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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之女


  有些人属于日间。

  朝早闹钟一响,纷纷起,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为自己也为社会,贡献每日最好的时刻,晚上,他们回家休息,共聚天伦。

  但是也有一群人,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才开始活动,他们属于夜。

  缪斯是夜之娇女。

  自幼是这样。

  一玩玩到半夜,早上起不来,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

  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搞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着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个星期六下午,伏案写家书,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

  我大声叫:“不,我没有茶,没有咖啡,没有牛奶,没有20元出借。”

  房门被推开,一张笑脸伸进来,“嗨。”

  哗,那精致五官,那把长达腰际的头发。

  我叹口气,“咖啡在书桌上。”

  “你是林志远是不是?”她咪咪笑。

  “是。”

  “你编派的电脑程序惊动了系主任是不是?”

  “你要什么?”

  “没什么,”她坐下来,“大家唐人,或许你可以帮我忙。”

  我忍不住问:“头发要怎样才可以留得那么长?”

  “哦,把做功课的时间拿三分一出来打理它。”

  “真的?那么功课呢?”

  “管他呢。”她眼睛勾人魂魄般眯一眯。

  “我知道你是谁。”我也想起来,“你是缪斯,早有人告诉过我。”

  她仍然笑,“我们两人都有名气,不容易呢,学校有万多名学生。”

  我又问:“腰身怎么可以维持那么细?”

  “把做功课的三分一时间用来运动。”

  “真的?那么功课呢?”

  她再次既嗲且腻的说:“管它呢。”

  “你不是来念书的吗?”我大惊失色。

  “我就是与你来商量这件事。”

  “什么?”

  “用你多余的时间,为我做家课。”

  “不行。”

  “每小时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抢?”

  “不用。”

  “行。”

  我很想赚点外快,学费几近天文数字,生活指数又高,唉,只要干得来,不犯法,无所谓。

  “你住这里?”

  “是。”

  “没有私人浴室?”

  “没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来,有的是空房间。”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钱。”

  我走了运了,“那么我帮你做家务。”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来做家务。”

  “无功不受禄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后我发觉,缪斯没有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过床。

  那年直作得我眼发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说她没下过功夫。

  住在同一间公寓,却很少见面,我六时起床,九时睡觉,她约三时回来,天朦亮才休息。我们相安无事,互以字条通讯息。

  她念英国文学,功课不是不多的,我用电脑帮忙,写完一篇又一篇,自己变了半个诗词专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见了缪斯双膝会发抖,不用担心。

  第二年换了罗拨逊,缪斯通过考试,但是人家离了婚。

  第三年换安得孙太太,大家都以为缪斯要转系,谁知到学期终结,她俩成了谊母女。

  毕业那一年,缪斯取得文凭,她同我说,“林,我应杀你灭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们成功了。

  我头上已长出白发,她娇嫩如我第一日见她。

  我俩学成归家。

  我说:“缪斯,且看你那套,在社会行不行得通。”

  “你输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与她同住。

  是这样的,我们太过了解对方,一旦反目为仇,后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处。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缪斯说:“很少有人不认为自己白雪雪。”

  “你怎么起身去上班?你全无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么工作是晚上开始的?”

  “我住东方,到西方工作,刚刚日夜颠倒。”

  缪斯就是这种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

  她在电影公司做总策划的助手。

  电影公司是少数重色重于一切的地方,缪斯站出来比他们旗下任何一颗明星更艳丽,更会得打扮,更会得玩更懂得应酬,他们如获至宝,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时上班,还戴太阳眼镜,因为眼睛肿,每夜仍然三四点钟才上床,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娱乐即工作,工作即娱乐,照她自己话说,贴了钱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说她多幸运。

  她老板是个潇洒有内容的才子,我见过一次,真正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朝上流,没话说。

  难怪缪斯说,她要做到六十岁。

  而我,在银行电脑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闷,劳累,受气,工作时间有时长至十小时,成日嘴巴唯唯诺诺,没一点真心意,毫无发挥余地,渐渐失望,继而伤心,唯一的逃避是看电视戏剧节目与睡觉,我想四十岁退休。

  缪斯在周末见我埋头苦睡,便拍拍我,“这样会胖的,没有成年人一天可以睡十二个小时。”

  “别吵我。”

  “起来,同你吃早餐。”

  “你怎么起来了,才七点。”

  “我还没有睡呢。”

  你听听。

  “我很倦,别理我。”

  “你脑部缺氧了。”她摇我。

  “唔,唔。”

  “介绍男孩子给你。”

  “不要不要,不要你那些浪子。”

  “什么浪子,你以为浪子会看中你?”

  “不中最好,喂,对了昨天的奖卷没有,也许中了,中了就不用上班。”

  “休息半年吧,日日挤地车吃三文治,活脱脱一个小白领,这疲倦是闷出来的。”

  我听了缪斯这知心话,鼻子发酸。

  “当年锋芒毕露的高材生到哪里去了,嗯?”

