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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面对这种情形,罗斯福有些骑虎难下。高度自尊的最高法院自创立以来的140年中,所宣布废止的法令不过60种,而现在仅1年多的时间就一口气把罗斯福的新政立法否决了十几种,各下级联邦法院也有100多位法官发出1600多个指令,以禁止实施新政立法。被迫自我发展感和成就感所强化了的主动——积极型性格,使罗斯福能够克服其个性中那种息事宁人与积极进取之间的矛盾,他可以立即用一种精心策划的策略方式对这些挑战进行战斗,也能以一种感情的和个人的方式去战斗。

  但深谋远虑的罗斯福已经是一个深谙美国政制行情的老政客,迫于劳工运动和朗、库林格、汤森运动的浩大声势,迫于站在他"左"边的国会议员的压力,尤其是迫于1936年大选的重点将向"左"转移(许多证据表明),罗斯福只得暂时地压抑住这股被唤醒的长期掩藏在和蔼背后的真正的愤怒,热衷于结果的他善于妥协,也善于迂回行事。现在,他就对这些挑战采取了不动声色、不予理睬与转移目标的方法。

  促成第二次新政在1935年初全面展开并出现重点转移的因素还有:一、罗斯福的智囊团和早期新政派此时发生了重大的分离组合,他的政治顾问路易斯·豪身体状况日益恶化,已长期住进医院,爱德华·弗林已逐渐取代了他的地位。1936年4月,豪在睡梦中溘然长逝,临死前说到:“富兰克林现在自立了。”弗林说服罗斯福把豪原定的争取农民的竞选战略,逐渐转为争取城市中约700万对两党均无好感的少数民族和工人;雷蒙德·莫利在国际货币、政府与其业关系等问题上日趋保守,退出政府当了一家新杂志的编辑。尽管有时也仍旧帮助罗斯福出谋划策,起草演说稿,但地位与作用已今非昔比。

  在1936年白宫的一个小型家宴上,罗斯福刻薄地嘲讽了他的"新保守主义",两人随即激烈地舌战,尔后关系就此破裂。新近充实了一批更具活力和自由主义思想的人员,罗伯特·H·杰克逊、依沙多·卢宾、威廉·O·道格拉斯等,都是在一种变动着的社会秩序中具有战斗性的法律和经济专家。还有被誉为"砂金孪生兄弟"的本·科恩和托马斯·科科伦,两人都是哈佛大学法学权威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的高足。本·科恩这位来自印第安纳州的犹太人,曾任布兰代斯的法律秘书,在制订新政立法和处理法律细节上表现了卓越的才干。来自罗得岛的科科伦年仅36岁,才华横溢,多谋善断,在起草重要法规和总统演说稿时,能够毫不费力地洞悉政治迷宫的堂奥,并能贴切而华丽地旁征博引。罗伯特·M·伯恩斯称他是"政府内部意志坚强的牵线人、政客和官僚的操纵者。”

  来自犹太州的银行家乌里纳·S·埃克尔斯于1934年11月被罗斯福任命为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他很早就具有一些与凯恩斯不谋而合的经济思想,即主张政府扩大财政赤字以谋求经济复兴。二、最高法院也并非铁板一块。路易斯·D·布兰代斯为首的自由主义少数派就一直倾向于理解和支持新政的大多数立法。布兰代斯坚信大垄断企业的经济效益比不上小企业的高,对社会又具有危险性,故极力主张回复到"有节制的竞争"的社会。他对政府权力虽持谨慎态度,但是容许政府有条件的干预,他赞成增大劳工的权力,以此与大公司的权力相片敌。

