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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26.赦免释放:1017名日本战犯回国

  1956年6月21日,天空晴朗,阳光明媚。上午9时整,几辆满载日本战犯的大客车驶出了抚顺战犯管理所大门。日本战犯们已被通知去向。

  这天是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开庭第3天。审判、判决过程对日本战犯们来讲是决定人生新转折点的严峻时刻。是生,还是死?受重刑还是被判轻刑?战犯们无法控制自己忐忑不安的心情。

  满载日本战犯的汽车停在抚顺市原日本女子中学操场。这所学校礼堂设有军事法庭。操场周围是荷枪实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警戒,礼堂入口是两排士兵列队执勤。

  日本战犯们怀着不安的心情依次入场,按指定的坐位入座。

  法庭中央是检察官席,后边是旁听席。

  场内有许多记者,他们在做各种采访准备。

  首席军事检察官王之平少将进入法庭,场内全体起立。

  王之平少将坐定后,检察官和翻译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

  “上中正高、大矢正春、川田敏夫、丸田善市……”

  开始念长长的日本战犯名单,共计335名。

  检察官和翻译同步在念法庭决定。

  “本检察院已对上述335名日本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结果表明,上述335名日本战犯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中,公然违背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他们在中国人民面前都犯有不同程度的罪行。其中上中正高、大矢正春等38名战犯在日本投降后加入阎锡山反动集团,进行了旨在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罪恶活动,并妄图在山西省建立再次入侵中国的基地。按他们的罪行,应该送交法庭,处以应判的刑律。”

  检察官稍做停顿后,用严肃的口吻继续念道:“但是,考虑到日本投降后这10年间的变化和目前情况,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间友好关系的发展,以及上述战犯们在押期间悔罪表现较好且属于下级战犯,本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日本战犯的决定第1条第1项,决定对上中正高等335名日本战犯作宽大处理,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

  听到预料之外的喜讯,日本战犯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感动得低头哭泣。

  当战犯们停止哭泣抬头环顾四周,场内检察官席和旁听席已空了,周围荷枪实弹的警卫战士也不见了。战犯们不知向何处去,他们站在原地东张西望。

  一位着便装的官员用流利的日语宣布归国事项。

  他说:“祝贺诸位。我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我刚刚接到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免予起诉和释放诸位的决定。从现在起一直到诸位归国,由我们红十字会负责接待诸位。关于诸位归国事情我们已与日本红十字会用电文联系了。诸位将被送到天津,等待归国乘坐的日本船。明天就启程,因此现在先回到管理所作启程准备。”

  战犯们在红十字会官员的引导下乘车返回了管理所。管理所大门口全体工作人员列队鼓掌欢迎日本战犯。

  “谢谢,谢谢!”战犯们握着所内工作人员的双手,边说边流着热泪。

  战犯们被领到管理所宁静的后院,这里是冬季滑冰的地方,送别晚宴将在这里举行。

  夕阳西下,西边那火红的天渐渐暗淡了。宴会场华灯初放,场内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孙明斋满面笑容,他站起来祝酒。

  他说:“祝贺诸位被释放。诸位今天依据我国政府宽大政策被释放了,今天的释放也是诸位一致努力的结果。诸位经历了艰难的坦白和学习过程。我们真心地对诸位真诚的努力表示敬意。我代表管理所全体人员衷心祝贺诸位归国。希望归国后多多保重,建立和睦幸福的家庭。最后,我提议,为了诸位的身体健康和旅途平安,大家举杯,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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