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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陶姑做了几十年的媒人,人面广,这生意从一开始就极好,最后不单卖到自己村子里,还卖到了城里和塞外的几间大客栈。

  入夏后,药田里原本种下的幼苗开始茁壮,随风飘扬,仙鹤草长势极好,到了夏末入秋就能收成。

  原本在程福山身旁的天下一看到程欣月的身影,立刻朝她飞了过来,她浅浅一笑,抬起手,让它落在她的手臂上,轻柔的抚摸它。

  程福山看到天下谄媚的飞过去,不禁撇嘴,没急着朝她走去,而是先将手洗净。

  “今日回来的倒早。”这大半年来,程欣月几乎全耗在作坊里,若不是天黑他亲自去找人,她都要住在作坊了。

  她露齿一笑,肤色因为炎夏,时常曝露在太阳下而显得略黑,但他知道她底子好,只要过个冬天就能白回来。

  “郑大哥来了一趟,说是老爷子有事找。”她的脸小,衬得一双大眼睛特别清润明亮,嘴角有个浅浅的小涡,微笑抿嘴时就会露出来。

  他挑了下眉,这才注意到郑遇竟然跟在后头。

  郑遇一对上他冷淡的眼神,拘谨的对他点了下头,目光不经意的看向程家后院,惊讶竟然别有洞天。

  出身华圣堂,他一眼能认出院里种的都是些边疆常需的止血草药,不到两亩的地,若能丰收卖出去,是一笔不小的进项。

  “阿福,我留郑大哥在家吃顿饭。”程欣月知道他不喜郑遇,特地警告的看他一眼,“我去灶房,你陪陪郑大哥,别失礼了。”

  程福山没答腔,等程欣月一走,直接将人无视,迳自走向一旁的鸡舍。

  程家养的鸡,也不知道是因为伙食好还是程福山手段好,养出来的鸡吃饱了在院子里活动也不会祸害药田,且每只母鸡都勤下蛋,久了也能换一笔银两。

  因为知道程欣月每每都会让郑遇拿鸡蛋回去,与其让程欣月发话让他听了觉得刺耳,程福山倒不如主动先给他。

  这大半年来,酱菜铺子的老夫妇和郑遇跟程欣月的关系拉近不少,除了程欣月的酱菜替酱菜铺子多了笔营收之外,主要还是因为老爷子扭伤了腰,身子一直不见好转,食欲、精神都不佳,程欣月拿了程福山打来的野鸡炖成当归四逆汤送了几次后,老爷子的身子骨好转,自然对程欣月亲近些。

  程福山对此不置可否,这样的恩情在他眼中看来,不过就是一报还一报,无法感动他。

  收了十几颗鸡蛋放在竹篮里,程福山隐隐觉得不对劲,天气好,鸡蛋的数量怎么反而少了?

  看着一只只精神奕奕的母鸡,他敛眉思索了会儿,最终面上不显的将竹篮子的鸡蛋全交到郑遇手中。

  程福山的靠近令郑遇的眼睛微睁了下,这小伙子长得挺快的,这才多长时间没见,又高壮了不少。他受宠若惊的接过竹篮,脱口道:“老爷子年纪大了,前几日我听他的言下之意,是打算将铺子收了。”

  老夫妇在边疆过了一辈子,独子是个读书人,在南方有份差事,早早想让老人家到南方一家团聚,但老夫妇不舍得,如今年纪大了,倒也想过上儿孙承欢膝下的日子。

  程福山睨向他,“我阿姊可知情?”

  “方才我隐讳的暗示了她。实不相瞒,老爷子之前便试探过我,可惜我只有一身力气,并没有本事,身边银两也不多,不然我也想将铺子顶下。老爷子如今找上姑娘,是想问问姑娘是否有意愿。你和程姑娘若有兴趣,就把酱菜铺子顶下来,这是笔不亏的好买卖。”

  程福山眼神锐利的盯着他,“若我们顶了下来,你呢?”

  郑遇搔了搔头,老实的露出一抹笑,“若你不嫌弃,我自然乐意留下,继续当个伙计,但若是无法……我不过就费点心神去找份新的活计。”

  郑遇识字又有力气,并不怕找不到活,只不过在酱菜铺子做久了,对这铺子有感情。

  看着他略微落寞的神情,程福山没有被触动。这世上他唯一在意的只有程欣月和多多,瞄了眼一旁的天下,勉为其难再加上这只臭鸟。

  他知道这大半年来,作坊的生意挺好的,程欣月手上有些银两,只是要顶下一间铺子只怕还是不够,他看着药田,草药长势虽好,但要等收成,至少还得再等上一、两年。

  看着程福山的神色阴沉,郑遇后悔自己点头进门,只是当时程欣月开口,他想起之前尝过她特地带来铺子的小点心,每一种的味道都极好,一时鬼迷心窍想要打扰一顿,却忘了程家有这个向来不喜他的小伙子在。

  “程姑娘的手艺好,之前送来铺子的小点味道能赶上我们街上卖的。”郑遇尴尬的说道,“今日我真有口福,回去若让芳兰知道,肯定羡慕。”

  “芳兰?”程福山的神情微变,“芳兰是谁?”

  郑遇听到程福山的问话,红了脸,不过因为他长得黑,所以看不出来,只瞧见他的耳尖泛红,“芳兰姓蒋,是我未过门的媳妇,她跟我一起在华圣堂长大,我跟她有个约定,只要等存够银两,我们俩就成亲。”

  媳妇?成亲?“原来你已经有媳妇了。”

  “还没成亲。”郑遇连忙解释,“还没拜堂,就不算成亲,不能坏了芳兰的名声。”

  程福山心中压根不在意这么一丁点的差异。“原来你已是有家室之人,跟我说说你媳妇。”

  程福山突如其来的热络,莫名的令郑遇有些毛骨悚然,但还是老实交代,“我自幼与芳兰在华圣堂长大,她跟我一样无父无母,但她的处境比我更艰难些。这世上我还有个弟弟叫郑安陪在身旁,她却孑然一身。我八岁那年,她进了华圣堂,当时她不过六岁,长期吃不饱,长得特别瘦小,初来乍到难免被欺负,我见她可怜,便将她带在身边,长大后自然走在一起。这些年我在酱菜铺子干活,芳兰则在城里绣铺当绣娘。我们俩商量好,等存够了银两,买间屋子,就把我弟弟从华圣堂接出来,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这几年他和芳兰都很努力,只是城里的房子价格不菲,但两人的想法未曾改变。他们都是苦过来的孩子,如今积蓄虽不多,却不曾抱怨,一心只想踏实的完成梦想。

  “听来,你倒是个重情重义的。”

  程福山突如其来的夸赞弄得郑遇有一瞬间感到困惑茫然。

  程福山倒是不认为自己的态度转变有何不妥,直言道:“不过当绣娘不好,刺绣的活儿伤眼,你若疼媳妇,就不该让她继续做这活计。”

  郑遇被程福山的一番话说得心生内疚,他也知当绣娘对眼睛有损害,只是他们俩无父母又无背景,只能做这些靠技术的活计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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