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名人传记 > 蒋介石宋美龄在台湾的日子 | 上页 下页
三五


  28日,李宗仁复电称:“余出院后,即准备返国,嗣据医嘱,身体尚未完全复原,不能于此时遂作长途旅行。”李宗仁何以固执己见不返台呢?在《李宗仁回忆录》中他作了说明:“台湾是蒋先生清一色的天下,他掌握了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在这局面下,我如贸然回台,则无异自投罗网,任其摆布。蒋的第一着必然是迫我‘劝进’,等他复正大位后,我将来的命运如何,就很难预料了。以蒋先生过去对我衔恨之深,我一旦失去自由,恐欲求为张汉卿第二也不可得了。”

  同日,顾维钧又紧急报告:“大使馆借故延宕,然李急不可耐,遂经甘介侯与艾奇逊接洽,定于3月2日李、杜晤面。”

  在此情况下,蒋介石决定不再等待,他激动地声称:“倘若我去年初不下野,无论如何想象不到大陆各省会在一年之内断送干净。我下野的后果,终意如此,殊为痛心。”“现在国家情势危急非常,如果我再不负起政治军事的责任,在三个月之内,台湾一定完结。我出来之后,台湾可望确保。”

  3月1日,蒋介石在台北“总统府”宣布复行视事,并发表“复职”文告宣称:

  中正许身革命四十余年,生死荣辱早已置之度外,进退出处一惟国民之公意是从,际此存亡危急之时期,已无推诿责任之可能,兹于三月一日复行视事,期共奋勉,以光复大陆,重建三民主义新中国。

  第二天,蒋介石以“总统”身份,偕夫人宋美龄于中山堂举行茶会,招待在台的“立、监委员”、“国大代表”、台省参议员及国民党、民社党、青年党等中央委员共千余人,在此蒋介石宣布了“复行视事”后的四项方针政策:

  军事上,先以巩固台湾为基地,进图“光复大陆”;

  国际上,必须先要尽其在我,自力更生,并联合世界上的“民主国家”,共同反共;

  经济上,以劳动为第一要义,提倡节俭,奖励生产;

  政治上,必须尊重民意,厉行法治。

  3日,蒋介石着特级上将服,头戴军帽,携穿黑呢夹大衣、领系花绸围巾的宋美龄出席了10万群众参加的大会,接受群众的“拥戴”。蒋激动地表示自己“一方面感到惭愧,另一方面感到欣慰!今后决定和全国同胞共同努力,消灭全国共匪,收复一切失地,实行三民主义,完成革命大业。”他还亲拟了6句口号:“刻苦耐劳,笃实践履,组织第一,情报在先,防谍保密,铲除共匪。”

  就在蒋介石踌躇满志登上“总统”宝座之时,另一位国民党“代总统”李宗仁在大洋彼岸的纽约发表声明:

  蒋氏会宣布他自己为中国总统,实令人惊异而难置信,蒋氏自一九四九年一月辞去总统职务后,已成为一介平民,现在竞不经选举,而自命为总统,实令人惊异。

  李宗仁还写了一封致蒋公开信,散发给记者,信中说:“阁下的高压专横的行为,既无法以宪法来作解释,且非人民所赞同。当此我国历史紧急之秋,阁下此种严重错误,对国家命运将有深切影响。”同时,他声明,他将“代总统”到下届“总统”选举时为止。

  在蒋介石“复职”的第二天,美国总统杜鲁门邀李宗仁到白宫赴宴,以“总统先生”相称,从旁助威,以示对李宗仁的支持。当记者问杜鲁门:“您为何称李先生为总统?”杜鲁门答曰:“我以总统身份请他我就应称呼他为总统。”记者又问:“如此说来,您如何称呼蒋介石?”杜鲁门说:“我和蒋介石尚无往还。”

  宴会结束,李宗仁给居正、于右任、阎锡山等人发出一电,电文说:

  仁昨到华府。事前顾大使已奉台方令通知国务
  院,仁仅以副总统名义代表蒋先生往聘,但杜总统向记
  者宣称,仍以代总统地位对仁。招待午宴间与杜总统
  及国务卿、国防部长畅谈甚欢,举杯互祝,三人均称仁
  为大总统。餐后,杜单独与仁谈话,不令顾参加。内容
  未便于函电奉告。

  其实,不用李宗仁奉告,当天下午白宫发表声明:国务院收到了蒋“复职”的正式通知,美国承认蒋介石为中国国家“元首”,杜鲁门无意决定谁是中国“总统”这一重要问题!

