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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晨钟,恭喜你加入老婆养成俱乐部。”封盘这时已经有女朋友,刚好是七人小姐里的姜晴之。封盘揽着聂晨钟,打算跟他分享身为男友兼未婚夫、却迟迟娶不到老婆,而且还有一股自己再怎么努力、离间,也没办法动摇她们七人要一起结婚的信念瓣无力感。

  看着聂晨钟呆愣的被二哥揽着肩膀聊未婚辛酸史,封妍微笑道:

  “二哥,别太欺负晨钟。我只是遵守跟好友的约定,要七个人一起结婚罢了。现在还有人没结婚对象,只好请他再等一下。等到有七个新郎就可以结婚了。”她还以为自己会是七人小组之中最慢的人呢,没想到在二十六岁时就输在他的奇招之下。

  要结婚可以,集满七个新郎,就可以兑换美丽新娘了。这是封妍唯一的条件。

  八卦补充:内敛的男人没情调?

  这事发生在封妍大约二十六岁、聂晨钟二十七岁时;姜晴之住在封家,封盘周末一定会从台北回来桃园,两人一直甜蜜蜜的练太极拳。

  封家,姜晴之的房间。

  姜晴之抱着封盘送她的生日礼物:布偶狗,小花。因为这个布偶是封盘送她的第一份礼物,因此姜晴之虽然鼻子过敏,仍是仔细爱护那个布偶,以便她随时想抱就抱,不会出现积尘过多的困扰。

  这天是周末,封妍和姜晴之两人在房间聊天;由于天气冷,畏寒的姜晴之这些日子都把窗户关紧,电暖器呼呼的送着热风;封妍为了避免空气不流通,把房门打开了一些。

  两人是多年知心好友,话题天南地北的聊,后来就聊到了感情之事。

  姜晴之半搂半靠着大布偶,问道:“小妍,你当初是喜欢聂晨钟哪里?”

  “为什么会这样问?”封妍微讶,很少人问她这个问题。

  封妍和聂晨钟交往稳定,彷佛两人就是这般兴趣相投、天生契合,若非当年的那项七个好友一起结婚的约定,他们两人早就结了婚,可能连孩子都生了吧。

  姜晴之高中时期曾是封妍的暗恋者之一,只是这件事知道的人寥寥无几,虽然事隔多年,自己有了相恋甚深的封盘,在意这个也不能干什么,但是姜晴之就是想知道到底她和聂晨钟是差在哪里了。

  “你跟我说嘛,人家就是想知道呀。”姜晴之撒娇。

  个性是温和好人的封妍,当然不会拒绝好友的要求,更何况这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比起她当年为了表妹成宁仪,而绑着白带装初学者去跆拳道社,回答晴之的问题只是举手之劳。不过,多亏了表妹那椿出奇想法,她才有机会遇见钟爱一生的男人。

  知道什么?封盘走上楼,正要找女友,恰巧听到最后几个字,于是好奇的站在楼梯上。

  封妍思索半晌,说道:“你问我当初喜欢晨钟的哪一点,事隔多年,我很难回答,但是我现在可以跟你说晨钟的所有优点。他的优点很多,是我见过最棒的男人。例如他的意志力很坚定,他认为对的事情,就不大会因为地点或是工作忙碌而懈怠,像他一直保持着运动和练武的习惯,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还有……”

  “等等、等等!”姜晴之打断封妍的话。虽然她不介意聂晨钟追走小妍,但是她也不想听到有人对聂晨钟歌功颂德。

  职业是律师的姜晴之擅长说话技巧,山不转路转。“我现在换个问题,如果要你说出你最喜欢聂晨钟的地方,只能说一个,不能说再多,那么你最喜欢什么?”

  “只能说一个,这我要想一下。”封妍捏着下巴思索。

  这时聂晨钟手上端着一杯烧仙草,也要走上楼,楼梯踏了几步,就发现站在那边听壁角的封盘。

  聂晨钟抬头看了未来小舅子一眼。

  封盘比着手势,要聂晨钟噤声。

  两人轻若狸猫的脚步声都没惊动房里的人,再加上电暖器的送风声遮掩,导致房内的封妍没察觉居然隔着一道墙壁,先后站着哥哥和男友。

  封妍沉吟:“只能说一个,那就是要跟别人都不一样吧。如果要说练武、意志力强、待人有礼,这些大哥二哥也能做到。唔……要说最不一样的大概就是腰吧。”

  “腰?”姜晴之一脸的不懂。

  腰?站在楼梯处的两个大男人更是一头雾水。

  “晨钟的体格很好,特别是他的腰摸起来很坚韧。偶尔,他会搂着我一起逛街,通常他的手会放在我的腰上,我的手也会放在他的腰上。其实腰部的肌肉比腹部更难锻炼得好,可是晨钟的腰摸起来有一种充满力道的感觉。唔,”封妍看着自己的手掌。“就是一种线条坚韧、带有强健肌肉弹性的感觉,大概就是武侠小说里面形容主角的‘虎腰’这个词的意思。唔,应该是这样形容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形容得好不好。”封妍摸摸鼻子,轻笑。

  外边那两个大男人闻言,封盘转过头,瞪向聂晨钟的腰侧,像是要把那件冬衣瞪烧个洞似的。聂晨钟专注地盯着手中的烧仙草,彷佛那乌沉沉的表面忽然浮现商业机密一般。

  “腰喔。”姜晴之支着下巴,努力回想她是否有摸过封盘的腰。应该有摸过,只是她没特别在意封盘的腰部。

  “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很喜欢搂着他的腰一起走路,有时连一起坐在沙发上,也会不自觉的去摸晨钟的腰。我觉得那种触感很舒服。”说着说着,连封妍自己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

  “搂着腰一起走路,嗯,我很封盘都是牵手,没想到你们这对比我们还要闪亮。”姜晴之决定晚一点和封盘的散步要改成搂腰,不牵手了。

  闻言,封妍但笑不语。

  姜晴之瞧见身旁的布偶,话题一转。“聂晨钟送你的第一份礼物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女人嘛,总是喜欢“最××”、“第一××”的话题。诸如最喜欢外表的什么地方,最喜欢个性的哪一点,最爱吃什么食物;第一次接吻、第一个礼物、第一次约会、第一个纪念日……等等。姜晴之未能免俗的也喜欢这些话题,只是她以为小妍最喜欢聂晨钟的地方应该是个性,没想到出乎她意料之外的竟然是腰。

  这大概就像有一次姜晴之问封盘,为什么总是昵称她“小朋友”,她明明就是大人了。她自认为思想成熟、身材曼妙,根本不觉得自己是小朋友。当时姜晴之心中暗自打算如果封盘的答案令人不满意,她就要施以一顿娇拳。结果,封盘居然说因为她的耳朵白白细细的,形状优美得看起来像小元宝,所以才叫她小朋友。顿时,她捏紧的拳头高高举起,然后轻轻砸在他胸膛上,然后噗哧一声笑出来。

  “晴之,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封妍觉得好友的目光怪怪的。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跟封盘果然是兄妹。啊,你还没说他送了什么礼物。”

  “鞋带。”

  “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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