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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此外,亚里士多德把三段论区分为作为证明工具的证明三段论、作为进行或然性诊断手段的辩证三段论和在争论中使用的辩论三段论,可见,他把三段论看成是证明和反驳的工具。

  三段论可分为三个格(第四格是后人加上去的)。

  第一格的逻辑表达式为“如果A被用来述说所有的B,C被用来述说所有的B,则A必定可以用来述说所有的B。”第二格的表达式为:“如果B属于任何B而不属于任何一个A,则A不属于任何一个B。”第三格的表达式是:“如果A和B属于所有B,则A必然属于某些B”。其中第一格是完善的,其余二格是不完善的。第二三格可以借助某一前提的换位还原为第一格。此外,亚里士多德还详细论述了各种模态前提的三段论、三段论的构造、三段论中的循环论证、归谬法及预期理由等问题。

  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

  人类的思维必须遵守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

  亚里士多德着重考察了两条规律,即矛盾律和排中律。

  关于矛盾律,亚里士多德的表述是:“同一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东西。”即两个对立的规定不能应用于同一个事物。关于排中律,亚里士多德的表述是:“同样地,在相互矛盾的判断之间不能有居间的东西,但必须是对同一个东西的同一方面予以肯定或否定。”即是说,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中必定有一个是真的。

  以上是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重要内容,不难看出,其中不乏困惑和谬误之处,最明显的是他关于或然判断的演绎的论述。但是,同他在这个领域取得的成就及其对后世逻辑学的影响来看,这些缺陷往往被人们忽略不计。就连亚里士多德本人对他的逻辑学理论也是大加赞赏:“每种证明、每种演绎推论(三段论)必须凭借我们讨论过的三个格而进行”。换句话说,可以证明,每种可能的演绎推论都是由一个或多个已为亚里士多德所分析过的那种类型的推论的链条所组成。

  在亚里士多德的另一篇著作《辩谬篇》的结尾部分这样写道:“但在逻辑学中却绝对没有什么材料。只有靠我们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艰苦的探索。如果你们考虑到这一点并回想起我们开始时的状况时,你们就会看到,与其他在传统中已经发展了的学科相比较,我们的学科现在已经有了相当的进展。留给你们这些听我们讲演的人的任务是原谅我们的疏漏并热情地感谢我们的发现”。

  的确,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是一门天才的作品,形式逻辑在他之后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发展,即使是今天,它也是逻辑学教科书的实质性内容。他的逻辑学在两千年之中,一直是构成欧洲哲学统一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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