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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观察生活是他的习惯。他怀中总是揣着一个小本子,随时把观察到的种种生活景象,人物的言谈动作笔记下来。每逢江安县城赶集的日子,他就到茶馆里去,这样的机会,他是从不放过的。有一次,他看到一个打扮得衣冠楚楚的人物,使他发生了兴趣,就尾随在这个人的后边。这个人原来是江安的一个大地主,叫黄久安。黄久安发现有人在后面盯住他,人又不认识,很奇怪,有点害怕了,就钻进一个小巷子里,跑到他的一个亲戚家躲藏起来。黄久安的亲戚认识曹禺,就告诉黄久安说,“那是剧专的教授万家宝先生,他在观察人物呢!”这才使黄久安放下心来。有一次,他对西街一位做豆腐的老婆婆发生了兴趣,看她怎样推磨,怎么做浆,又怎样点卤,怎样把豆腐压出来。这样,接连观察了三天,天天在那里细细地看着、琢磨着,有时还问问这位老婆婆。似乎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临走时,他给了老婆婆一些钱作为酬谢。

  他对人物是最有兴趣的,只要引起他的兴趣,他就设法了解和接近。张安国回忆说:“《北京人》中的人物是有模特儿的,江安有个知名人物,叫赵子钊,在北京当过国会议员,抗战时回到江安。他的女婿周宝韩,是个留德的学生,什么本事也没有,好吃懒做,就住在老丈人家里。周宝韩的祖父是李鸿章手下的一员提督,太平天国时,在清朝军队里。周宝韩是个公子哥,他留学是学工程的,学的也不怎么样,连个职业也找不到。可是,他那种公子哥的脾气习性却依然保留着,后来,才通过同学关系在昆明空军军官学校当了一个总务处的小科员。他很像江泰。还有一个清朝的秀才,也是江安的士绅,他叫黄荃斋,是个廪生。他和我父亲相识,曹禺就通过我的父亲找到他,向他打听旧式婚姻的礼仪、习俗,问得十分仔细,订婚是怎么一个规矩,结婚仪式又是怎么样啊!怎么闹洞房啊!这恐怕同他准备《家》的创作有些关系。他把这些都记到他的本子上。至今,江安的一些老人中间还流传着曹禺的一些故事。”

  在江安,最使曹禺感到厌恶的是耗子。四川的老鼠是很有名的,人称“川耗子”。江安的耗子是够厉害的,一是个大,二是多,到处都有。在办公室,在家里,都有耗子出没,可谓无孔不入。吴祖光曾专门写过一篇曹禺和耗子的故事,他说:“曹禺最憎恶、最怕的是什么?是耗子。”“耗子给他这么大的刺激不是没有原因的。前两年在一个小城里教书的时候,曹禺已在着手汇集他的历史剧《三人行》的材料,足足有一个厚本子。可是有一天他偶而打开抽屉时,那本册子被耗子啃得粉碎了。只要我们懂得一个作家怎样珍惜自己的心血,我们自然也会担负一半对耗子的忿恨吧?”“又一回,很冷的一天,早晨在路上碰到曹禺,便一同到学校去。他说胃病又犯了,犯得特别凶,右肩上时时发抖,这病象的确是不寻常的。下了课我回到休息室。他已经坐在那里,说肩上抖得很凶,心里也不好过。所以告诉学生说胃病犯了,早点下了课。说着说着又抖起来了。他用力一按——‘哎呀!’他脸白了,大喊:‘耗子!’不用说我们有多么惊奇!他匆忙把棉袍脱下扔在地上,掩着脸,一溜烟跑到墙犄角。棉袍里子上爬着一只大耗子,已经精神不振,近乎瘫痪状态。当然是因为天气冷,耗子钻进棉袍里去取暖;因为棉袍里子破了,耗子一直钻到棉花里出不来,却不巧被曹禺穿在身上了。”

  吴祖光的回忆自然是真实的,那时,他已是剧专的教师了。吴祖光比曹禺年轻,很尊重曹禺,经常到曹禺家里吃饭聊天。吴祖光把他的第一部剧作《凤凰城》写完,就是请曹禺看的,虽然说这部处女作还不够成熟,但曹禺却从中看到吴祖光的才华和一颗火热的爱国之心。他很快读完,据说还做了些润色,但是曹禺却说:“我是看过,却不敢说润色,祖光才气过人,经历丰富,中文底子厚实,他读的书多,看的戏也多,为了写《凤凰城》,他还亲自去找过苗可秀的母亲。那时,我就觉得他的戏写得很扎实,这是他的第一部戏,以后就一发而不可收,越写越好了。我是很敬重他的。”至今吴祖光仍然说:“曹禺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师。”的确,他们之间有过一段难忘的友情。