  本杰明·N·卡多佐认为宪法是活的文献,可以随着社会发展作出不同解释,"一个世纪前狭小的或地方范围的需要,在我们时代可能与国家利益交织在一起。随着时代的不同,需要作关键的急需的变化。”哈伦·F·斯通具有博大的宽容精神,他认为法院在行使权力节制政府时,关键要凭藉"我们自己首先实施自我节制。”1935年5月初,正值最高法院加紧裁决新政法令时,布兰代斯让他的信从者、罗斯福的顾问班子成员贾利克斯·弗兰克福特向罗斯福转告他的口信:目前是采取行动的最后关头了。几天后,参议院的进步派小拉福莱特、诺里斯、海勒姆·约翰逊等会见了罗斯福,敦促他维护总统的领导权。小拉福莱特与布兰代斯在关于企业界是否会同政府合作这一点上具有清醒的共识,他们劝罗斯福不要枉费心机地寄望于企业界。

  罗斯福也终于认识到,他的新处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地与国会里大多数左翼的政治需要相协调。三、不能忽视的、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即罗斯福本人的思想状况及启发展。第一次新政在强调政府对拯救危局的作用的同时,主要是寄望于企业界的自觉配合意识以实现"各种利益的真正协调",使各个阶层都在新政中得到一些好处——农场主们有农业调整法,企业界有全国工业复兴法,工人有工资工时方面的规定及复兴法第7条第1款,贫困者和失业工人有各种各样的联邦救济措施,中产阶级有房主贷款公司、证券管理法规定及其他改革,债务人因通货膨胀而受益,如果某些方面仍有不满意和突发的情况,政府还设有全国紧急事态委员会等类似机构加以筹措补救。然而,良好愿望和现实效果的差异令他震惊——不主要是第一次新政在力度和广度方面欠缺,而是大萧条灾难本身具有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

  罗斯福所做的这一切本不该招致保守派报系的斥责和辱骂,那些疯狂憎恨他的富人似乎也没有理由在他们的俱乐部和餐厅对他进行下流的攻击,而他自幼生活在充满友爱、鼓励、迁就、宽恕的环境里,1935年以前,性格深沉的他对这类攻击大都采取退避、延搁、妥协等并非尖锐激烈的反应。他本可接受以善意的精神提出的批评或者具有建设性内容的建议,因为他善于博采众长。但是这一次企业界的恶意和故意干蠢事使他受到深深的伤害,他因而有些愤怒,1936年的竞选中他曾严厉地反击这些人是刚救上岸的忘恩负义的糊涂虫。指责这些人一旦走出政府为他们建造的避风的地下室,“就忘了曾经有过风暴,他们指点着英国,想让人民相信英国就是靠着无为而治、听天由命,而度过萧条取得进步的。”

  这是1935年5月以后的罗斯福对政府与其业界的良性合作产生幻灭感的心理基础。人们也因此得以在1936年竞选中听到他那抱怨、忿怒,甚至不无伤心的语调:“这次竞选中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自己,人们必须明确表示,或者拥护我,或者反对我。”他对企业界在初期新政中对他暧昧不清的态度有了切肤之痛的体会。同时,休伊·朗确实让罗斯福焦虑不安,朗的重要性在于,他俨然成为全国广大劳动群众抗议第一次新政妥协的主要宣传鼓动者。

  莫利在1935年仲春时节不止一次地听到罗斯福在谈论有必要采取行动,"以便抢在朗的前面。”此外,通观第二次新政的全过程及其重点目标,不难发现它们与大萧条以来罗斯福个人的思想观点、长远规划、施政纲领等有诸多吻合之处。若单独地考察第二次新政的立法,它们中有些基本上是对第一次新政的进一步强化、扩大或使其完备,如以工代赈;有些是当初业已初步提出但因条件限制而未立即兑现的目标,如社会保障方面的一些立法。两次新政的内在关联是显而易见的;即令是"第二次新政中以貌似全新内容而出现的条款和措施",也不难顺理成章地在罗斯福近期的和漫长的政治生涯中找到启发展的最初生长点。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们是罗斯福个人思想之历史的与逻辑的发展相统一的体现。那种认为罗斯福突然大幅度地向"左"转并将之归因于某一单个原因的观点,既失之片面,又违背了罗斯福在其他方面发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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