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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我放下文件走到书房去,孟亭亭正在那里看书,见我进去,放下书,微微一笑。在这里的灯光下,她的嘴唇鲜红欲滴,化妆刚刚正好,一点也不过份,身上很随便的衬衫裤子,她笑一笑。

  我却呆在那里,这双眼睛真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我坐在她对面。她留下来,当然是为了我,但是从头到尾,她没有跟我说过一句半句话。怎么可能。

  我去倒了两杯威士忌,加了冰。一杯递给她、她坐下来,双腿随便搁在茶几上,有一种不羁,她温柔地笑着,好象这夜很长很深,好象这一夜是不会完的。

  她开口说话,声音很低,她说:“人人都说我是个爱不得的女人,可是从来没有人爱过我。”

  我喝杯中的酒,她也喝杯中的酒。她是一个女戏子呢,但这么聪敏懂事可爱。

  那日我们开了音乐,在书房跳舞,我们跳得很慢很夜。直到两个人累了,我开暖气,让她睡客房。我吻她的额头,她又抬头看我,她的眼睛呵,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眼睛,从来没有。

  那夜睡得很稳。身边有人的滋味不一定好,但是隔壁房间有人却特别舒服,有安全感。

  天亮。我比她早起,匆匆上班,留字条给她,叫她不要走,等我回来,吹着口哨下楼,小方到。小方说:“敢情好!女主角干脆睡这里了,也不用来回,省时省事。”他说这话是不尝没有醋意的。

  到花店,选两打黄玫瑰,叫人送回家给她。送玫瑰花是最俗的行径,但是如果真送了,那女孩还真感激。这年头小器的男人多,不上路的男人多,自以为清高的男人多,故此女人收玫瑰花的机会越来越少。

  急急忙忙办完公事。有一张图样犯了大错误,应该发很大的脾气,可是不晓得怎么样,就是没有说什么,心情令人诧异的好,做事快而又有效,非常的理想,难道这就是为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回到家中,他们还在拍戏。她穿一件黑色礼服,与男主角翩翩起舞,非常的美,见到我,偏偏头,一笑。我把文件放在膝盖上,坐地下看她拍这镜头,打心底里乐。

  到她房间,看见已经整理过了,花好好的插在一只水晶瓶里,她的睡衣睡袍放在椅子上,拾起来可以闻到清幽的香鱼,睡衣是真丝的,浅咖啡色,我站在她睡过的床前良久良久。

  下得楼来,他们已经收拾东西。小方说:“再拍三天,大功告成。”听了这话,心仿佛缺掉一块,非常不快,可是又没有办法。

  找亭亭,她在更衣室,我敲门,她说“进来”,进去的时候,她正套上厚毛衣,看到她的腰,很细很细,只有一点点,皮肤那么好看,一种蔷薇色,她很大方的转过头来。我只是微笑。

  她说:“谢谢你。”

  “那是我的快乐。”我说。

  “昨天真疲倦,在你家休息一天,今天可不能再打扰,我得上去拿东西,跟大伙一起走。”

  我一怔,非常受打击,但是无法勉强她,只好说:“请让我送你回家,我开车非常安全。”

  她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温柔的笑。

  我说:“请你等我十分钟,五分钟淋浴,五分钟换衣服。”

  她说:“我一定等,你别急。”

  我没有误时,马上淋好浴换上一套比较像样的衣服,把她接到车中。

  她问我:“你用药水肥皂洗澡?”

  我点点头。

  我问她住哪里,她说了地址,我尽把车子兜圈子,她明明应该知道了,可是不出声,终于我问:“我们去吃饭好不好?”

  她轻声说:“我家附近有个很好的餐厅,你要是愿意到那条路去,我们可以吃饭。”

  我好不尴尬。

  那家馆子是四川馆子,我们一吃就是四张饼。我一个人独吃三张。她很懂事,跟她吃饭太舒服,我真诧异,像她这么时髦的人做这种事会做得那么好,她为我倒茶,递烟,拿毛砌。把我照顾得好好的,好象咱们结婚已非一朝一夕的事了。

  吃完饭我把她送回家,在门口道别。她肩膀搭着件皮大衣,只是微微的笑。我再舍不得走也只好走。她是那么美丽,美丽但不过份俗气是太难的事,她是怎么可以做到的呢?我弄不懂。

  第二天又差人送花去她家。跟花店说:“送三个月吧。”把钱都付了。

  她还不是我的主妇呢,但是知道她会在我的家,即使是在拍戏,也还是好的。

  小方说:“你真追求她?她除了美丽,还有什么?真弄不懂,一点学识也没有的呀,而且出身坏,身后跟着的人都是流氓,动不动拔出来的是武士刀,你不怕,子长,你是半世的英明呀。”

  我只是笑。什么英明不英明的。

  小方说:“以你的财势……”

  我的财势——“我有什么财,什么势?”我反问。

  我恋慕着她,请假陪她拍戏。

  一个人便是这样,没找到对象之前,有无限的挑剔无限的憧憬,我以前心目中的女孩子是有幽默感的,不化妆的,学问非常好,家势要第一流,常常穿一套得体的西装,笑脸迎人。都想到了,可是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却不是那回事,但是我的快乐却是加倍的,我从来没想到孟亭亭会把我吸引住,简直太难了。

  我不懂得追求女人,尤其是她那样的女人,但是我知道女人喜欢花,喜欢衣服,喜欢珠宝,喜欢男人晓得她们爱这些。无论怎么样的女人,都不会拒绝这些,即使她不喜欢那个男人,花还是留下来了,摆在桌子上欣赏。一个男人如果连这些小事都不肯做,那是证明他乌搅,根本连最基本的诚意也没有,活该让女人看不起。

  可是我现在还没有到送珠宝送衣服的时候。

  拍戏有小小休息的时候,我们在后花园散步。我一向很少去后花园,为她的缘故,我觉得这屋子是设计得不错的,只是为她的缘故。

  她喜欢披着那件银狐大衣,像披一件旧棉袄般的随便,她喜欢我的牛仔裤,她说:“可以穿这样的衣服上班……?”

  我向她解释,那是我自己的公司。我们的话不多,有时候正当她说:“天气真凉了呢……”剧务便会把她请去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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