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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对格莱丝说,这次旅行更重大的意义是领着儿子瞻仰了那里的中央街第一公理会教堂,她的父母亲,也即她儿子的外祖父、外祖母年轻时在这个教堂的唱诗班当过男女声领唱人。这是两位已故的老人留给格莱丝的一份骄傲和荣耀。她几乎带着她的每一个孩子来过这里。从南塔克岛返家的途中,他们又顺道参观了波士顿、勒星顿和康科德等地方的历史名迹。当海明威兴犹未尽地回到橡园镇的时候,学校开学已经几周了。

  格莱丝的努力见了成效。少年海明威和他姐姐曾经连续好几周的周末出现在芝加哥市柯里姆表演中心的露天舞台上,和他们的同学一起演出歌舞节目,其中甚至包括日本古装戏。

  但这也就是海明威的音乐和舞台艺术生涯的顶峰了。他没有继承母亲的秉赋,而是像他父亲一样,一辈子唱歌都走调。

  至于母亲给他的那把大提琴,海明威从来没有对它发生过感情,尽管他几乎每年夏天都遵母命把它背到了温德米尔别墅,但一到那里,他便将它冷落在房间的一隅,他自己则投身于青山绿水,忙乎着去钓鱼、打猎、游泳、野炊、划船、露营。

  他常常带着满身的泥水和这里那里的伤痕回到“白房子”里,橡园镇的“小绅士”转眼就变成了贝尔湖畔的“野孩子”。他宁愿跟着出诊的父亲穿过丛林沼泽地到印第安人的村子里去猎奇,却不愿在绿荫如盖的“白房子”里跟着母亲追求高雅的艺术。

  这使他母亲伤心不已。

  格莱丝出席儿子音乐会的希望日益渺茫,望子成龙的热情处处碰壁。而且,随着海明威年龄的增长,母子俩的距离越来越远。她对儿子的慈爱之心和热切期待便日益加速地转化为“恨铁不成钢”的责骂。

  偏偏在这时,埃德蒙与格莱丝这一对当年引人歆羡的伉俪却频繁地爆发争吵。

  格莱丝继承了她父亲的遗产,她本人在家教授音乐的收入也很可观,她又有知识女性的主见和刚强,热衷于追求上流社会的气派和荣耀。因此种种,她在家政决策、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常常与丈夫发生冲突,而且总是要争得丈夫退让的结果。

  少年海明威在这种局面中颇识时务地保持表面上的“中立主义”,但内心里却常常倾向于父亲。

  1928年,海明威已离家10年,正旅居巴黎,并在欧美文坛崭露头角,他父亲埃德蒙医生突然在家自杀。这一事件使海明威的感情急剧朝父亲倾斜,甚至产生了近乎欲伸张男权主义的义愤:“1928年以后,我们再也不曾作为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有几年,我反复思量父亲自杀的问题,很想猜度如果他当初敢于理直气壮地对待我母亲,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此后,他与母亲几乎断绝了关系,常在亲友面前出言不逊地评论母亲。甚至格莱丝病逝,也没有在他这个“游子”的心中激起多少涟漪。直到自己的晚年,他才复现童心:“我年纪越大,就越能谅解我的母亲。”

  3.父与子

  海明威研究者几乎有一致的共识:海明威更多地接受了父亲的秉赋。

  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俄狄浦斯情结”在海明威身上不存在。

  他确实有那么一种男子汉中心意识。

  他的角色意识也许在性别方面特别敏锐,以致他谈到自家人也不作尊卑长幼或父母兄弟姐妹之分,而只是简单明了地分为“男”和“女”。晚年时他对人说:“我们家里不论男女,都各行其是。”这恐怕不光是为了说话的方便。

  人有两种,一种满足已经拥有的,一种追求自己生活中缺少的。海明威属于后者。

  他16岁以前,由于父亲经常在外行医,他实际上长期生活在母亲、姐姐和三个妹妹构成的女性王国里。当他两三岁就渴望有个弟弟时,显然已经产生了男孩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向“中心意识”转化。

