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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这个奇怪的女孩子,她心爱的颜色竟是黑与白,其实她属于水彩颜色,不是淡黄,就应该是粉蓝。

  事情开始复杂,是在我认识小方之后。

  小方是纺织部的同学,一双不安份的大眼睛,生命力全在一头浓而黑的头发上显露出来。

  我们在饭堂争位于,不打不相识。

  她与我有同样的烦恼,本与弟弟同住,弟弟“订婚”,未来弟媳就劝她独立,暗示她搬走。

  一日她开玩笑的说:“真的要搬了,不然妨碍别人。”

  谁知她弟弟马上接嘴:“真的搬?别哄我白欢喜。”

  她说她气了十分钟,痰上颈,心跳都停止,第二天就住到青年会去,同学们忙着帮她找地方。

  要命的是她的经济情形也不好,结果找到一个小单位,租金占去她薪水一大半,不过运气不见得全不好,她找到一位空中小姐与她合住,解决问题。

  小方为人非常豁达,天大的事她都能耸一耸肩膀笑掉。

  她同我说:“气有什么用,早就忘了,反正寄人篱下并不是长久的办法。”

  就这样简单。

  女孩子又特别惨一点,同类相轻,故受排挤,物伤其类,我在大哥家更加小心翼翼,同时也计划搬家。

  反正是要纳房租的,何必等到撕破脸皮才走。

  小方面子虽然大方漂亮,但到八十岁恐怕还会记得“别哄我白欢喜”这六个字,到她住到堡垒里,一个人拥有八十间房间的时候,想必还记得上述那六个字,一个个血红色,箩那么大,时时提醒她要挣扎向上,好好报答说那句话的人。

  我们不是小器,我们就是不想被人看死。

  我与小方在一起,共同话题是多的,当然比与其敏谈得来。

  与小方在一起,做人说话不必扭扭捏捏。

  小方也听说过有其敏这么一个人,开头还取笑我,后来真正的认识,也就识趣。

  我与小方也不是走得密,大家都忙得要命。好几次我看到她喝提神的饮品,白天朝九晚六,晚上吃完饭,立刻上学,我们只能在饭堂见面,我送给她的礼物,是维他命九,怕她吃得忽忙,不够营养。

  小方真能吃苦,完全拚命,她只能往前走,后无退路,且有追兵,要死,还得随着亲戚的白眼死,所以只得活下去。

  在厂里,她没有地位,学徒少不免受白眼背黑锅,同事无理取闹,再三留难,她都一一委屈求全,总是维持微笑,“是是最”、“好好好”,从没与人红过脸,什么都往肚子里吞,为求做出成绩来。

  谁没有情绪低落的时刻,今日我看见她坐在饭堂黝暗的一角伤神,精疲力尽。

  小方哑着声音苦笑问:“会不会有出头的一日?”

  “当然会。”

  我鼻子都酸了。

  “我相信你。”她仍然坚强。

  在那一刻,我许下允诺,“我总是你的朋友,我总在这里。”

  她笑起来,“谢谢你。”

  刚在这个时候,不知怎么揽的,其敏来了,穿一身最时髦的衣饰,足不沾尘似飘入来,与我招呼。

  我瞪着她,心中突生无限厌恶,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写诗,她懂什么,只知道早逝的水仙花是不能忍受的苦,太阳下山都几乎是世界末日。

  我冷冷问:“你来干什么?”

  “看你呀。”

  我抱起书本,“我这就要回家。”

  “我送你。”

  “其敏,你不用再来,我不会有时间结交你这种朋友,这话我已经说过多次。”

  为着叫她死心,我转头同小方说:“我们同路,一起走吧。”

  其敏还说:“大家一起好不好?我送你们。”

  我大声说:“其敏,我们坐在奥斯摩标里会得生疮,你请便。”

  我拉起小方头也不回去搭地铁。

  小方说:“你太过份。”

  “一点都不。”我还在气。

  “人家幸福也不给。”

  “她可以坐在家幸福至死,别希祈把幸福花粉播到我身上来。”

  “你不喜欢她,是因为她幸福?”小方吃惊。

  “不,是因为她对生活不负责,是一条寄生虫。”

  小方见我在气头上,只得吐吐舌头。

  其敏的电话追到家里来,嫂子飞快的来报讯,一脸期待。

  我取起听筒,一开口便说:“你有完没完,别再骚扰我好不好。”

  其敏小小声的问:“什么事,你不高兴,我可否帮你忙?”

  “我心情不好,有空再找你。”我不想多说。

  我不能帮小方,其敏想帮我,又不能领情,归根究底,人是多么寂寞的动物。

  其实我并没有爱上小方,相信其敏也看得出来。只不过因为小方的委屈我深有认同,以向其敏出气。

  多么烦恼。

  清早其敏在楼下等我。

  我冷冷问:“不用写诗吗?”

  “没意思,不写了。”她说。

  我向车站定去。

  “送你一程如何?”

  “谁不知你有车。”

  “那么好,反正我也是地铁常客。”

  她竟跟我开步走,我啼笑皆非。

  我只得做得更绝,“其敏,我对你这种做法,很反感。”

  她手足无措。

  “回去吧,我静下来会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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