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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明台说:“这屋子总让人觉得鬼气森森的。”

  林参谋笑起来,说:“可不是吗?以前这里是关女死囚的房间,你想,女人临刑前,多有自残、自毁的。听说,死在这间屋子里的不下五六个女人。”他似乎无意识地说了一句:“你知道锦瑟吗?”

  “锦瑟?”明台疑惑。

  “当年曾经轰动一时,骇人听闻的‘黑寡妇’锦瑟啊。”林参谋故作神秘地眨了眨眼,说,“她就关在这里。”他往前面一指,说,“那里有被执行死刑犯人的遗照,都嵌在墙壁的相框里,原本啊,我是想都拆掉,太沉、太脏,可我这里人手又少,一偷懒,得,留到现在……”

  明台已经不知道林参谋在说什么了,他已经懵了,因为他看见了于曼丽的照片。他快步走过去,仔细辨别着上面的字迹和图片。杀人犯“锦瑟”,十七岁。民国二十七年正法。于曼丽双手被缚在背后,五花大绑,一脸坚毅,面带诡异的笑容,她下颌的疤痕依稀可辨。

  明台快疯了,他不由自主倒吸一口凉气,此刻,仿佛于曼丽那曼妙的歌舞就在眼前。“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怎么一回事?我见过她,她叫于曼丽。”明台痴痴地问。

  “对,她也叫于曼丽。说来话长,这个女孩子身世挺惨的,她十四岁就被养父卖到妓院,也学了些歌舞弹唱,十五岁就开始挂牌接客,艺名锦瑟。小小年纪,阅人无数,备受摧残。十六岁那年,她染上很重的病,气息奄奄,眼看就不得救了。鸨母想半夜里把她扔到乱坟岗去,偏遇着一个忠厚老实的湘绣商人于老板,用两幅湘绣赎了她的身。”

  明台眼前展现的是初见于曼丽的情景,她眼神缥缥缈缈、凄凄惶惶,不死不活。

  “于老板特地延请名医为锦瑟治病,半年后,居然恢复如常,也算奇迹。锦瑟感恩,跟着学了刺绣,学了些生意经,并立志要嫁给于老板。于老板不同意,倒要送她去念书,学些知识。于是,锦瑟跟了这个商人姓于,改名于曼丽,去了北平念书。于老板时常往返于湘南、北平,二人开始以兄妹相称。”

  明台想着一个女孩子的新生,宛如朝阳灿烂。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往返湘南的旅途中,于老板被三名水上惯匪劫杀,死无全尸。没过多久,这个于曼丽就从学校里消失了,而一个叫锦瑟的妓女重出江湖。”

  不用再说了,明台已经知道锦瑟要做什么了。

  他截住林参谋的话说:“她杀了那三个水匪,是报仇雪恨,何以冠以‘黑寡妇’之名?”

  “她找到劫匪后,总是费尽心机,要嫁给他,使尽一切手段,逼他休妻、弃子,这三个劫匪本已金盆洗手,各归家园,被她一一攻破,一个个家破人亡。她每每于新婚之夜下手杀人,将新郎大卸八块,才肯罢手,毒辣至极。”

  明台眼前一片漆黑。

  “民国二十七年,黑寡妇杀尽最后一个凶徒后,向政府自首,此案告破,惊天动地。于曼丽被判死刑,关押在此。谁知抗战爆发,监狱被军统局接收,许多死囚都被执行了死刑。唯有这个于曼丽,被戴老板发现资质不凡,且身手不错,而且有胆量和够决绝,于是,将她带上山去,铁窗绝境,由于战争的需要,她得以死地生还。”

  红颜薄命,凄惨结局当洒同情之泪,替恩人报仇,血腥屠戮又使人不寒而栗。

  “你想告诉我什么,一股脑儿全说了吧。”聪明的明台已经知道王天风送自己下山的目的了。

  林参谋面色微红,接着说:“我知道,你是她的生死搭档。于曼丽在军校等一个与其‘旗鼓相当’的搭档等了整整一年。军校里有一条死规定,如果生死搭档中有一人做了逃兵,另一人将被立即送到前线。鉴于于曼丽原本就是死囚,所以,她的归宿……就是刑场。如果你今天晚上不能及时赶回去,她肯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明台的内心瞬间被恐惧所吞噬,他第一次心房战栗,他甚至能看见殷红的血正在黑寡妇的黑白照片上蔓延开来,像一朵玫瑰花瓣的形状,又像是曼丽清瘦身影的回眸,楚楚可怜地望着自己。

  明台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冷汗淋漓,仿佛自己军裤上溅起了无数滴鲜血。他误读了“锦瑟”的笑与泪。他忽然间知悉一切,一切的一切都不用再解释了。

  他迅速打开于曼丽给自己的钱袋,里面果真有一句遗言——“一旦妥协,别无退路”。生死关头,竟无一句替自己乞命,反而告诫自己,不可回头。此时此刻,明台恨不得时光倒流。

  “有车吗?”明台开始往回跑。

  “没有,替你准备了一匹快马。”林参谋紧跟他的步伐。

  门口,骏马长啸。明台飞身上马,一路狂奔而去。

  崎岖山涧上,隐隐约约满路都飘着于曼丽的歌声:“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会想我吗?”“记得我。”“记得来看我。”“别忘了我。”她的笑容在云间飘溢。风在加速、马在加速、夕阳在加速、树林在加速、整个世界都在加速。

  明台感觉自己飞起来了,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救她!不惜一切代价!救她!她不能因我而死!他的目的地只有一个,刑场!

  哪怕把自己也搭进去,在所不惜。

  刑场上,野草蔓延,大雨突袭,十几双军靴踏着泥水,在一声声口令中,整齐划一地到达指定位置。

  王天风一脸肃然,看着手表,向后挥了挥手。

  穿着一身青布衣裳的于曼丽被带了上来。

  王天风朝她打了一个往前走的手势。

  于曼丽表情麻木地往前走去,两名士兵把她捆在临时搭建的刑台上。

  雨水淋头,于曼丽大声喊了一句:“我想站着!我要站着去死!”

  王天风想想,点点头。

  他其实根本不关心于曼丽是站着,还是跪着,他关心的是该来的人应该来了。风声中,他隐约听到了马蹄声,由远渐近。

  王天风嘴角挂了一丝“料定”的笑容,抬起手来,喊:“行刑队,举枪!”

  风声、雨声、枪栓混合成一体。

  “上膛,瞄准,预备……”

  骏马长嘶!

  一匹飞马,顶着滂沱大雨,奔浪崩雷般出现在荒郊。

  一声几乎歇斯底里的叫声传来。

  “枪下留人!”

  话到马到人到,直如一艘快艇从惊涛骇浪中断桅破帆。明台身姿矫健,马踏泥浆,动作飞跃,过度的冲锋,导致人马失控,雨地里就见明台连人带马翻滚在地。

  人仰马翻。

  明台的到来,带动整个刑场上的骚动,行刑队员们甚至有人深深吐出一口气来。明台无疑就是死亡阴影中亮出的一盏明灯,光华照亮整个死气沉沉的刑场。

  于曼丽的眼睛一下睁得格外透明。

  “明少爷,大驾光临,有什么指教?”

  明台在泥泞里听到王天风带刺的讥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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