  “被生活谋杀了。”

  “别怨天尤人。”

  “我不同你,我没有才华在社会上扬名立威,你让我睡下去吧。”

  她硬把握拉起来,我踢叫,她力气大得很,我们俩滚在地上,一直挣扎至客厅。

  终于是我投降,她逼我穿上衣服出去散心。

  我只肯穿橡筋裤头的牛仔裤与大毛衣,但去到目的地,即时后悔了。

  即使是星期六清晨,美丽的圈中人还是毫不松懈,打扮合时,神采飞扬。更显得我独自憔悴。

  一桌桌的人过来打招呼,缪斯与他们聊天,调笑,应对,恰到好处,我反而心平气和,我,没有这种本事,活该做这种灰秃人工作,而缪斯,人与工一般宝光灿烂。

  索性大吃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缪斯脸色突变,端坐收敛,并暗示我留意左方。

  我转过头去,左方坐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很普通相貌,在鄙公司数一数,起码百多个。

  “谁?”我问。

  “我仰慕的人。”

  “不是开玩笑吧。”

  “绝不,一年多了,他对我爱理不理,等他开口约我等得脖子酸。”

  “人就是这点贱。”

  “别挖我痛处好不好?”

  “那种人稀疏平常。”

  “胡说。”

  “不象是贵行业的人。”

  “他是总公司派来的电脑工程师,为咱们装设一套设备,工毕就要回去。”

  “回去哪里?”

  缪斯垂头丧气,“老家。”

  物以罕为贵,浪子太多,傻子吃香。

  “你看他多有专业的尊严。”

  真要命。

  “唉呀,他朝我们这里看来了!”

  象是世界末日一样,缪斯魔疯了。

  “不得不,他走过来了。”她慌张起来。

  我抬起头来,与他四目相投,确是个端正的好男子,但一点异样触觉都没有,再看缪斯,她面色也变了,这人,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怎么搞的。

  那位男士开口,“缪斯,这位小姐是——”

  “我姓林,是缪斯的朋友。”爽快地自我介绍。

  缪斯目瞪口呆,一派死相,做得太过明显。

  男士收下我的卡片,把他的卡片给我,礼貌地退下。

  我还未知发生什么,缪斯眼红了。

  “你太不识相。”

  “什么?”

  “我先看到他。”

  “啊,你误会了。”

  “你为何把卡片给他?”

  “这是我惯性动作。”

  “真后悔把你带出来。”

  “喂喂喂。”

  “我真早该把你消灭。”

  “喂。”

  她拂袖而去,她是认真的,真要我结账。

  回到了家,还唠叨。

  我问她:“是不是要我搬出去?”

  这才不响了。

  岂有此理。

  明明无中生有,我脱了衣裳再继续睡觉。

  此后电话一响,她就问是不是那位小生打来。

  很不幸,小生电话在傍晚七时抵达。

  我说声“啊,你找缪斯。”

  “不,我找林志远。”

  “为什么?”

  “不为什么,听说你也作电脑?我发现本市的线路……”说了一大串专用名词。

  “不不不,”我忍不住与他攀谈起来,“那是因为……”还他一大堆道理。“呵,”他象是茅塞顿开,“真要多多讨教,出来吃饭细谈如何?”

  我也并不笨,即时明白这是醉翁之意,连忙说,“不。”

  “为什么不?”

  “不。”我挂上电话。

  这种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不值得为他坏了姐妹感情。

  睡知缪斯冲进来说:“为什么不去?”

  “偷听,真下流,窃听。”

  “你尽管去好了。”

  “别管闲事。”

  “别为我牺牲。”

  “啐,你妈才为你牺牲,我对那人根本没有兴趣。”

  “违心啊。”

  我把她关在门外。

  不可理喻。我们一公司都是这样的人,她却当什么宝贝。

  但缪斯是认真的,她开始检讨自己。

  “奇怪,我明明比你漂亮。”

  “留些面子给我好不好?”

  一灰儿又说,“是什么吸引了他呢?”

  我不去理她,但她又说:“会不会是你有什么隐藏的优点是同性看不到的?”

  你瞧,有这样的朋友,谁还需要敌人。

  一边厢英俊小生又不住骚扰我。

  老实说,我也看不出这人有什么好处,值得缪斯为他日夜牵挂。

  一日他索性找上门来。

  我看见他,“谁请你上来的?”

  “缪斯。”

  “她不在,她今夜有宴会,要午夜以后才回来。”

  “不会吧,她指定要我今天这个时候上来,叫我看看你们的洗衣机,暖风机与许久都不生效的录音机。”

  这倒是真的,这些必需品出问题已有好一段日子。

  “你不介意我进来吧?”

  他微笑,露着雪白的牙齿。

  我只得让他进来。

  一边问他:“你几时走?”

  他一怔,“修好就走。”

  “不,缪斯说你工程完毕要回祖家。”

  “啊,那件事。”

  他带着工具箱子,打开来,用具齐备。

  “有没有啤酒?”

  “友。”

  “本来想回去,此刻他们高薪聘我,使我犹疑。”

  “那个圈子薪水高得惊人。听说不少名策划,什么都不用干,年薪也百万以上。”

  “没有那么多。”

  “暖风机有什么不对?”

