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范·戴恩 > 金丝雀杀人事件 | 上页 下页
五八


  “哦,别这么悲观。让我们用睿智一起面对接下来的挑战……要听我的看法吗?……它充满了各种可能。”他改变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史基需要钱——毫无疑问,他的丝质衬衫都不够换着穿——而且在欧黛尔死前一星期他向她勒索不成后,他在上星期一晚上来到这里。他知道她会外出,而且打算等她回来;因为从一般情况判断她可能会拒绝见他。他知道侧门晚上都会上锁,而他又不希望被看到进入她的公寓,所以他借着九点半探访未遇作掩护,偷偷地打开了侧门。侧门打开了,他接着从窄巷转回,并在十一点前溜进了欧黛尔的公寓。当那女子和护花男子回家时,他很快地躲进衣橱,一直待在里面直到那名男子离开。然后他走了出来,那名女子因为他的突然出现吓得惊声尖叫。但是,等她认出是史基后,她告诉敲门的史帕斯伍德没事。于是史帕斯伍德便离开回去找人打桥牌了。史基和欧黛尔开始为钱的事争执——可能还争执得非常厉害。在争吵过程中电话响了,史基拿起话筒说金丝雀外出了。两人继续争执不下,但是此时另一名追求者出现了。他是按铃或是自己拿钥匙开门进来,这我无法确定——可能是后者,因为接线生没注意到他的来访。史基再次躲进了衣橱,而且好像预知到会发生什么似的,把自己幸运地锁在里面。很自然地,他把眼睛贴近钥匙孔,看看谁是这第二个访客。”

  凡斯指着衣橱的门。

  “你们看,这钥匙孔和沙发成一直线。当史基透过钥匙孔向外看时,他看到让他血液凝结的可怕景象。这名新来的访客扼住欧黛尔小姐的喉咙打算勒死她……试想一下史基当时的情绪,我亲爱的马克汉。他蜷缩在一个黑暗密闭的衣橱里,就在离他咫尺的距离,凶手正在杀害一名女子!多么惨不忍睹!我相信他当时一定被吓得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他看到这名凶手眼中闪烁出发了狂的愤怒,而凶手也一定非常孔武有力,然而,史基却是那么瘦小……唉!可怜。史基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动也不动地在衣橱里等待着。我也没什么好再责备这家伙的了,是不是?”

  他作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这名凶手接下来又做了什么呢?唉!我们可能无从得知了,史基这位饱受惊吓的目击证人,已经去见天父了。但是我可以想象,凶手当时找到了那个黑色文件盒,并从欧黛尔的手提包中找出钥匙打开了它,然后拿走一大迭可能是罪证的文件。接下来,我想,精采好戏开始了。这位绅士开始破坏公寓内部,好让它看起来像是惯窃所为。他撕破欧黛尔睡衣上的蕾丝,并且扯断肩带;扯下她身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然后丢到她的腿上;接着拔下她的戒指和手镯,项链上的坠子也被扯走。之后他弄倒台灯,搜刮写字桌,翻乱古希腊式橱柜,打破镜子,踢翻椅子,撕破帷幔……而史基则始终饱受惊吓,眼睛像是黏在钥匙孔上,一动也不敢动,深怕被发现而成为第二个受害者。因为此刻,毫无疑问地,他完全相信外面的这名男子是个发狂的疯子。——对于史基所处的困境,我没什么好说的。它很棘手,你知道。相当棘手!——破坏行动还在持续,就算他从钥匙孔看不到,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而他自己就像一只掉进陷阱被逮到的老鼠,无处可逃。这是多可怕的处境,唉!”

