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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6. 北极星

  1844年,海特嫁给了约翰·塔布曼。他们没为结婚费多少工夫:约翰晚上向姑娘求婚,早上同老本谈了一阵,送给他一块新的磨刀石。

  老丽特哭了一会儿,也答应了。约翰白天向霍普金斯提出请求,监工吐一口唾沫,说,谁想娶什么人,他都无所谓;不过,约翰·塔布曼娶了海特,就得把这个“贱女子”好好管起来。约翰·塔布曼在大房子里算是个规矩人。

  第二天晚上,海特抱上她那床用碎布头拼成的新被子,搬到约翰的茅屋里去了。从此以后,白人都管她叫哈丽特·塔布曼。

  约翰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可不一定能把谁“好好管起来”。一有空,他就拿出那把班卓琴,弹啊、唱啊。黑人的空闲时间不多,可是没有一个好日子离得开快乐的约翰。海特结婚以后,的确添了许多操心事。她每晚都得烧饭、洗衣。约翰胡乱弹奏着简陋的乐器,海特一边干活,一边跟随这刺耳的乐声唱歌。

  愉快的约翰不喜欢谈论那些严肃的话题。海特只要同他谈起未来,他就哈哈大笑,拍拍海特的肩膀:

  “海特,明天自然而然要来到的。太阳不是每天都会升起吗!博士喜欢我,我是个好人哪!而你呢,是我的妻子。我们一块唱歌吧!”

  海特只要提到主人的坏处,约翰就用低沉的声音把她压下去:

  “别胡思乱想啦!我们的日子已经不坏!我们有猪肉,有班卓琴,想入非非有什么好处——弄不好会发疯呢!”

  说罢,他闪着洁白的牙齿尽扮鬼脸,很是令人发笑。

  约翰感到心满意足。他的妻子很健壮,很能干,他别无所求了。可海特呢……

  夜深了,约翰已酣然入梦,他在梦中也是满面笑容。这时海特独自走出茅屋,坐在地上,两个拳头支着腮帮子。家家户户屋里的火光都熄灭了。空气中,黑人村里经常弥漫的烟草味、酸面团味、油污的破布头味、太阳晒干的枯草味中,渗进了微咸的海风味和森林中的清新气息。

  太阳每天都要升起……可人不能活着而对明天不抱希望!对于有些人、太阳并没有升起、也升不起来。这些人又该怎么办呢?

  海特深深感到怨恨和委屈。起初,她像所有的女奴一样,挨打受气。她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她“运气不好”啊!后来,她渐渐明白了每件事情中都包含着一种更加可怕的东西,那就是“秩序”;有枪有炮、有权有势的统治,就建立在这“秩序”之上。“渺小的黑人干活,伟大的白人享受”——这就是法律,这真是强盗的 法律啊!

  主人的幸福建立在黑人的苦难之上……

  屈辱的感觉在她胸中塞作一团,慢慢地,这无形的东西化作了一块石头。她哈丽特·塔布曼,“自由之邦”的一个女儿,为什么却要牺牲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美好东西,去供养那一小撮残酷无情、夸夸其谈而又胆小如鼠的人呢?

  这种事情,她很难用语言讲清楚。她不会读书写字,好像也就不会想事情。但是,她能想!

  她想起事情来,可比我们读书写字难多了。

  她掌握的词儿不多,考虑事情很迟钝,很困难,就像朦胧的乌云,没有明晰的轮廓。有时她想出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但大多无关紧要,毫无意义,便丢开了,又重新搜索枯肠、冥思苦想。她懂得的东西实在少得可怜,全凭自己去猜测。她什么都不盲从,事事都要自己去揣摩。

  约翰在睡梦中嘀咕着什么。海特既可怜自己,也可怜这个约翰。约翰虽是个大男人,却什么事也不懂,海特真得把他当个大孩子看待。海特虽是女人,而且身量矮小,头上缠一块花头巾,却得为两个人操心费神!