  “螺丝松掉。”

  “就这么一点点毛病?”

  “可不是。”他很有深意地看我一眼。

  忽然之间我的面孔涨红。

  很久没有在周末说说笑笑,通常星期六家里只剩我一个人,缪斯中午出门,要待三更才出现,我只有寂寞地对劳电视机做人。

  老实说,我也不知毛病出在哪里,以至这么无聊的过日子,他的出现,似把僵局打破。

  “啧啧啧,电视天线破得这样。”

  我紧张,“我是电视迷,拜托格外留神。”

  他又笑,这次我不再介意,他是真的来修电器,绝非藉词上门搭讪,而且神乎其技,三两下手势便药到病除。

  我看着他,“如果我问你会不会修浴室莲蓬头,你会生气否?”

  他十二分诧异,“你们女孩子住这间破屋到底有多久了?”

  “本来不是破,住了就破了。”

  他卷起袖子,继而连水厕都替我们整妥,我感激流涕。

  我说:“还有——”

  他叫起来,“不行了,花一年时间都整不了。”

  “还有啤酒。”

  “啊,吓坏我。”

  已经做了整整四小时。

  缪斯真伟大,利用她的魅力,无往而不利。

  小生看了我一眼,“不是为了你,才不做苦工。”

  为我?顿时受宠若惊起来,傻傻的坐着,不由得承认他确是个人才,本是专业人士,又这么能做家里事,手势整整有条,说不定还会炒两味……你看,这成了什么世界,男人希望娶到高薪老婆,而女人又希望未来对象能住持家务。

  我环顾家居,他一进门,所有的灯泡都亮了,真棒。

  而我最低限度,似乎应该请他吃一顿晚饭。

  我建议吃意大利菜。

  他斜斜地看我,“我到情愿你欠我这个人情,我知道你不肯同我吃饭。”

  “你还记着?太小器。”

  “现在你该知道我与缪斯并无特殊关系。”

  “她仰慕你。”

  “于是你相信了。”

  我一愕,“缪斯这顽皮虫。”

  “你知道就好,”他站起来,“我要走了,回家要洗刷一番。”

  “喂!”

  “还有什么没修好?”他温和的问。

  “我的脑袋,缪斯何以故弄玄虚?”

  他扯扯我的头发,“真傻,还吃饭不吃?”

  “上哪里?”

  “跟我走。”

  “她干嘛故弄玄虚?”

  “要你注意我。”

  这倒是,不然我不会对他有印象,也不会知道他有这么多优点。

  “你随她摆布?”

  “本来不,后来一看到你,认为值得。”

  “会吗,我有什么好处?”

  “你笨。”

  他把我拉出门去。

  那夜缪斯等着我呢。

  “怎么样,到什么地方去玩?”她兴奋得很。

  我倒床上,“只是聊聊天而已。”

  “有希望没有?”

  我想很久,“大概有。”

  “不要想太远,有约会就开心。”

  “你呢,这么为我设想,你自己呢?”

  “我?”

  “是呀。”

  “我?”

  “你。”

  “我这个人……有点麻烦。”

  “怎么,要求太高?”

  “你认为伴侣最要紧有什么条件?”

  “互相爱护,互相了解。”

  “我主张疯狂恋爱。”她说。

  “成日搂在一起?”

  “不不,记得罗拨逊吗?”

  “为你离了婚的助理教授。”

  “其实不是那么一回事,你门都错了,我与罗拨逊,最接近的一次,是在教务处玻璃回旋梯外头,那一日阳光特别好,寒假还未结束,学校几乎没有人,我甫出教务处,便看到他。

  “我并没有停下来,一直走到贴近玻璃,才站住,离他约有十公尺,他也没有走近,只是远远的问:“缪斯,你选了我那科?”

  “我说是,然后两人相对十分钟,我说“我要走了。”他也说:“那么下学期见。”就是那样。”

  我呆呆倾听。

  “你明白吗,你是明白的。”

  “然后他离了婚?”

  “我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你向往距离十公尺的感情?”

  “接近了还有什么味道?早上起来,再俊俏的男女还不都是那样子,都得赚钱养家,经受压力,生老病死。”

  “换言之,你不会同任何人做柴米夫妻。”

  夜之女将一生浪漫地游戏人间。

  “这真是性格的悲剧,”缪斯说:“其实要是肯发掘一下,家居生活也许有很多好处。”

  “你鼓励我?”

  “是。”

  “谢谢你。”

  “替你庆幸。”

  这是缪斯第一次对我诉心事,也是最后一次,往日我总以为她一点正经没有,现在知道她有她的理想,最最不切实际,最最动人。

  不久我与她介绍的人便正式走在一起。

  缪斯的眉宇间开始露出沧桑,然而她知道她在做什么吧。

  搬出来那日,依依不舍,与她相识近十个年头,投注的感情,真不算少。然而我们是两条路上的人,日与夜始终有个界限。

  所遗憾的事,从头至尾,她始终能帮到我的忙,因为我所要的东西,实实在在,有色有相有嗅,而我却帮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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