  凡斯抽了几口烟,稍微改变了坐姿。

  “你知道,马克汉,我可以想象史基在历尽沧桑的一生中最糟的一刻,就是在这名凶手企图打开他蜷缩躲藏的衣橱门时。想想看!他进退不得,而离他咫尺站在外面的那个杀人疯子,显然地,正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白松薄木地板被踩得嘎嘎作响……你能够想象凶手最后松开门把转身离去时,那个家伙如释重负的样子吗?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经此一吓,整个人一定瘫痪崩溃了,不过他没有。他像是被催眠一样惊惶地窥视和聆听着,直到他听到这名不速之客离开了公寓,才拖着吓软的双腿,一身冷汗地走了出来,仔细注视着这个杀戮战场。”

  凡斯环顾一下四周。

  “场面不是很好看——对不对?沙发上横躺着那名被勒死的女子的尸体。那尸体让史基不寒而栗。他畏畏缩缩地来到桌边看着那具尸体,并且用右手撑着桌面好让自己站稳——这也是为什么你能采集到他指纹的原因,警官。然后,他突然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所苦。在这里,他和一个被杀害的人共处一室,别人都知道他和这名女子关系亲密,而他又是有前科的窃贼。谁会相信他是清白的?虽然他或许能指认是谁干下这起勾当的,但他又如何交代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每一件事都对他不利——他溜进公寓、九点半出现在这栋公寓大楼、他和这女子的关系、他的惯窃身份、他的声誉,没有一样对他有利……我说,马克汉,你会相信他的故事吗?”

  “先别管这个,”马克汉回答,“继续你的推论。”他和希兹听得兴致盎然。

  “从现在开始,”凡斯继续,“我的推论进入了你们所谓的自我发展期,也就是随机应变。——史基接下来面临的迫切问题是逃离现场,并且不能让人看到。在这个紧急时刻,他的头脑变得灵活起来:这次如果不成功便成仁。他开始拚命地思索:他可以马上从侧门离去而不被发现,不过到时候,这门会被发现有人打开了,而这和那晚稍早之前他来访的事一联想,很可能会让人推测到这门是他打开的……不,这样逃走行不通——绝对行不通。他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洗脱自己的嫌疑,特别因为他和她的暧昧关系,以及他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动机、地点、时机、方法、行为和他的纪录——都对他不利。他真的非得在离开时不被人发现才行,否则就得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四处逃窜,直到被捕。真是进退两难!当然,他知道只要他能从侧门离去并且把它反锁,他就绝对地安全没事了,到时候没人能够指出他是如何进来或出去的。对他来说,这是唯一可能成立的不在场证明——虽然很明显地不太站得住脚,但是,如果有位厉害的律师,他可能就胜券在握了。无疑地,他也想过其它逃走的方法,但都是险阻重重。侧门是他唯一的希望,但是要怎么做呢?”

  凡斯站起来,打了个呵欠。

  “那是我个人的推论。史基人在陷阱里,用着他那机灵聪明的脑袋想着如何逃出去。在想出方法前的几个小时里,他可能在这两个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也或许是他偶尔向老天爷求救时发出‘哦,我的天!’的原因。至于使用镊子,我觉得这点子是他突然想到的。——你知道,警官,从里面反锁门是个老把戏,在欧洲的犯罪文献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在汉斯·葛罗斯教授的犯罪学手册中,就有一整章是在讨论窃贼非法进出别人家的方法(作者注:凡斯这里提到的论述引自《犯罪手法检定大全》此一著作)。不过讨论的都是锁门——而非闩门——的方法。当然,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技巧不同而已。从里面锁门,只要把针或是大头针插进钥匙孔中,用线向下一拉即可。但是这房子的侧门没有锁,甚至在门闩把手上也没有孔。——这位机灵的史基在房里紧张地来回踱步的同时,也在寻找对他有帮助的东西,或许就在这时候看到欧黛尔化妆台上的小镊子——不骗你,当今的女人可不能没有这种小眉毛夹呢——而他的问题也立刻获得了解决,接下来就只有试试行不行得通了。就在他离开前,他撬开了那个凶手只磨损却打不开的首饰盒,并且发现那枚镶有钻石、后来他拿去典当的戒指。然后他记起要擦掉首饰盒上的指纹,但却忘了擦掉衣橱门内把手上的指纹和留在桌面上的手印。最后,他静悄悄地离开,像我刚刚示范的闩上侧门,再把镊子放进背心口袋,而且后来忘了它们还在口袋里。”

  希兹面无表情,严肃地点着头。

  “再聪明的窃贼,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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