  满天繁星闪闪发光。南天的星星十分明亮,有的宛如钻石,光彩熠熠,有的却闪烁不定。它们一会儿呈现淡红色,一会儿又变作浅绿色。天上没有奴隶制,也没有贫困,那儿只有一派庄严的寂静和夺目的光辉。天空的光亮穿过黑暗的深渊,正像那颗悄然划过长空的流星。

  逃走吗?对,要逃走。先逃出去,以后再回来!

  礼拜天,海特独个儿来到森林中一个陌生的地方,迷路了。这是一个松鼠的王国。松鼠在树间跳来跳去,正采集过冬的粮食。它们没理睬海特。脚下是一片沙沙作响的黄叶,头上是扎扎有声的槭树和松树。她走到一个三角形的林中小湖边,住了步。

  沉寂中,她听见了森林里那不寻常的提琴声。

  不错,这是提琴。任何野兽都发不出这样的声音——先像是低声饮泣,忽儿化作狂怒的旋律。

  小湖对岸有人在拉琴,海特四下寻找。

  左边,茅草丛生,明显是一片沼泽,也许还有一条流入湖中的小溪。右边长满了密密的蕨草。

  海特躬身跳入右边的草丛。她找寻道路,有时候按父亲教她的标志,有时就得全凭感觉。有些地方走不过去,只好爬过去;有些地方爬也不行,只好绕着走。但她一直追寻着提琴的声音;只要声音微弱了,就立刻改变方向。起初,天空还是一片湛蓝,后来渐渐暗淡下去。可是海特并不害怕,她是森林的“伙伴”,哪怕在深夜里,也能找到道路。即使眼前一片漆黑,她还能凭气味、声音辨认出路来,甚至能摸索着行路。

  林木变得稀疏了。在一块林中旷地上,有一个身材矮小的人站在那里拉琴。海特轻轻走近一看,原来是布道的萨姆·格林。他的脚边有一块破布。海特现在明白了,书生经常腋下夹一个奇怪的棕色布包是要上哪里去。他是带上提琴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小岛去,在那静僻的地方一连拉上几个小时的提琴。村里人都不知道他是一名琴师,提琴是他最亲近的伙伴,他是在跟提琴“谈心”哪!这可以从他奏出的曲调中听出来:这不是一般的流行歌曲,而是他自己编出的很有独创性的乐曲。

  萨姆的行动真怪:他戛然终止了奏琴,挥舞着琴弓,在空地上东奔西跑,口中还念念有词,不时哼哼地低吟几声,然后再动手拉琴。他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连好几分钟身子摇来晃去,过后又站起身来,东张西望,仿佛觉得有谁在跟踪他似的。

  海特走到开阔地方,书生禁不住惊叫一声,把提琴紧紧贴在胸前。

  “别害怕,萨姆大叔,”她说,“是我呀,是老本的女儿哈丽特·塔布曼!”

  “你怎么猜出……我在这?”

  “我没猜,萨姆大叔!可不能在森林里拉琴哪!谁都不会相信这是槭树或者松树发出的声音。”

  “哼,黑人还以为这是幽灵在拉琴呢!”书生满腹委屈地反驳道。

  “可白人会相信吗?”

  “白人会到森林里来撕破衣服吗?再说,琴声也很小。”

  “不行,萨姆大叔,声音可响啦。”

  “呸!”书生嚷道,“拉琴又怎么样?莫非也犯罪?”

  “您为什么不愿在村里拉琴呢?”

  “为什么?”书生怒吼起来,“我不愿让人家听见!你丈夫约翰喜欢坐上一大堆人把他围住,他拉琴,别人唱些无聊的歌子。我只喜欢自个儿奏,自个儿听。这地方……我儿子就是从这地方逃跑的。这会儿,说不定他早就冻死在加拿大的冰天雪地里了。哈丽特·塔布曼,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就从这儿逃跑的吗?”

  “嗯。他在这儿呆了一天一夜,后来就跑掉了。通往北方的铁道,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铁道?在哪儿?”海特问道,声音显得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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