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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结果我买的房子,成了王老五之居。

  因心中了无牵挂,做起事来特别卖力,回了家就淋浴看报上床,生活除了寂寞一点,别无遗憾。

  就在这个时候,报上刊载大段的触目消息:富商何鸿锦在外国心脏病发身亡。

  我马上想到媚媚,她不是成了寡妇吗?

  她以后的日子……我发觉自己仍然那么关心她。

  但我没有多事,只是写了一张慰问卡寄去。

  不久报上登出了讣文,共有两段,一段是以她的名义发的,另一段由何氏的长子署名,大家族内的纷争,我们小市民也不会清楚。

  后来都说何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财产落在她手中,余者由子女共分,有人不服,但遗嘱立得清清楚楚,反对并不生效,分了家产之后,她与何家的人就没来往了,听说独自住在一间大屋子里,生活日趋神秘。

  这一段大新闻,像所有新闻一般,只所鲜了三五十天。

  媚媚就是这样,成为了一个年轻的寡妇。

  在正常的情况来说,没有一个人的身份比年轻的寡妇更为悲惨,但是世上往往有奇异的例外,我相信媚媚便是罕见的例外。

  她要的是钱与权势,使她摆脱少女时期的穷困,她得到了,凡事都娶付出代价,若果何氏到八十岁才寿终正寝,那么媚媚付出的代价更钜。

  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她的城府很深,从小事可以见大事,从头到尾她没有得罪过我,我始终还是她的朋友——一般女人做得到吗?

  她在社交场所中仍然活跃,信不信由你,追求她的人很多,男人们并不介意她的身份,并且有着太多的传言与绯闻。

  他们见到的只是她的财产和她华美的形象。这便是一个如此伧俗肤浅的社会,郁郁不得志的人大可以叹声曲高和寡,然而大众是永远追随哔众取宠的一群的。

  在这个当儿,我的心情死灰复燃,开始与一位漂亮的小姐约会,她是我同学的妹妹,师范毕业,在一间中学教书,吸引我的,是她一双慧黠的眼睛。

  每当我发谬论的时候,她都温和地微笑,耐心地聆听,我喜欢她的眼神,它们在告诉我:“老小子,你尽情的说吧,我有一双好耳朵。”幽默而容忍,像一个年轻动人的母亲。

  我的母亲生我的时候已四十多了,她的形象属于儿童乐园,不免有点落伍,我们从未好好谈过话。姐姐很拘谨,为生活担子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心情聊天。至于媚媚,我太爱她,时时呵护她,很多时候,我都只有听的份儿,没有张口的机会。

  到了现在,我生命中第四个重要的女性出现,恰逢其时:工作有点基础,心情也大好,我忽然轻松起来,从一个小老头变得富幽默感,也很懂得表达自己,与女友的关系如鱼得水。

  我最喜爱的题材是幸福。

  我会说:“……原来幸福是没有标准的。以前小时候,我们老以为一家数口够温饱有亲情无疾病便是幸福,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有些人觉得居有大屋,出有平治才是幸福,有没有亲人倒是其次,说真的也怪不得人人变得那么势利,有钱不必吃苦啊。”

  女友抿着嘴笑。

  我自嘲地耸耸肩,知道自己说话象卫道的酸葡萄——总算承认钱有它的好处了,但还采取敌对的态度。

  过没多久,我俩就订婚了。

  我觉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么有什么谓之幸福,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家,两个平凡的孩子(一个叫平,另一个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愿以偿,当然幸福。

  带着未婚妻子去参观珠宝展览,我笑问她:“我们也要买一枚钻石戒指吧?”

  她得体的说:“不必了,我情愿换只洗衣机,装多部冷气。”

  我深庆娶得贤妻。

  她说:“以我看,这里陈设的珠宝,都不如那位年轻贵妇所配戴的。”

  我的眼光依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在剪彩的贵妇:一袭设计精致的黑衣,衬着一套珍珠首饰,珠子都有眼珠子那么大,发出圆滑的光辉,映在她的脸颊边,显得光彩怡人,美人如玉,相得益彩,我看得呆了——这不是媚媚是谁?

  她风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乐的,她终于可以高高在上,受人们眼光的拜膜。

  她并没有看见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见我,赶紧往人群里缩。

  未婚妻问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点点头。

  “人比照片还漂亮。”

  “是的。”我说。

  “听说她以前只是个银行小职员。”未婚妻说:“大概是谣言,依我看,这样的风度,非十年八年也培养不出来。”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声说下去,“据说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爷之类,不知她花落谁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说:“走吧。”

  如果我说,三年前她差点儿花落郭家,不会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过去已属过去。

  过去已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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