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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大革命风暴中·上(4)


  关于杨沈的离婚,瞿杨的结婚,还有一段佳话,下面是杨之英的回忆

  ①杨之英:《纪念我的姐姐杨之华》。《回忆杨之华》第147—148页。李文宜也有同样的回忆,唯情节稍有出入,见同书第57页。

  我第一次见到秋白是1924年11月,姐姐同他一起到肖山家中来的时候。当时姐姐已决定与沈剑龙离婚,她和秋白来家就是为商议这件事的。秋白给我的印象是文质彬彬,说话斯文,十分有礼貌。他们到家后,立即派人把沈剑龙请来,三个人关在房间里谈了差不多一整夜。

  临别时,我看他们说话都心平气和,十分冷静,猜想姐姐与沈剑龙离婚和秋白结婚的事已经达成协议。果然,姐姐和秋白回到上海后不久,邵力子主办的《民国日报》上就登出了两条启事,一条是姐姐与沈剑龙的离婚启事,一条是姐姐与秋白的结婚启事。11月7日,十月革命纪念那天,姐姐和秋白正式结婚。我的父母亲认为这事丢了杨家的面子,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但姐姐从此却更加勇敢地走上了献身于革命的道路。

  ①瞿、杨启事称:“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们正式结合恋爱的关系”。杨、沈启事称:“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们正式脱离恋爱的关系。”瞿、沈启事称:“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们正式结合朋友的关系。”上海《民国日报》,1924年11月27、28、29日。

  瞿秋白和杨之华的超乎寻常的结合,引起了一些人,包括某些自己同志的不理解,甚至于非议。瞿秋白的心情很苦恼。他在这时写了十几封信,寄给在北京的丁玲,几乎每一封信都责骂自己,说他对不起王剑虹,还说,什么人都不配批评他,只有天上的梦可(王剑虹)才有资格批评他。这一束象谜似的、使人费解的信,表达了他的内心的烦恼和惶惑,反映了一个人性格上、心理上的矛盾状态。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平凡的、普通的人物,还是伟大的、杰出的人物,似乎都免不掉这种矛盾的困扰。要彻底排除这种困扰,除了消除造成这种困扰的个人的主观因素外,还要消除外在的客观的因素,即社会和阶级的落后于时代的消极因素;后者,也许是更重要的。

  杨之华离开沈剑龙后,沈玄庐夫妇从此不许她再来见女儿独伊。杨之华思女心切,渴望一见。瞿秋白非常理解她,热情地给予安慰,并于1925年初帮她抽空回乡探望。她避开公婆,偷偷地见了女儿一面,又匆匆而别。回到上海,杨之华仍对女儿思念不已。瞿秋白想尽一切方法为她解忧。他讲《安娜·卡列尼娜》故事给她听,他说:“你过去在婚姻上所遭遇的不幸,一时不能见到孩子,这一点和安娜·卡列尼娜相同,旧的社会制度窒息了多少人们的心灵呵!但是你处的时代和安娜·卡列尼娜的时代完全不同了。你一定会得到你的幸福,你一定能够看到你的孩子,也一定能够和你的孩子在一起生活。”他写了一首长诗给杨之华,咒诅黑暗的旧社会,但孩子将有光明的前途,他会爱护她,培养她,教育她,使她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不久,杨之华征得瞿秋白同意,他们一起回到肖山家中。在母亲那里,他们决定派人去把孩子从沈家偷出来,抱回上海。那天,他俩站在山上,一会儿看到孩子出来,杨之华刚刚把她抱在怀里,就被追赶来的两个大汉把孩子夺走了。孩子哭喊着妈妈,杨之华的心都碎了,忍不住大哭起来。她和瞿秋白沿着河边,冷清凄凉地走着。两人都默默无语,杨之华第一次看见瞿秋白流下了眼泪。后来,杨之华的母亲,设法接独伊到外婆家来玩,然后把她送到了上海。母女终于团聚。

  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一件趣事。

  瞿秋白五四时代的老朋友郑振铎和高君箴结婚。照当时文明结婚的仪式,结婚证书上必须盖有主婚人,即双方家长,介绍人及新郎新娘的图章。临到举行婚礼的前一天,郑振铎这才发现他的母亲没有现成的图章。他就写信请瞿秋白代刻一个。不料瞿秋白的回信却是一张临时写起来的“秋白篆刻润格”,内开:石章每字二元,七日取件;如属急需,限日取件,润格加倍;边款不计字数,概收二元。牙章、晶章、铜章、银章另议。郑振铎一看,以为瞿秋白事忙,不能刻,就请沈雁冰刻。第二天上午,沈雁冰把他连夜刻好的图章送到郑振铎那里。忽然瞿秋白派人送来一封红纸包,大书“贺仪五十元”。郑振铎正在说:“何必送这样重的礼!”沈雁冰已把纸包打开,原来是三方图章,一个是郑母的,另两个是郑振铎和高君箴的。郑、高两章合为一对,刻边款“长乐”二字。郑、高两人都是福建长乐县人,又是新婚之喜,“长乐”二字,是用意双关的。沈雁冰一算:润格加倍,边款二元,恰好是五十元。这个玩笑,出人意外,郑振铎和沈雁冰不禁捧腹大笑。下午,举行结婚仪式。瞿秋白也来贺喜,请他讲话,他便用“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这个题目,讲了又庄严又诙谐的一番话,大意是妇女要解放,恋爱要自由。满堂宾客,有瞠目结舌者,有鼓掌欢呼者,都引为奇闻。

  瞿秋白和沈雁冰是1923年相识的,后来两家就隔壁住着,经常往来,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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