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范·戴恩 > 水怪杀人案 | 上页 下页


  马克没有马上答腔,反而用一种异样的目光打量着凯奇,最后他问:“到目前为止,你对这个案子到底涉入多深?”

  “说实话,我并没有别的什么想法,”凯奇说,“目前,我只是掌握了别墅里所有人的姓名及住址,并照规矩跟每个人都问过话。不过我还没跟斯泰姆交谈,因为他喝得不省人事,一直无法清醒过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泳池边了,希望能多发现点什么。但是就像我刚才告诉你的,除了知道莫达戈没有跟他的朋友开玩笑之外,其他的什么也没查出来。现在,我已经把现场交给我带去的三个人了。我要求现场每个人在我回到别墅之前不得擅自离开,然后我就赶紧跑过来了。”

  “你真的确认这里面有问题?”马克质疑。

  “我没有确认任何事,”凯奇顶回去,“我只是对此事感到蹊跷。在那群人里,彼此之间似乎都有着一种很微妙的关系。他们互相猜忌明争暗斗,几个家伙同时在追一个女孩子,没人在意莫达戈的失踪。相反,对此他们好像还都高兴得要命——除了斯泰姆的妹妹。但她尤其让我觉得不对劲,因为她似乎是被跟莫达戈失踪无关的其他事情,搞得心烦意乱的。”

  当警官和检察官交谈时,万斯一直靠着椅背,出神地望着两人,专注地听着。

  这时,他捻熄烟放下杯子站了起来。

  “说真的,马克,”他懒洋洋地说着,“我想我们跟着警官走趟那神秘的地方看看并没有什么,反正今晚闲着也是闲着。无论如何,有些刺激还能让我们忘记这恼人的天气。”

  马克没有回答万斯的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万斯的脸。他们相知甚深,马克知道万斯必须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才会附和什么人的提议的。

  很快,马克站了起来。他瞄了一眼手表,然后耸耸肩。

  “已经过了12点了,”他无奈地笑了笑,“这是看鱼的好时间吗?……我们应该要坐警官的车呢,还是你的?”

  “哦,当然是我的。我们跟在警官后头。”万斯说完摇铃,吩咐柯瑞把他的帽子和手杖拿来。

  2.走进豪宅

  8月12日,星期天,凌晨0点30分

  数分钟后,凯奇警官开着他的警车带路,马克和我则上了万斯的车朝着百老汇驶去。

  当车子开到一条宽敞的私有车道停下后,我们走下车。斯泰姆豪宅出现在我们眼前。

  这是个豪华的别墅,西洋杉、橡树及赤松随处可见。它还是个极佳的观景点,往北可以看见教堂深色的哥特式角楼。向南从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曼哈顿正在闪烁不定的微光。往东是一片摩天大楼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地平线。朝西看去,哈德逊河缓慢流淌着,幽暗不明,伴着点点船灯。

  与纽约喧嚣的现代都市风情相比,这里似乎完全与世隔绝。我第一次发现,纳林区真是个时空错置的地方。破败的屋宇、悠久的历史、荒芜的原野及田园式的宁静——这个看似远离尘世的世外桃源,竟然是曼哈顿的一部分,真是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凯奇领着我们来到两旁装饰着栏杆的石阶,雄伟的青铜大门上点着盏小油灯,站在前廊迎接我们的是肯尼迪警探。

  在向马克举手行礼后,警探向凯奇说:“我很高兴你回来了,警官。”

  “肯尼迪,难道你也觉得这里情况不对?”万斯轻轻地问。

  “是不对劲,万斯先生,”肯尼迪边回答边走向内门,“我有些担心。”

  “后来有什么事吗?”凯奇劈头就问。

  “斯泰姆清醒了,能够坐起来接受问讯了。”

  肯尼迪轻敲三下,大门马上就打开了,开门的是个穿着制服的管家,他警戒地看着我们。

  “警官,真的有这个必要吗?”他极不情愿地扶着门框,并斯文有礼地讲道,“您看,长官,斯泰姆先生……”

  “这儿由我负责,”凯奇不由分说打断他的话,“你在这儿聆听命令,不是问问题。”

  带着献媚的笑,管家躬身行礼,“长官,那么您的命令是——”

  “你就留在前门这儿,”凯奇简洁地吩咐,“别让任何人进来。”接着他转向肯尼迪,后者也跟随着我们走进宽敞的门厅。

  “那伙人呢?他们都在于什么?”

  “斯泰姆和医生在图书室,就是那间。”肯尼迪用手指了指,“就像你交代的,我要其他人都回自己的房间去。伯克坐镇后门,海纳希则是守在泳池边上。”

  凯奇点点头。

  “很好。”随后,他转身望着马克,“长官,你想先看什么?是要我先向你报告这栋宅院及泳池的相关位置,还是想先问群人一些问题?”

  马克还在迟疑,万斯开口说话了。

  “马克,说真的,我比较倾向于先对这一豪宅进行一番你所谓的‘勘探’工作。至于泳池,我想可以先搁在一边。”

  “我无所谓,”马克仍然显得很不耐烦,“越早知道我们为什么来这里,我就越高兴。”

  万斯的目光不经意地环视四周。都锋风格的门厅里摆着厚重的深色家具,墙上挂着数幅业已褪色、真人大小的油画。两旁的门都被厚实的挂毯严密遮掩着。到处都是阴森惨淡的光影,一股陈腐发霉的气味更令人感到恐惧。

  当我们正打算往里走时,楼梯上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有个人在暗处问道:“各位先生,我能帮忙吗?”

  一位高个子男人向我们走来,伴随他的是老式水晶灯闪烁摇曳的光。

  这个人身高六英尺以上,体形瘦长结实,皮肤近乎黝黑,给人一种强悍的印象。他的一双黑眼睛锐利冷静,窄长的鼻子则是标准的罗马式,高颧骨,两颊微凹,嘴和宽下巴有着日耳曼人的传统特征,一头由前往后梳的头发在走廊昏暗的光线下看起来乌黑光亮。他身上的服装也很考究,而且品味不俗,剪裁合身。

  “我叫里兰德,”他走到我们面前并自我介绍,“我是这个家族的老朋友,今晚这里出事时我也在场。”

  他的话语简捷直白。万斯则仔细地打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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