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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含笑

  她不会讲意大利文。

  她会说:“早安。”“晚安。”“花。”“玫瑰。”“冰淇淋。”

  没有了。

  呵,想起来了,她还会说:“米盖安基罗。”“庇爱他。”“拉菲尔。”“鲍蒂昔里。”“乌菲兹。”她甚至不会用意大利文叫咖啡喝,可怜的女孩子。

  但是她是这么美丽。长的黑头发,垂至腰际,皱曲的,飘拂在她的脸边,棕色的肤色,圆而大的眼睛,美丽的胸脯,显露在T恤下,她看上去非常的意大利式,但她是中国人。不会说英文,不会说意文,只会法文与中文,她在苏黎世读书。她的德文也不好。

  我在乌菲兹美术馆见到她的。她真脏,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因是七月,她穿牛仔裤,有臭味,一件颜色暖昧的T恤,头发被汗黏成一堆,她在吃面包。穿凉鞋的脚很脏,可能走了很远的路。

  她不会说意文,问路只拿着一张地图,一直问:“乌菲兹,乌菲兹。”像个小白痴。我跟在她身后。路人一直把她领到乌菲兹,她把学生证拿出来,但是意大利是穷国家,从麦迪西家族后就什么都得收钱,她付了里拉买入场券。

  我跟在她身后。

  进了电梯,她说:“鲍蒂昔里。”

  开电梯的人点点头。

  我忽然之间爱上了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八百哩远跑到意大利,到了翡冷翠,不去卖时装、哺士卡、手皮包,走那么一大段路,到乌菲兹来,只会说一个字:“鲍蒂昔里。”为了看一张画。

  我跟在她身后。

  开电梯的人把她带到四楼。她握紧着拳头,很紧张的奔出大理石走廊,拉住人问:“鲍蒂昔里!”人家微笑,指点她路。乌菲兹太太,走十天十夜也看不遍。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决定只来看鲍蒂昔里。

  我跟在她身后。

  她一直奔,奔过那些走廊。意大利是艺术之都,共有几百万件艺术品,他们自己也数不清楚,最好的都放在梵蒂冈,但是梵蒂冈独立了,不算意大利,所以还是来翡冷翠。

  昨天我才去看了大卫像。看了三个钟头,心头有一种哀伤。觉得米开朗基罗才配为人,我算是什么?蝼蚁。

  这个女孩子并没有看别的艺术品,她直走到放鲍蒂昔里的房间去,一到了那房间,见到了“维纳斯出世”,她就呆住了,是那种真正震惊,仿佛家里出了什么大事,仿佛看到了鸡蛋大的钻石,她完全呆住在那张画前。

  意大利的美术馆是全世界最蹩脚的,并没有气温调节,大热的天,她的头发几乎会滴出汗来,她的T恤全湿。我觉得她与维纳斯出世的时候有一种同样的美,一种以惊讶的态度看世界的天真。

  维纳斯出世这幅画是没有办法复制的,我看过多少复制品,都不会像真的。太美了。维纳斯的金发边沿上闪着金光,她那独有鲍蒂昔里的鹅蛋脸,大而郁气的眼睛,小而下垂的嘴唇,那只下巴微微的下坠,踏在一只扇贝上,赤足是完美的。

  颜色有一种阴沉,沉得跟天津地毡一样。今天是这个颜色,过三千年也还是这个颜色,这就是无法复制的道理。扇贝上的金边我从来没有在画册上看见过。

  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我觉得很奇怪。

  我不会为一张画而哭,永远不会,除非那张画使我想起一件事,一个人。

  她站在那里很久很久,她用手擦去了眼泪。

  她转过头,看左方的《春天》。但是没有多久,她低下头,坐在画前。我坐在她身后,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也许她被人盯梢盯惯了,根本觉得无所谓。我坐在她身后,拉了拉她的发梢,她马上觉得了,转过头来。

  我向她笑笑。

  她也向我笑笑。她是那么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说:“美丽的画。”

  她点点头。她犹疑了一下,然后开口跟我说话。

  她说:“很久之前,有一个人,说我的脸,像鲍蒂昔里的维纳斯。他当然是骗我的,可是我听着很乐意,你知道,女人就是这样子。”她又笑了笑。

  “他没有骗你,你真的有一张鲍蒂昔里的脸。”我说。

  在外国,只要碰到本国的人,随时可以谈很深入的话。

  她说:“他走了。”

  我点点头。

  她说:“我希望他找到一个毕加索脸的女人,三个鼻子。”

  我笑,“也许他找到的是粉红时期的女人。”

  她也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

  “含笑。”

  “好名字!”

  “像广东娘姨的名字。”她说。

  我重复一次:“好名字。”

  “我回来再看一次这幅画。其实是划不来的,你明白。可是……我只是一个女人。”

  “只要你认为值得,那就值得,”我说,“这幅画可以看一千次,你看维纳斯,随时便会踏出来似的。我一直没想到这张画会有这么大。”

  她说:“可是我现在大了,真奇怪,三年前的喜悦完全没有了,这么远来到翡冷翠,不过是看一张画。不看这画,又有什么损失呢?我可以去买一大堆皮鞋、手袋、时装。我是老了。”

  “我觉得是值得的,永远值得的,皮鞋,要多少有多少。”我说,“但是画……除了我自己之外,我最爱画了。”

  她笑,“你没有女朋友?”

  “没有。”

  “父母兄弟?”

  “他们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说。

  她说:“你其实并不喜欢意大利是不是?”

  我摇头。不,我不喜欢意大利。正如我觉得一天吃三顿饭是多余的事,但是这是一个必到的地方,正如人必须要吃饭一样,所以我来了又来,来了又来。

  我喜欢巴黎,但是三年前的巴黎跟现在的巴黎完全不一样,我想我也老了,巴黎是一个这样的地方:腰缠十万贯,骑鹤上巴黎。我又没十万贯。十万贯贬值到今天,还值多少,恐怕也是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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