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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十月份的大部分时间,欧内斯特住在他外叔祖父泰勒家里。有时,同赴在隔邻的一位妙龄女郎雪莱·卡丽华约会,到外面玩,一起走过五个街口到附近的电影院看电影或观看多格拉斯演出的轻松喜剧。喜剧演员穿着乳白色裤子,戴着饰有丝绸带子的宽边帽。对于雪莱来说,演员这种衣冠楚楚,富有罗曼蒂克的形象多少能减少她那天晚上在其它方面引起她不悦的心情。原来欧内斯特那天晚上去找她的时候,不注意修边幅,穿得邋里邋遢。当他们来到剧院进口处,那里的人很多,雪莱快步抢先走在前头,不愿意让别人看到她那个样子难看的男伴。散戏后,他们来到附近一家杂货店买冰淇淋加苏打水吃,欧内斯特神情忧郁,一言不发,接着两人便友好地分手了,事情也就完结了。

  过了一段他自己认为是休整时间之后,欧内斯特搬到一个他在霍托海湾认识的朋友卡尔·埃德加那里住。卡尔在阿格纽斯街公寓租了一小套房间。从这里去《明星报》社上班比从他外叔祖父家要远些,并且只能在普罗斯特大街搭无轨电车,坐很长一段时间才到达目的地。但是,欧内斯特不怕麻烦。他认为生活在那暗淡无光的房子里意味着光明和自由的到来。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只有当他同劳·克莱拉罕一起外出步行旅行时才能相比。他有生以来还不曾有过一次离开家人亲友超过数天以上的。他同卡尔相处得很好,他称卡尔为奥德加。卡尔唯一感到不满意的是,本来大可用来睡觉休息的时间,欧内斯特却偏偏要大谈特谈“新闻界的罗曼史”。这年秋季,有一天,欧内斯特为了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下班晚了。他懒得费时间坐电车回家,便在印刷车间过夜,睡在用澡巾铺垫的澡盆里。事后他洋洋得意地向人提起他这个不平凡的经历。

  他开始接触到一些超出他年龄和知识范围的社会情况,但同时又了解到这个城市的一些内幕。“我进行新闻采访,到的地方不多,”后来他回忆道,“其中有在第十五号大街的警察局,火车站和医院总院。在十五号大街我采访了犯罪案情况。一般是小案,但也说不定,有时可能会碰上一个大案。火车站人来人往……我认识一些下等人,也结识了一些著名人物。医院总院在火车站那一头的山坡上。那里经常出问题,常常发生暴力事件。”在十一月多雾的天气里,医院窗户里的灯光就象在山坡上那杂乱无章的楼房里发出的指示灯一样。有时,甚至还隔得很远,他觉得自己已闻到“一种防腐蚀的气味”。

  他经常向在报社工作多年的记者和专业作家请教,问他们怎样收集素材,怎样写作。《明星报》社有一个文学部,专门剪辑、摘录报纸书刊杂志上的文章,搜集国内外报纸新闻资料以飨读者。给报纸写文章“就要学会写叙述句,如何避免陈词滥调,如何写得生动活泼”。青年记者还要学习文体学。有一本专门谈文体的书说,“写好新闻报导的关键是文句要简短,要以简短的段落开头,用词恰当,语气有力,作文流畅,从正面着笔”。文学部,文体学书籍以及有经验的记者,还有编辑助理威灵顿等在新闻学领域里给欧内斯特提供了知识和经验。

  可是他坐不下来,一天到晚在外面采访,找不到人。新闻编辑室无法同他取得联系,老板对此十分恼火。“我们打电话到医院找他,”威灵顿说,“对方说欧内斯特跟救护车出去了,他简直是什么地方出了事,他都要去看一看。”一天,他有事匆匆忙忙到火车站去,路上碰到一个人因出天花发高烧,倒在地上,欧内斯特自己种过牛痘,有免疫力,立即搀扶他坐出租小汽车到医院去,并建议汽车司机对该汽车进行消毒。诊治这个病人的医生一下就同欧内斯特结成朋友,他热情地款待他,滔滔不绝地向他讲述本地区的名人轶事以及在卖淫者中间盛行吸毒的情况。这时,欧内斯特虽然还未出名,但是他已作了两篇出色的报导;一是《出天花小插曲》,二是描述“一个妓女站在装饰得美丽幽雅的舞厅门口哭泣,眼看着她爱上的那个士兵正同一位穿著时髦的女舞伴走进舞厅”。

  欧内斯特现在感到要看要听的事很多,简直是应接不暇。堪萨斯城是个有三十万人口的都市,二十年前它还是十九世纪末一个闹哄哄的边远小镇。欧内斯特认为这个城市“有好的一面,也有丑的一面”。特别是从火车站到屠宰场至密苏里河这一带的建筑十分凌乱难看。不过,这个城市发展得很快。一九一一年《明星报》社从第八号大街原报社总部搬离闹市区到现在这个地方时,许多具有远见的人就预言说,位于格兰德大街的新楼房离市中心太远,诸多不便。可是,只有短短的六年光景,这一地带的空地全部建上了新楼房。伴随而来的犯罪率增加,正义得不到伸张,社会良好道德得不到支持。《明星报》一位年青的编辑戴尔·威尔逊回忆说,有一次十几个黑人被法庭提审,因为有人控告他们玩投骰子赌博。法官龇牙咧嘴地命令他们站成一行。接着判决那些个子高的坐牢五天,个子矮的罚款释放。在特韦斯大街上妓女公开地活动,有人别出心裁地把这个地方取个外号“乌德娄威尔逊大街上的廉价肉欲市场”。尽管公布法令禁止妓女在二流饭店,旅店的餐桌上拉客,但只要有人主动提出要求,便立即成交,旅店也会向他们大开方便之门。

  一位名叫里昂·卡洪摩斯的《明星报》记者——此人嗜酒、自私、好斗,最善于揭露这个城市的阴暗面。虽然欧内斯特同他交情不深,但此人的能言善辩,乐观向上以及他的潜在才能都给留下深刻的印象。每当他多喝了几杯,他的内劲外露,溢于言表。他的文风泼辣,用词华丽浮夸。尽管欧内斯特为此人的舞文弄墨而浪费了巨大的精力,禁不住感到惋惜,但对此人的黄色新闻作风还是敬佩三分。欧内斯特有一次写道,“里昂·摩斯最擅长故事改写。他脑子里可以同时构思四个故事情节,然后去打电话,电话打完了,脑子里又多了一个故事情节,接着用最快的速度将这五个故事写出来交给编辑部。肯定说,每个故事都有其动人的地方。里昂·摩斯在记者中工资最高,凡是他工作过的报社,都是这样。如果他发现同行中,有人工资比他高,他便要求提薪,否则就辞职不干。除了他喝醉了酒,否则,他从不同别的记者谈话。他个子高大,体格健壮,胳膊又长又粗,长着两只大手。他是我看到过的打字最快的人。他有一辆小汽车,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天晚上他们开车在去杰弗逊的林肯大道上,这女人用匕首刺杀他。他抢过刀子,丢出车外,朝她腭部猛击一拳,腭骨打断了,接着对她施行可怕的动作。后来,人们发现她躺在车后座上。原来,摩斯把她捆绑在车后座上,然后开着车子回到堪萨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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