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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总路线(4)


  新税制问题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五日,他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写了一封信,说:

  “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

  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卒发表,毫无准备。此事似已

  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而已,究应如何

  处理,请你们研究告我。

  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

  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各如何?

  何以因税制引起物价如此波动?

  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①(①毛泽东给周恩来等的信,手稿,1953年1月15日。)

  据当时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的薄一波回忆,他看到这封信以后,“已预感到事情有些严重了”。他又回忆道:“二月十日,财政部吴波、商业部姚依林、粮食部陈希云三同志联名写信给毛主席和党中央,就修正税制的目的、新税制对物价的影响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作了说明。接着,财政部又向毛主席、政治局作了一次汇报,由吴波同志把税制修正了哪些地方,实行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的,一一作了说明。毛主席尖锐地批评说:’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②(②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42、243页。)

  把新税制问题,提到这样的政治高度给以尖锐的批评,不能不使当事者薄一波等人感到震惊。而在毛泽东看来,这个问题,同他正在酝酿成熟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同他正在采取适当步骤逐步地消灭资产阶级的思路,是背道而驰的。同时,这又是一些大区和省市委负责人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而意见比较多的问题。这样,新税制问题,在一九五三年夏季将要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势所必然的了。六月五日,毛泽东要杨尚昆将有关新税制的五个文件③(③关于新税制的五个文件是: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关于在执行新税制过程中物价调整草率造成市场混乱情况的电报;北京市委关于新税制施行的反映;毛泽东关于新税制问题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的信;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薄一波的回信;财政部副部长吴波等关于新旧税制的利弊及此次物价波动的原因的报告。)印发参加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同志.还给这文五个文件加了一个总题目:“一九五三年一月至二月间关于新税制问题的几个文件”。

  全国财经会议,起初是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的例会进行准备的,后来,实际上变成中共中央召集和主持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各大区、各省市委和财委的负责人,加上列席会议的,共一百六十三人。从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三日开始,到八月十三日结束,历时两个月。

  开会地点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会议议程共三项:财政问题,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中心是财政问题。

  一九五三年,是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第一年。从中央各部门到各个地方,积极性都很高,都想多搞些建设,摊子铺得很大,同国家实际的财力不相适应。而在编制一九五三年财政预算时,把前几年的财政结余三十亿元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把建设规模搞得过大,而这三十亿元的财政结余实际上都已由银行借给国营商业部门用作流动资金了,结果财政平衡出现困难。一九五三年同一九五二年相比较,财政收入增长百分之二十,而支出却增长百分之四十,产生极大的矛盾。再加上经验不足,在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的财经工作中,主要是税收、商业、财政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次会议,就是要对这几方面工作,听取地方的意见,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中央提出的、各地方有意见的、同时也是条件比较成熟的一些问题,作出决议。

  会议由周恩来、高岗、邓小平主持,在毛泽东的直接指导下进行。为了准备这次会议,毛泽东连续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吸收财经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工作汇报进行讨论。

  六月十五日,财经会议的第三天,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李维汉所作《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根据在武汉、南京、上海等城市调查的材料,提出一个重要政策,就是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公私合营这个主要环节,实现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变革。这是一个大事情,实际上确定了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根本途径。这正是毛泽东在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报告受到毛泽东高度重视,后经修改,形成题为《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文件,准备提交全国财经会议讨论。就在这次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作了系统阐述。他有一个讲话提纲,就写在《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未定稿)的封面上。提纲写道:

  “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

  有所不同和一视同仁,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和发展

  生产、繁荣经济,前者管着后者。

  几点错误观点:(一)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

  (二)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三)确保私有财

  产。

  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

  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

  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一)农业;(二)手工

  业;(三)资本主义企业。

  逐步

  对于将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认识——社

  会主义成分是可以逐年增长的,资产阶级的基本部分是

  可教育的。”①(①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手稿,1953年6月15日。)

  这只是个提纲,没有展开。毛泽东在会议上的讲话,则对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讲话首先对总路线作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里包括了过渡时期的起点、时限和总任务。起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①(①在这以前,毛泽东提过渡的起点是1953年。)时限,他说:“考虑来考虑去,讲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比较合适。根据几年来的经验,大概十年到十五年是一定需要的。”总任务,包括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部分。

  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和右倾的错误。”

  接下来,毛泽东分别对“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及其表现进行了批评。

  他说:“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现在基本建设、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都有急躁情绪,比如急于要多搞合作社,’五反’后对资本家进攻没有停止,使工人阶级自己处于进退两难地位。”

  这是批评“左”的,然后着重批评右的。他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接着,就着重批评他认为是右倾表现的三句话。

  一个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句话原来写在周恩来一九五三年二月四日向全国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的政治报告稿里。原话是:“以上这些成就②(②指建国三年来各条战线上取得的成就。),说明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毛泽东审阅时删去了这句话。话虽然被删去了,这件事却没有从毛泽东的记忆中消失。毛泽东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要确立是很难的。“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是变动很剧烈很深刻的时期。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斗争还要深刻,要在十年到十五年使资本主义绝种。’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另一个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他说:“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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