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名人传记 > 我的美国之路 | 上页 下页


  美国黑人有时觉得西印度群岛裔的美国人骄傲自大。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看法,是因为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什么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呢?原因之一在于,英国人早在1833年就在加勒比海结束了奴隶制,比美国早了一代人以上的时间。废除奴隶制以后,奴役枷锁的滞留影响也消除得比美国快。英国地主多数不住在当地,而是或多或少让当地人自己当家。在美国,黑奴一举一动都受到种植园白人园主的控制,而西印度群岛人虽然生活艰苦,却不曾受到如此严酷的监控。英国人取消奴隶制后,就告诉我的祖先说,他们已成为英国公民,享有帝国臣民的所有权利。这自然是言过其实。然而,英国人毕竟在那里办了一些好的学校,而且实行了义务教育制。他们让黑人填补了下层公务员行列。因此,西印度群岛上的黑人有机会养成独立自主、自我负责和自我尊重的品格。他们不像美国黑奴及其后裔那样惨,让自尊心横遭蹂躏达300年之久。

  当然,我的祖先当初也是被人口贩子残酷无情地劫出非洲,而被割断了与自己历史的联系。在牙买加,有些黑人以英国的文化及其宗教、传统、政治体制和价值观填充了自己心灵上的文化空白。另一些人则参与了拉斯特法里运动,崇拜埃塞俄比亚的海尔·塞拉西皇帝,相信黑人终将得到救赎,以这一方式坚持自己对非洲根源的忠贞。现在,许多非洲裔美国人也奋起寻根问祖,争取收回那被窃走了的文化并从中吸取营养,我对此表示赞赏和钦佩。

  还有一点:美国黑人和西印度群岛人是在不同的条件下来到美国土地上的。我的黑人祖先大概也是带着脚镣手铐被拖到牙买加的,但他们不是被捆绑到美国的。我父母从牙买加移居美国,其原因与意大利人、爱尔兰人和匈牙利人移居美国的原因相同,都是为了给自己和子孙寻求更好的生活。而美国黑人的祖先是被捆绑着来到美国土地上的,这在感情上和心理上大有区别。

  西印度群岛人,包括牙买加人在内,有一定程度的氏族观念,这也无可否认。我家的人所交的朋友和参加的社交活动,曾几乎都局限于牙买加人的圈子以内。所以我姐姐玛丽琳的所作所为确实引起了震惊。她自从上大学以后,常常带些女朋友回家,其中有一些是白人。南布朗克斯跟她们习以为常的环境不大一样,但姐姐不在乎。她对自己的家庭感到自豪,我父母也欢迎她所有的朋友。1952年,她宣布要带一个男朋友回家,他是个白人,叫诺曼·伯恩斯。她恋爱了,他们要结婚。

  一个牙买加裔姑娘要跟一个白人结合,这件事是发生在《布朗跟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打官司》的故事出现之前的两年,当时还没有多少人——包括黑人和白人——知道有个马丁·路德·金①,当时美国人还不晓得坐沙发举行静坐示威。玛丽琳的选择引起了家里的不安和议论。“香蕉凯利”的姑娘怎么可以嫁给布法罗的一个白人?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为什么要结婚?

  ①马丁·路德·金(1929—1968),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60年代中期闻名于世,1964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968年遇刺身亡。——译者注

  于是,诺曼·伯恩斯来我们家回答问题。他看来确实是个好人,是真正爱上了我姐姐。可是,爸爸对这样的跨种族婚姻还是不放心。他懂得青年人的热情要考验一个时期:“你俩要结婚,可以。但要等一年再办喜事,看看你们决心会不会变。”

  在这期间,我们去看过伯恩斯一家。布法罗虽属纽约州,却在纽约市以西460英里,这次旅行对我来说可真是难得的出远门。诺曼一家人对这桩婚事的态度比我们鲍威尔家更宽容一点。他们认为,既然两个年轻人相爱要结婚,就应该祝福他们。

  最后,爱情胜利了,婚礼安排在1953年8月。卢瑟·鲍威尔惟一的女儿要结婚,就非要把婚礼办得好上加好不可。酒席承办人要最好的,蛋糕要最大的,乐队要最棒的,场所也要第一流的,挑选了布朗克斯最大的一家饭店——大广场饭店。10年省吃俭用攒下的钱,10年辛勤劳动换来的钱,一天之内就都花掉了。可是,父亲微微舞动的眼神在说:钱不就是供花的么?

