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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我想这对公牛队来说还不算太坏,因为他们认为要我来的报酬应该高于风险。我知道真相,我知道公牛队需要有人来做苦工。失去了“眼镜蛇”荷瑞斯·格兰特(HoraceGrant,前公牛队当家大前锋)对该队造成很大的伤害,于是他们开始对我产生兴趣。格兰特在公牛队时不受器重,等于在其他大牌球员的阴影底下打球。格兰特跑到魔术队,而乔丹重返公牛队时,该队才发现要是格兰特没走,实力会强很多。于是突然间,每个人都说格兰特曾经是公牛队的灵魂人物。他们的说法可能是对的,荷瑞斯·格兰特曾经是该队的重心。每支球队都要有人出来做开路先锋,让大牌球星日子更好过,而这正是我打球以来所做的事。

  荷瑞斯·格兰特意志坚强,与我一样,我们是同类型的球员,也因此有过多次交锋。他是少数我尊敬的球员之一,因为每次跟他对抗时,我都会被激得生气。我若是生气了,会打得更好,让我不会掉以轻心。

  若是荷瑞斯·格兰特仍在阵中,没有多少人会怀疑公牛队在九五年可以席卷一切的。他们必须找个人来填补格兰特遗留的空缺,他们知道我正是一时之选。不管他们跟我谈了多少回合,也不管他们找杰克·哈利谈了多少次,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公牛队若要回到连拿三年总冠军的实力,就必须把我网罗旗下。

  “飞人”乔丹与皮彭都必须赞成公牛队买下我的这项交易,对我来说是好事。如果他们其中一人有异议,那么我就可能要到别的队去了。密尔瓦基雄鹿队对我颇感兴趣,听说他们愿意跟我重新签订让我满意的合约。在乔丹与皮彭这方面,我想他们了解到我进公牛队并不是来做大牌的,我会出场尽到自己的本份;我对其他的球员地位不具威胁。我所做的只是协助他们,让他们更容易得分。

  在我到公牛队之初,乔丹与皮彭表示对我的到来尚有些疑虑,可是这些疑虑在训练营开始之后便消失了。乔丹说,他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够那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他自己都没办法。对我篮球知识的丰富,大家都是印象深刻——我想还包括了惊讶吧。或许他们在过去九年里都没有仔细看我打球。

  我从来没说过:“哦,真好,我能跟乔丹、皮彭一起打球了。”我敬佩他们的球技,也喜欢跟他们一同奔驰在球场,可是我并不怕他们。我并没有敬畏大明星心理,因为我跟他们是同一队的啊。

  整个集训过程里,我在球场下没跟乔丹说过两句话。我跟谁都是这样,我很少跟人讲话的,这跟我在何地或是何队都没有关连,就算到迈阿密热队或明尼苏达森林狼队都是一样的,那并不表示我跟乔凡处不来。我们拥有同款式的法拉利跑车,所以我们经常讨论车子,我们也会谈篮球经。我们在球场上合得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公牛队足堪于当年的活塞队比拟,可是我对当年的底特律活塞队还是抱着特别的感情。我们拥有一切,对我而言,这支队伍相当地特别,因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也是我学习如何参与比赛的地方。

  讲到公牛队的这个组合时不能不顺便提到联盟。NBA现在已开始走下坡了,有太多的烂队存在,因此很难公牛队跟其它伟大的队伍来做比较。就我所知,他们最好拿出办法来,免得联盟无法拯救。

  篮球界三大世星齐聚一堂,在芝加哥是相当风光的。我们引起的瞩目令人难以置信,在每一个城市、每一场球、每一天都是如此,到哪里去都必须有警察开道,甚至到萨克拉门托这种地方都是一样,在NBA是前所未见的。

  大家都知道迈克尔·乔丹能轻而易举在一场球赛中拿下五十分。给他进到了禁区,那就完了。看到某些球员带球过人上篮得分,实在是很过瘾的事,迈克尔让我最惊讶之处就是这点。他的跳跃与灌篮最为人称道,但是真正了解篮球的人会欣赏他的过人切入找空档投篮的功夫——不管怎样他都能把球投进。斯科特·皮彭也有这样的本事,我刚到芝加哥时对他的球技真是他妈的印象深刻,跟他同队比跟他对抗时更能体会到这点。

  当斯科特·皮彭刚进联盟时,我对每一个肯听我说话的人讲,他将会是篮球界有史以来最佳前锋之一。从他的运动细胞以及其它过人之处,我便能慧眼识英雄,他很能防守,抢篮板球也有他妈的一套,他也能从任何角度、在任何时间投篮。我一点也没看走眼。

  我认为受到这次交易影响最大的球员是汤尼·库柯奇(Toni Kukoc),他以欧洲篮球状元的身份落到了某一支队伍里面排名第四的球员地位。我并不是说当我转到公牛队之后他被我排挤下来,不过他必须要了解,在我们这种组合的球队里,谁得到荣耀并不重要。这支球员能够让他尽性发挥。他只需要了解这点,不要带着错误的想法打球就好。

  我们会弥补库柯奇的失常。他是一名了不起的射手,一场比赛出手十五次能拿下十六或十七分,轻而易举。库柯奇比得上维尼·强森(按:维尼外号“微波炉”即是形容他得分干净利落)

  可是,公牛队的每件事情仍然都是围绕着乔丹身上。在在为公牛队的一分子之后,一直有人质疑乔丹会不会给我好日子过。我必须要说明的是,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不在乎是否觉得自在,而且让我觉得自在也不干他的事。我不在乎别人喜不喜欢我,事实上,当我不觉得十分自在时,反而会是更好的球员。

  当你搬到另一座城市里,必须有被需要的感觉。从篮球员观点看来,打从一开始我便觉得能被芝加哥接纳,因为我知道转来此地是要做什么。我晓得他们需要什么,也晓得我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对驯服我或是要我守规矩没有兴趣,这才是让我觉得自在的唯一条件。

  迈克尔被引述说,他认为我到公牛队后,平均每场应该可以摘下十到十一个篮板。我想这可以视为是一种侮辱,十到十一个篮板不过是我最佳纪录的一半罢了。然而我知道他真意为何,他的意思是我没有必要拚老命抢超过十或十一个篮板,在该队表现得特别不同。他不会公开说我一场比赛可以摘下十七或十八个篮板球,或者说我必须需要有这种表现,因为那样会带给我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其实我并不是一个不能承受压力的人。

  由于小腿肉拉伤,球季的第一个月我没上场,后来参赛场次足够之后,我在联盟里的篮板球纪录再度领先。在选择全明星队各队休兵时,我的篮板球纪录仍然排名第一,平均每场篮板球领先第二名几达三球之多,可我仍然没被选上全明星队。

  来评评理,我应该被选进全明星队吗?当然,不光是我自己这样说,“飞人”乔丹也这样说,一些电视球评员,象丹尼·安基也这些说。大家都知道,就只有东区的教练们认为不应该选我。

  真正的原因在此:那一年东西区明星对抗赛是在圣安东尼奥举行。如果我回到圣安东尼奥打全明星赛,那是何种景象?他们可不想这样。那对我会是太完美了,我到那里将会抢走NBA所有球星的光采,他们可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他们绝不会让我在这种处境之下到好里去,让我达到目的。这些跟球场上的表现无关,我想我现在应该习惯这种事了。

  芝加哥的民众在换球员交易完成之前,没有多少人会参加丹尼斯·罗德曼球迷俱乐部。事实上,我在活塞队时他们还很恨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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