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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战略方针


  1956年3月,彭德怀在军委扩大会议上作战略方针的报告,题目是:《关于保卫祖国的战略方针和国防建设问题》。他在这个报告里,把50年代前期毛泽东和军委关于战略指导思想的指示和决定,综合起来作了全面阐述和发挥。后经中共中央批准下发,用以统一全党全军战略思想,指导全国全军的战备和军事工作。彭德怀于1955年下半年把战略方针和国防建设问题摆在军事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他提出,当时西方阵营除了早已组成北大西洋公约集团,又陆续组织了东南亚条约、巴格达条约等有军事意义的集团;苏联和东欧各国在召开保障欧洲和平安全会议后,己成立了华沙条约国集团。毛泽东1955年3月,在中共全国党代表会议上说:“我们必须准备应付可能的突然事变。今后帝国主义如果发动战争,很可能象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进行突然袭击。”4月下旬,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了彭德怀关于反侵略战争准备和作战计划的汇报。彭德怀在《报告》中说:“为了有效的防御帝国主义对我国的突然袭击,为了切实执行宪法赋予我军的光荣任务:‘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在我们武装力量统帅部机关面前,就首先提出必须解决战略方针的问题。”

  其次,是考虑到苏军奉行的先发制人战略方针,中国决不能照搬。1955年5月,彭德怀以观察员身份出席华沙条约国会议。出国前,毛泽东在4月底举行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重申中国的战略方针是积极防御,决不先发制人。指示彭德怀此行到莫斯科,就共同反侵略战争问题同苏联交换意见。5月21日,彭德怀从华沙到莫斯科,在同苏共总书记赫鲁晓夫和国防部长朱可夫会谈中,弄清了苏联已由“加强积极防御,防止敌人侵略”的战略方针,转换为火箭核战略,强调核武器的首次突击作用,认为现代战争在几分钟内就决定胜负。彭德怀讲述中国坚持积极防御后发制人的方针。会谈以各自保留意见宣告结束。就在这次访问苏联和波兰的过程中,彭德怀深深感到苏、波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期,囚缺乏战略防御的具体准备而遭受严重损失,应当引以为戒。因之他在《报告》中,突出阐述了我军在战争初期必须采取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并要求一切战备工作、军队训练和组织编制,必须以积极防御为依据。

  再次,军队内部建设,到1955年底,各方面工作已基本走上正常轨道,应当适时地把军事工作重点转移到国家防务建设上来。同时,全国拟制第二个五年经济计划和远景规划已提到议事日程,军事工作也需要全面安排长远规划。彭德怀说:“战略方针很重要,关系整个战争的胜负。但战略方针本身,只是个抽象的东西,如果没有各种具体措施,仍然不能使战争达到胜利。”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虽然在军事统帅机关中是明确的,但军队和地方的许多高级干部还不了解,还需要一个系统阐述的正式文件统一思想,才有利于开展全面的战备工作。

  在军委扩大会议开幕前夕,他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说明这次会议讨论的战略方针问题,同国家经济建设关系极为密切,建议邀请一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毛泽东批准了这个建议,因此,参与这次军委扩大会议的,除去军队的93名高级将领以外,还有国家计委主席李富春、国家建委主任薄一波、财政部长李先念、铁道部长滕代远、交通部长王首道、一机部长黄敬、二机部长赵尔陆、重工业部长王鹤寿、三机部长李聚奎等。

  3月6日下午,军委扩大会议在国防部大楼正式开幕,军委秘书长黄克诚宣布开会后,彭德怀便开始作主题报告。他在宣读讲稿过程中,间或插进一些解释。力求大家能够加深理解报告中的重要观点。

  关于确定“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的根据,他说,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出发,从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出发,以及从军事必须服从政治的原则出发,我军应当采取的战略首先必须是防御的,而不是进攻的。但我们所采取的战略防御,必须是积极防御,而不是消极防御或单纯防御。

  对于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他在报告里概括说:“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应该是(在战前)不断地加强我国的军事力量,继续扩大我国的国际统一战线活动,从军事上和政治上来制止或推迟战争的爆发。当帝国主义不顾一切后果向我国发动侵略战争的时候,我军要能够立即给予有力的还击,并在预定设防地区阻止敌人的进攻,……把战线稳定下来,打破敌人速战速决的计划,迫使敌人同我军进行持久作战,以便逐渐剥夺敌人在战略上的主动权,使我军逐渐转入战略的主动,也就是由战略的防御转入战略的进攻。这就是我军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的基本内容。”彭德怀对战争初期的这种战略设想,在当时是以美国为作战对象、敌军的大规模进攻来自海上为背景的。他规定我军的战略目标,也是从敌我装备技术实际情况出发的。他说,在战争初期“企图完全把敌人歼灭于海上和滩头,根本不让敌军侵入我国领土,这种想法固然很好,但根据敌我军事力量对比情况,不但做起来有很大困难,而且也是很危险的。”而把敌人消灭在陆地上,我军是完全能够做到的。为着实现上述战略设想,他还提出了我军应采取的主要作战形式。他认为:在战争初期我军“既不单是运动战,也不单是阵地战,而应当是阵地战结合运动战,也就是以阵地的防御战和运动的进攻战相结合”。

  彭德怀报告的第二部分是国防建设问题。他说:“为了使我军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得到切实的保证,我们就必须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对这些准备工作,他讲了三个方面,包括全部的国防建设工作。

  一、军队建设和国防设施。重申国家常备军为350万人,和各军种、兵种各自发展的重点,提出陆军必须逐步增加机械化的比重,争取到1967年我军的装备接近世界上技术先进国家的水平。关于国防设施,由于内容复杂,他要求在“全面筹划、重点建设、逐步进行”的原则下,必须协同国家机关,结合经济建设,于1962年底完成沿海和纵深的国防筑城防御体系。

  二、战争动员准备工作。他要求根据战时需要,对于后备军官、士兵、技术专业人才等,作出登记、训练和储备计划,对于武器装备要保证战争初期6个月所需的储备,争取在1957年拟制出第一个完整的全国战时动员计划。

  三、建立军事科学研究工作。他把几年来已经起步的军事科学研究提高到全面有计划开展的新阶段。在内容上,从军事学术到军事技术,从武器装备到军用器材,从常规到尖端,从科研机构到知识分子政策,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方针和要求,可说是全军的第一个军事科学发展纲领。

  彭德怀这个报告,不仅系统地阐释了毛泽东和军委的战略指导思想,而且包含着他个人的丰富军事经验。在会议上经过讨论,上报中共中央,并得到批准下发全党全军贯彻执行。1959年他受批判后,这个文件也随之被否定。它的历史作用、是非功过,仍待后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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