  吴祖光对曹禺的性格是十分了解的,他曾这样回忆说,“家宝这个人,你同他谈话,他时常出神,心不在焉,你问他,他说他没听见,他让你再说一遍。他根本没听你讲话,他在想他个人的心事,可能正想着戏里的情节。他有一个动作,他右耳上有一个小肉瘤,俗名子耳,他经常摸着这个肉瘤,一出神就去摸它,张瑞芳曾说,这是曹禺的‘灵感包’,一摸它,灵感就来了。他有时还把一张纸叠起来,把顶部揪掉,展开来纸上有一个小洞,他便用这个小孔去套那个‘灵感包’,可笑极了。还有,他在平地上走路也摔跤,是因为他的左腿绊了右腿才摔倒的,可能也是心不在焉的缘故。他看戏的时候,也许他就没看,好戏还是吸引他的。他脑子里总是想他自己的事,他总是‘心有专注’。他胆小,拘谨,怕得罪人。”郑秀的性格和曹禺是不同的,脾气急躁,爱清洁,处处都要干干净净,不大爱看戏。

  曹禺却是个不修边幅的人,生活上的小事很随便,郑秀常逼着他换衣服、洗澡,他却说,“你要讲卫生嘛,我偏不讲。”郑秀就把水、肥皂、毛巾、换的衣服都准备得好好的,把他推进浴室里,把门反锁上。可是曹禺却偷偷地带了一本书进去,一边看书,一边拨弄着水,发出哗哗的水声。郑秀以为他洗澡了,放心了,就去做别的事情,等到回来,看他还没有洗完出来,打开门一看,原来他抱着书本睡着了。他根本就没有洗澡,这自然使郑秀很生气。但是,你要他改变他的习惯,那也是很难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曹禺曾对我说:我这个人,你说性格内在,那也是真的。有点事痛苦极了。我喜欢朋友来,但又怕见人,来了是挺高兴的。说我心不在焉,也是有的,人家说的,有时听进去了,记住了,有时就没有听进去。我的记忆力太坏。巴金和我很好,他说话,我很注意听,才听进去。从小孤独,不集中。你说是浪漫型,也有点吧!我好摸我这个“拴马桩”,张瑞芳管它叫“灵感包”。中国人的老说法,右耳边上有这个肉瘤是象征富贵的。后来有人告诉我,常摸它容易得癌症的。写东西写不出来就摸,有时摸得都肿起来。我是常走神的,写东西时思想集中,不走神。我非常怕洗澡,我好看书,所以,老是不愿意洗。四川耗子非常厉害。那时挺穷,穿棉袍,把棉袍咬破了,耗子钻进去,上课的时候觉得痒,讨厌极了。我厌恶耗子,写《北京人》时,就由此产生一种联想,有人真像耗子那样过了一辈子。曹禺和郑秀的结合,已经蕴藏着危机,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由于性格、脾气、爱好、情趣的不同,矛盾就逐渐突出起来,感情上也出现了裂痕,对于双方来说,都感到了不愉快。

  而曹禺的内心痛苦显得更深些,他不会吵架,甚至不说出来,但却是十分苦闷的。大约在这样的时刻,一个年轻的姑娘悄悄地进入曹禺的生活之中。她就是邓译生,又叫方瑞。1940年的夏天,她到江安来看望妹妹,妹妹邓宛生就在剧专学习,表弟方琯德也在这里。方瑞的父亲是个医生,她的叔叔,以及父亲的朋友都是一些教授和学者,像著名的作家杨振声,还有赵太牟等。她没有读过大学,但有着很好的文化教养,练得一笔好字,也善于绘画。据说赵太牟、杨振声这些教授都向她的父亲提出建议,不要送她上大学,就让她在家里读书,似乎是要把她培养成为中国最后一名精谙国学的闺秀。她长相清秀,性格娇柔温厚,不爱说话。她同她的妹妹宛生迥然不同,宛生长得又粗又胖,性格活泼,一刻也不安宁。她一来到江安,就住在方琯德的家里,吴祖光也同他们住在一个大院里,对门便是曹禺的住家。

  方琯德、宛生,还有一些学生,常到曹禺家去,译生也跟着他们一块去。这样,便结识了曹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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