  我可以补充一点:玛丽琳和诺曼现在已有两个女儿,一个外孙女儿,他们不久前刚庆祝过结婚40周年。

  在姐姐上大学的榜样带动下,遵照妈妈和爸爸的愿望,我向纽约的两所大学递交了入学申请,一所是纽约市立学院,一所是纽约大学。我一定比我自己以为的水平高一点,因为两个大学都录取了我。选择哪一个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纽约大学是私立的,一年收学费750美元;纽约市立学院是公立的,一年只收10美元。我选择了后者。学什么专业呢?我母亲成了指导者,她问过亲戚们的意见。我的两位牙买加表兄,弗农和罗伊,都是学工程的。妈妈对我说:“这是来钱的一行。”她说的不错。在50年代经济繁荣的那些年头,消费品需求旺盛,需要许多工程师去设计冰箱、汽车音响设备等等。于是,我就报考工科专业,尽管我对科技和数学一向头疼。

  2月份,布朗克斯这鬼地方仍然很冷,我上大学那一天更是冷得出奇。坐了两路公共汽车,我哆哆嗦嗦地下了车,站在哈莱姆区第156街和康文特路的交叉路口。我缩着脖子,像一个从边远地区进城来的乡巴佬,瞅着一排排漂亮的褐色石头大楼和公寓大楼。这里住着一些受过教育和待遇优厚的黑人,是哈莱姆区最好的地方,是黄金海岸。

  我走到康文特路和第141街的交叉路口,端详纽约市立学院的校园。我要进的这个学院是上个世纪“为了给工人阶级子弟提供高等教育”而建立的。从那时起,纽约一些最穷而又最聪明的青年抓住了这一机会。在我之前进过这一学院的人,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的发明者乔纳斯·索尔克博士;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F.弗兰克福特;揭露黑幕的小说家阿普顿·辛克莱;名演员爱德华·鲁宾逊;剧作家佩迪·恰耶夫斯基;《纽约时报》主编艾比·罗森塔尔;小说家伯纳德·马拉默德;工会领袖A·菲里普·兰道尔夫;纽约市的三任市长P·华格纳、A·比姆和E·柯赫;以及8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我这个二流中学毕业的丙等学生,走进这座有高大的哥特式建筑的学府,感到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时,我听见一个友好的声音:“嗨,小伙子,是新生?”

  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红面庞、饱经风霜的男子,长着一双粗糙的手,面前有一个冒着热气的小推车,里面是纽约人爱吃的椒盐饼。他长期在纽约市立学院门口卖椒盐饼,可是却有一个莫名其妙的绰号,叫“卖面包圈的雷蒙德”。我从他手里买了一块热乎乎的椒盐饼,一面吃一面跟他闲聊了几分钟。我心上的冰块打碎了,这座学府不再那么可怕了。此后4年半时间,我成了雷蒙德的老顾客。现在,在我的记忆中,给我上过课的教授们大多已经模糊不清了,可是“卖面包圈的雷蒙德”的形象依然清清楚楚。这也许说明了他的性格是格外友善,或者也说明我的功课差劲。

  我走向学校的主建筑谢泼德大楼,它高耸的轮廓像是一部恐怖电影的道具。路过一座平常的老建筑物时,记得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它,然而它却是我后来度过4年时光的活动中心: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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