  于是,在这段称得上“漫长”的时光里,在亲近的人当中,海明威只有从父亲那里寻求“男子汉”的认同。

  而埃德蒙医生也乐于言传身教,按他的性格和爱好,按他对健全人格和完美心灵的理解,去培养和管教儿子。

  海明威3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根精制的钓竿,海明威扛着它兴致致地跟随父亲到贝尔湖去钓鱼。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钓鱼,几乎是无师自通,父亲只略加指点,他就能把准鱼吃饵的时机,自己把鱼拖上岸。

  再大一点,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们在湖边、草原和树林里打打浣熊、打鹧鸪、打野鸭。有一次,他们和一个印第安人一起外出,路上碰到大群鹧鸪,受惊后扑扑飞向天空。埃德蒙医生用一枝老式步枪,很快就射落五六只。那印第安人非常佩服埃德蒙医生的枪法,小小的海明威也佩服父亲,多年后他说:“我父亲枪法很好,我从来没见到谁打得像他那样好。”

  到海明威10岁那年,他父亲送他的生日礼物便是一枝一人高的猎枪。它得到小主人的百般珍爱,成为陪伴少年海明威遨游山林水泽之间的亲密伴侣。

  埃德蒙医生有三大业余爱好:钓鱼、打猎和旅游。前两项他只要能从工作中抽身,便身体力行。后一项在结婚以后被迫放弃,但保持了毕生的心仪神往。这三大爱好,海明威不仅全盘继承了,而且轰轰烈烈地发扬光大,成为他生活与创作的重要内容。

  5岁的海明威,参加了由他父亲组织起来的自然学习小组——阿卡西俱乐部。他在俱乐部里年龄最小,却最活跃,最自豪。这个俱乐部在埃德蒙医生的指点下,经常到树林里去采集标本,识别动植物。海明威在这个俱乐部的活动,一直持续到他的中学时代。

  在户外活动中,埃德蒙医生注意培养海明威的勇气、耐心、坚韧精神和对大自然的热爱,教给他各种知识和技能:如何在野外生火烹煮食物,如何使用斧子砍树,如何在林中空地搭棚子,如何观察动物的踪迹,如何区别有益动物和有害动物,如何上鱼饵,如何自制猎枪子弹……而且要求他无论学什么干什么,都要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做“好”。

  “做好”,是他们父子俩终生奉行的信条。

  海明威从父亲那里最初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14岁那年夏天,他同一个叫哈罗德的朋友在朗费尔德农场上搭了一个帐篷,整个夏天他们就睡在帐篷里。一天清晨,他们发现一只圆滚滚的小刺猬,一枪将它打死了。他们得意洋洋提回家,满以为会得到夸奖。结果埃德蒙医生却批评他们:不应该伤害无害而可爱的动物。可接着又说:“不过既然已经打死了,就得把它吃掉。”他们在树林边上生起一堆火,用吊锅把那只刺猬炖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吃起来又硬又韧,像炖牛皮鞋一样,索然无味。

  这事给海明威留下深刻印象,悟得了人既要从自然中追寻乐趣和享受,又不可破坏它,更不能浪费它的道理。

  父子俩一有机会,就到朗费尔德农场上去劳动。跟雇来的印第安工人一起,什么都干:锄地、上肥、种菜、栽树、劈柴、挑水……海明威后来回忆:父亲喜欢到农场去,在灿烂的阳光下劳动,常常干得汗流浃背,他认为出力流汗可以强壮身体,还有助于清醒头脑。

  他上中学时,几乎每年夏天都在朗费尔德农场劳动。有一年他和哈罗德一放暑假就徒步长途旅行到农场,欢快忙碌地割干草,挤牛奶,挖马铃薯,还开着快艇在湖面上穿梭,把新鲜的青豆,萝卜卖给沿湖的客店和居民。他们这个夏天干的活差不多顶得上两个农场工人的劳动。父亲的“出力流汗可以强身醒脑”的信条,海明威奉行了一生,运动与创作在他成年以后的生活中平分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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