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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红河畔的拖拉机厂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起来的。

  1915年,亨利跟库兹恩斯分手时,是出于意见不统一,难以合作共事。表面上是对战争与和平的看法不一,实际上是库兹恩斯对自己长期生活在亨利·福特的阴影下不满。亨利没有库兹恩斯的帮助是不可能成为今天的亨利的,但是公司的一切成就只能记在亨利的名下,更兼亨利也越来越不愿听反对意见,库兹恩斯是个精明能干的人,又对从政有浓厚的兴趣,所以他自己提出了辞职,投身政坛。他不久即当选底特律市长,后来又进入美国参议院。他在公司仍保有自己的股份。

  亨利跟另一位股东——道奇兄弟分家就不像前面那样简单了。他们之间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冲突。

  1913年,在麦康森与亨利分手之际,约翰·道奇辞去了福特董事会董事之职,并宣布道奇兄弟公司一年后停止供应福特零件,决定自己生产汽车。不过他们仍持有福特公司的股份,他们将每月从福特分到的巨额红利投资到自己的汽车公司,成为福特公司的竞争对手。

  亨利当然不愿干花钱打击自己的傻事,更何况当前急需资金开办新工厂。

  1916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他在总工程师威尔斯的陪同下,走进道奇兄弟俩的办公室,告诉他们,福特公司所有的股东今后拿的红利以120万元为限,余下的利润,公司将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

  亨利自认为,他的限利分红的决定是公正无私的,他自己手持福特公司51%的股份,身为最大股东,要说受损失,首当其冲的是他自己,他的股份是道奇兄弟的六倍,损失也是他们的六倍。

  道奇兄弟认定这是亨利企图独占公司的计划,对此,他们并无意见,他不满的是亨利对待他们的手法,而其中最不满的一点又是亨利的减价政策:这个时候,亨利又再次提出要降低T型车的售价。本来福特汽车供不应求,完全可以涨价,但亨利不但不涨,反而减价。道奇认为减价的目的就是不愿分股利给他们。

  这一年的11月,兄弟俩向法院控告福特公司,要求停建新厂,按过去的分配方法,立即支付他们应得的1900万股利。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恰在此前几天,他们两兄弟还参加了福特的儿子艾德索与伊林娜的婚礼,因为新娘的父母与他们是长期的邻居。

  在法庭上,代表股东一方的律师质问亨利:“福特先生,你认为贵公司赚更多的钱不好吗?”

  “我想是吧。”

  “那么你对赚钱不感兴趣啰?”

  “可是要想不赚钱也不容易呀。”

  “这我倒要问你,既然不想赚钱,又何必设立福特公司?”

  “我设立公司的目的,是谋求全人类的利益,正因为我的出发点如此,才能一直很赚钱,顺乎自然。”

  “但是你的经营方针是用高薪雇用工人,又以低价出售产品,这不是与赚钱背道而驰吗?”

  “不,你不妨试试看,顺乎自然就能赚钱,刻意发财不一定行,这有一定的道理。”

  这番话,不能认为是亨利·福特故作姿态,事实证明,亨利的营销哲学就是薄利多销。T型车投产那年的售价是825元,年底涨到850元,随后便是一路降价。1914年降到440元,到打官司的这一年,1916年,市场只卖345元,而质量并无改变。“我宁可薄利多销,也不愿提高价钱少卖几辆车。我这么做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给更多的人较高的薪水,这是我人生的两大目标。我们的车卖440元时有50万人买,卖360元时有80万人买,虽然每辆车少赚了,但生产了更多的车,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带动了市场繁荣,最后我们还是收到了我们该得的利益。”

  亨利高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经营方针对路,这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市场,也为他赢得了崇高的声望。但在道奇眼里,福特所做的这些都是针对他来的,目的就是让他的汽车生产不出来。

  在法庭上,道奇兄弟的道理也是站得住脚的。他们控告亨利想在红河边建一个大工厂,虽然有政府的投资,但对那么大一个厂来说,福特公司还差一大笔钱。为此,亨利克扣他们的股利。

  道奇的官司关系着其他小股东的利益,他们全都瞪大眼睛盯着看。

  亨利这一手得罪了全体股东,而且也有违股份公司的组建原则。

  审判进行了三个月,法庭最后判决:“可以扩建工厂,但股东的红利不能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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