  蒋介石看到美国的声明后略为宽心,他更不理睬李宗仁的一套了。3月13日,蒋在总理纪念周发表了《复职的使命与目的》的讲话,称:“我一生中有三次下野三次复职”,第一次复职的使命是“完成北伐,统一全国”;第二次复职的使命是“抵抗日本侵略,争取最后胜利”;第三次复职的使命“就是要恢复中华民国,解救大陆同胞,而最后的目的乃是在消灭共产国际,重奠世界和平。”然而,历史早已证明,蒋介石的第三次使命不会完成。

  蒋介石重新“登基”,李宗仁不肯善罢干休,屡揭蒋介石的伤疤,蒋感到芒刺在背,必欲除之而后快。1950年5月5日,他指使“国大代表”胡钟吾等711人连名提出罢免李宗仁的“副总统”职务,其罪状有三:其一,李自代总统以来,妄倡和平,而养痈成患,侈言抵抗,而失地丧师;大陆沦丧之际竟藉词出巡,擅行赴美,……迹近逃亡,置国家人民于不顾。其二,李在国外遥领元首职权,而不负丝毫责任,以国事为儿戏,视大法弁髦。其三,蒋已复职,李“代总统”应自动解除,现存一“总统”和“代总统”,是李破坏“法统”,动摇国本,颠覆民国,理应罢免。胡钟吾等人将联名签署书提交“国大”,建议召开临时会议行使“国大”罢免权。由于众多“国大”代表反对,此提案暂予搁置。但蒋介石仍不死心,准备随时寻找机会。

  恰在此时,“毛邦初案”事发,原来在1949年初蒋介石下野后命人将国民党在美国的存款以私人名义化整为零,分存入外国银行,以防不测。仅在国民党驻美空军购料处负责人毛邦初那里,就有1000万美元。及蒋复职后他令毛邦初将这笔钱电汇台北,毛邦初公然抗命并将一批机密文件交给了李宗仁。不久这些文件却散发到美国会议员手里,搞得蒋介石声名狼藉,十分恼火,遂加速了他罢免李“副总统”的步伐。

  1952年1月,“监察委员”金维系等92人受蒋指使,提出“为副总统李宗仁违法失职提请弹劾”一案,该案经“监察院”大会审查成立,并起草了报告书,称:

  佥认副总统李宗仁于代行总统职权期间弃职出国,复于代总统名义解除后在外国擅发命令,显系违法失职。至其公开声明,“拟有恢复中国合作政府计划,不久即可宣布,此计划并非完全依赖武力”,显系有颠覆政府危害国家之意图,实触犯刑法第100条之罪行,当经决议……经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案成立后,“监察院”将此案送交“国大”秘书处,“国大”秘书长依“法”致函李宗仁返台接受弹劾。李宗仁接电后未予理睬。但“国大”因代表不足法定人数不能按期召开,直到1954年1月才召开“国大”。会议通过弹劾案,并致电李宗仁返台对弹劾案提出答辩。李宗仁接电后认为弹劾案的提出和通过是非法的,并亲致蒋介石一函:“按照宪法第90条,全体监察人员的人数,确定为223人。又按宪法第100条,对总统、副总统之弹劾案,须得全体监察委员过半数之决议,向国民大会提出之。过半数则为113人。前年1月11日监察院出席委员只为93人,凑足法定人数尚少20人。吾兄竟唆使违法集会,对仁提出弹劾,所持理由,为若干委员未曾选出,若干委员未曾报到,若干出缺,若干附匪,擅将全体委员减为160人。宪法明文规定之人数,可以任意减少,毁法弄权,莫此为甚。”

  蒋介石对此根本不屑一顾,在李宗仁未到台答辩的情况下,一手操纵“一届二次国民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国大”代表所签署“副总统”李宗仁“违宪背誓”罢免案与“监察院”所提“副总统”李宗仁“违法失职”的弹劾案。

  至此,罢免李宗仁的闹剧终于落下帷幕,蒋介石把李宗仁的职权剥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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