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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对边界问题进行调查

  1954年我回到拉萨后,即着手准备执行中印协定所规定的各项问题。中印协定中规定的通商与交通有关问题,有些是我们包括印度的代表在内主观设想的问题。比如协定中规定的双方来往香客、商人通行的六个山口,除什普奇、里普列克山口外,其他四个山口,玛拉、尼提、昆里宾里、达玛等山口,实际没有什么人来往,而开放的乃堆拉山口并未列入,它确实是当时印藏通商的主要通道,(我们当时不把乃堆拉算作印藏而是当作锡金。藏通道,所以在谈判中并未提到这个山口)关于发放通行证,规定凡由西藏去印经商、朝圣的藏汉族人,都由外事帮办各分处发通行证,但是印度的商务代理处,特别在亚东的持有莫大的权势,去印度的人,虽然有我们的通行证也不行,一定要他许可后才能进入锡金。

  但这是违反协定规定的,协定上并没有规定中国发的通行证须经印方签证或同意,只规定执证即可通行。虽经我们几次与印方交涉,印度明里表示当按协定规定执行,实际上那些藏族商人、骡帮仍然找印方商代处批准。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凡是由什普奇山口进来的印度香客。商人进口时都需要领取我们发的朝圣许可证。总之,协定规定是一回事,具体执行起来又是一回事。一是印度方面不愿意放弃己有的特权,一是藏族商人抛不开过去多少年形成的习惯。

  除了进行执行中印协定各项工作外,我即着手进行对中印边界的调查研究工作。我会同西藏军区边防处拟定了一个调查计划,经工委批准后进行。西藏军区的边防部队已陆续向边境地区进驻,他们迫切需要了解中印、中尼、中不(丹)的边界情况。经过阿里分工委、骑兵支队及阿里外事分处的调查了解,英印政府过去占领及巡逻的我国领土地方,在阿里方面(我们称为中印边界西、中段)有什普奇、普兰江巴、香扎、拉不底、巨哇、曲惹、沙则,还占领了桑,葱沙。1954年后新占领了楚鲁普、波林三多,还强占桑格藏布河西岸属西藏的碟穆绰克,印边防军妄称阿里与拉达克在这条河上以河为界。中印边界东段(即“麦线”一段)印度越“线”占领朗久、马其顿。在中段,印度1956年后又派边防部队占领乌热。在同新疆接近的地方,印度逐渐派军前来“巡逻”到阿里新疆公路控制的国境线,即企图巡逻阿克赛钦地区。这样一了解,看出印度是在全面地向中印边界进军,能占领的即占领,一时不占领的也常派巡逻队来视察。

  外交部对中印边界问题的指示

  上述这些地方,经我与柳霞商谈,许多地方他是不知道的,有些地方如巨哇、曲惹、桑、葱沙,在英印军占领时,噶厦曾派人交涉过,但无结果。我们将这些情况报告外交部。

  外交部随即发来对于中印边界问题的指示:

  1、中印边界全为未定界,历史上由于英帝国主义侵略西藏,造成不少纠纷。西藏解放后,印度进一步侵占,又形成一些新的纠纷。近年来印度在军事上和外交上都加强活动,企图扩展印度的领土范围,中印边界问题已成为两国关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2、印度对中印边界的意图,是想通过使我承认英印历来侵占西藏领土所造成的既成事实,并利用边界尚未划定的情况,乘我军力尚未控制的空隙,抢先进占一些地方。同时,由于中印边界问题尚悬而未决,印方对我尚有疑惧。

  3、我国对中印边界的基本方针是:既要维护我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在外交交涉中坚持立场和原则,在边防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制止印军侵入;又要从团结争取印度的目的出发,不使中印两国在边界问题上的矛盾尖锐化。目前彻底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但我内部加强各种准备工作,争取在将来的适当时机,同印方通过外交途径求得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

  不久,我边防部队陆续驻进我西藏各地与印度交界处,有的地方双方边防军对峙,有的地方印军在我无边防军时向里进占或者“巡逻”,西藏靠近边地各宗本,不时送来报告,汇报印军进占及横暴地对待藏民的无理行为,要求制止。我们将这些情况陆续汇报外交部。外交部又发来中央对中印边界问题的方针,那就是中印边界以稳定为主,确保我已控制线,避免武装冲突,印方过去占领的地方要收集证据视情况时提出交涉,新占领的通过交涉撤退。当时我们还只认为印度的企图是在继续占驻英国的侵占线,占着对他有利的控制线点,制造纠纷,迫我谈判承认它的边界主张。

  根据外交部及中央的指示,我们会同军区、公安部门的有关单位,研究出具体执行办法:1、派边防部队进驻我应控制的重要据点,除米及墩(马其顿,印方称为塔马顿),桑噶尔桑坡,勒、龙等地,扎西岗、什普奇等暂维现状;对楚鲁普、什普奇。乌热等地派出巡逻队。所谓暂维现状就是我边防部队不前进,不发生武装冲突,也不让印军前来占领。2、提出交涉,在印军占领的地方由地方宗本就地提出交涉,或由我边防军提出警告,再就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交涉。3、规定重点工作地区为①新(疆)藏(阿里)公路西侧靠拉达克接壤部分;即班戈湖(斑戈湖跨越中印两地,边界线习惯以湖靠西边库尔克堡为界,但印军时常越过界线)。②马其顿及则拉宗一带(则拉宗管辖的有英国曾提出让步划给西藏的圣山、杂日山圣湖等地),所谓重点工作就是作好军事边防工作,派人进驻把守,因为这些地方很明显是中国领土,或者派人巡逻到印军后方调查。同时收集资料、证据,准备外交交涉。

  1956年又发生了印度在中段派边防军及警察占据乌热问题。乌热是在阿里与印度北方邦交界处,原是一个牧场驻有藏民放牧人员。该地是从印度来同由阿里去都要翻一座大山,冬天雪封,藏牧民退出,到第二年雪化开山时又去放牧。同时又开辟了一个小市场,印藏边民在开山后都来此进行贸易,大半是物物交换,便宜双方边民需要。到时,藏方宗本派人前来收税。这种情况已沿习进行了多少年。

  1956年突然来了印度警官及税收人员赶走了藏方人员,声称乌热这块地方是印度的。此事报告了外交部,这是属于印度新侵占领土,于是提出了交涉。经中印外交部商定将在新德里举行关于乌热问题的会谈。为了准备这次会谈,西藏外事处派了副处长罗石生、科长洪飞经新疆前往阿里会同阿里方面派人实地去乌热调查,查明了该地位置,形成牧场及市场的沿革,找到了该地宗本、头人、税收人员、守山人等进行了谈话及各种有关文件(藏文的)等等。乌热、然冲、香扎、拉不底等处,地形是统一的,但各自为一点。乌热南至国界,其习惯边界在姑马拉,马佐拉。英国人提的以分水岭为界是不成立的,仅就乌热而言姑马拉就不是最高的分水岭。乌热属达巴宗管辖,1926年才开辟为季节性市场,是经过达巴宗批准的。1941年前,印度军官忽然来自行收税,曾引起交涉,先是达巴宗,后是噶厦提出交涉,英国人不理。同时又出现然冲、拉不底等扎什伦布寺辖地也被印度侵占。1936年由印度北方邦边地官员与达巴宗在当地划过界,乌热归西藏,但后来印度不遵守仍占乌热。原来乌热的纠纷已有年代,1956年我们才发现是印度新侵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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