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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我非常羞愧,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们继续往回走,可是对于他原先提出的问题,我无法提供什么解释。

  我实在记不起我曾见过霍姆斯博士的献词。我知道他的诗,可是献词我是刚刚见到。

  我一直没有掌握揭开这个秘密的钥匙,直到好几个月以后,它以奇异的方式出现了,并且是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出现的。因为依照自然和人类心理所提供的自然的方式,再发现一件已经忘掉了的往事,这样才会使它得到复活。

  我收到了牧师赖辛博士的一封信。他在我那个时代曾经担任弗吉尼亚市主教派教堂的牧师。在这封信里,赖辛博士提到了六年前我们在夏威夷群岛上遇到的某些事情。在谈别的事情的时候,他随便提到了檀香山旅馆里文学书籍非常缺乏的情况。起初,我不理解这句话的用意所在,我心里什么也没有想起来。可是,忽然我理解了——仿佛电光一闪似的。在柯克霍夫先生开的旅馆里只有一本书,那就是霍姆斯蓝底金字丛书的第一卷。我有两周的机会熟悉书中的内容,因为骑在马背上周游了大岛(夏威夷),骑得太久了,便带回了不少鞍疮。如果每个疮都要会税的话,我就得破产了。我不得不呆在房间里,衣服也穿不得,只觉得一阵一阵的疼痛,前后有两周之久。除了雪茄和那一卷诗集外,没有别的伙伴。当然我便经常读这些诗集。我从头到尾,又从中间读起,往两头读。一句话,我读得烂熟,对作者自然也非常感激。

  这也是重复如何会起作用的一个事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每小时这么搞,光是为了消遣而读书,既不思考,也并非存心要把读的东西记住。这个过程就如同对待《圣经》上一段熟悉的诗篇一样。

  多少年来,你把诗篇里的汁水都挤干了,留下的只是干瘪的壳壳。不过你至少总知道壳壳的来龙去脉吧。

  可是如今这件事,我显然是保留了壳壳而却很快就忘掉了壳壳是哪里来的。一两年来,它保存在朦胧的记忆之中,然后到了需要献词的时候,它便跑了出来,可我却以为那是我自己美妙的幻想的产物哩。

  我还是个新手。我还懂得什么人类心理的奥秘对我还是一本没有打开的书。我愚蠢地把自己看作一个顽固而又无可原谅的罪人。我写了封信给霍姆斯博士,把这丢人的事和盘托出,并以充满热情的语言请他相信我不是故意犯这个罪孽的,还一直不知道自己犯了这个罪,直到铁证如山放在我的面前。他的回信我给丢了。我宁可丢掉一个叔叔伯伯,他们之中不少人对我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帮助,可是这封信啊,那可是无价之宝。是千金难买的,是不可缺少的。

  这两件事,前者可以看出作者所占有的生活是何等丰富,而他对创作又是何等的严肃与执着!而后者更说明了他的学习是何等的刻苦,而作为一个知名作家,他对于自己人格上的要求又是多么严格!

  现在文学界有一个习惯性说法:“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当我们读马克·吐温的作品的时候,这一点感受得尤为强烈。

  他的幽默显然是有美国根源的;他使用的词句并不是别的民族的语言。他的民主思想和作风,他对等级制度的蔑视,他对自由的热情而坦率的信念,都是在他自己的祖国打下基础的,而且是用直截了当的词句表达出来的。他诅咒它的不平之事和弱点,但是他却最爱这个国家。那是他的家乡。

  伯纳德·德沃托对他有这样的评语:他和美国的生活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比任何别的写书的更加广泛,更加深切。无论是他在当印刷工人,当领航员,当军人,当银矿工,当淘金者的时候,或是在两度迁移和一次出国到圣地观光的时候,还是在国家繁荣昌盛的年代或是在他塑造镀金时代的形象的时候——他都参加了美国的生活历程;比任何别的作家更为全面他写的书都忠实于他的祖国的生活实况,永远是最可信赖的。他的书都抓住了核心;别人的书却离得远一些。他写书总是写得大放异彩。

  马克·吐温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他是属于美国的,也是属于全人类的,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他的名字都是文学——这个人类伟大的精神之苑所不能绕开和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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