藏着争风吃醋的问题。”

  “愈来愈有趣了。这整个事件活像一出由大人扮演的幼儿园话剧,我们的工作可能会充满乐趣了。我们现在必须要做的工作是去找那只苍蝇。”

  “苍蝇?”

  “你忘了吗?那首儿歌的下一句是:

  ——是谁看到了它的死亡?

  “是我,”苍蝇回答道。

  “我细小的眼睛,

  看到了它的死亡。”

  “我希望我们踏实一点,”马卡姆姆厌烦地说。“这不是小孩子在玩游戏,认真一些!”

  班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孩子的游戏有时候可视为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班斯的话带着奇妙的口气。“我喜欢这个案子——非常喜欢,充满了孩童般的幻想——一个天生就上了年纪、患有精神病的孩子,这是精神错乱的病状。”班斯深深地抽了一口烟,无意间流露了他的嫌恶。“你告诉我详细情形吧!在这样一个支离破碎、浑沌不明的世界中,我怎样搞得出真相呢?”

  马卡姆再次落了座。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状况。我所知道的,都已在电话中告诉你了。就在我打电话给你之前,迪拉特教授把我叫过去——”

  “你说迪拉特?是不是就是那位巴托蓝特·迪拉特教授?”

  “是的。惨剧就是发生在教授的家里——你认识那个人吗?”

  “我私底下并不认识他,只知道他是科学界中的一位教授——也是目前最有名的数理物理学者之一。他的书我大部份都有——教授为什么叫你过去呢?”

  “我和教授认识将近二十年了。教授曾在哥伦比亚念数学,之后,为了成为教授,又从事了几个与法律有关的工作。他一发现罗宾的尸体就马上打电话给我——十一点半左右。我把这个案子委交给谋杀案课的西斯组长——然后,我就出门了。接着就打电话给你。组长和部属们现在应该在迪拉特家等我了。”

  “那个家庭的情形大致如何?”

  “你大概都知道了吧,教授在十年前左右就退休不教书了。然后就住在靠近河岸大道的西七十五号街。领养了哥哥的孩子——当时年仅十五岁的女儿——一起住在那儿。这个女孩子现在已经二十五岁了。我大学同学席加特·亚乃逊是他的爱徒,在他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就被教授收为养子了。亚乃逊现在大概四十岁了吧,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数学老师。亚乃逊曾三次自挪威来到这里,五年前他的父母去世,教授看他颇具数学方面的天份,视他为将来的大物理学者,因此才收他当养子的。”

  “我曾听过亚乃逊的事。”班斯点点头。“他最近发表了一篇修正有关动体电气力学理论的论文——这么说来,他们三个人——迪拉特、亚乃逊和那个女孩子是住在一起的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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