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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我看看小孩,他似乎每句话都听得懂,只得维持沉默。孩子是要尊重的,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实践起来很不容易。

  忽然永超说:“他现在要吃冰激淋了。”

  我到厨房取出给他。

  永超说:“他要粉红色的。”

  “我没有草莓。”

  “有香草么,小孩不习惯绿色加咖啡点点的冰激淋。”

  就此一招,我就发觉带孩子并不比装设硼轮盘更容易。

  我把一盆香草搁他面前。

  永超又说:“他要球状的。你舀得没技巧,让我来。”

  我生气。也不见他开口说话,在母亲身上磨几磨,就下了圣旨,这样那样,叫人服侍得他十全十美,小子,这世界迟早会叫你失望,没有人会宠你一生一世。

  我瞪他-下。

  他立刻觉察到,不高兴了,板着面孔;更加不肯露出一丝笑容,小脑袋向着前方,固执地不发一言。

  永超体贴入微的替他围上纸巾。

  我已经觉得他没有进门时那么简单。人家的孩子到底是人家的孩子,难以侍候。

  妈曾说过,自家生的,血蛋黄似捧大,又自不同。现在我孩子已有他独立的意旨。

  朋友。我与欧阳明小朋友会成为朋友吗?

  我与永超有许多许多的话要说,她认为他是自己人,当着他面说不要紧,我却不这么想。她说:“我亲自在家带他两年。”

  这么爽朗的女人,谈到孩子,也会软化。

  我问:“你决定争取他的抚养权?”

  她点点头。

  “你的工作地点变化莫测,对这件事的影响可大可小。”

  “也得碰一碰运气。”

  孩于又弹我一眼。我早说道,他什么都懂。

  “孩子在你心目中,占第几?”

  “第二。”

  “第一是工作?”

  “第一是我自己。到最后,人最爱的,必须是自身。倘若我没有了,谁来爱我的孩子?”

  我指指孩子,“当年离开他,需要极大的勇气吧。”

  永超没有回答,双眼看向窗外。我知道她心酸。

  然后她说:“我去洗手间。”

  好家伙,只剩我与这孩子面对面坐着。

  他已享用完他的冰激淋,继续翘着嘴不服气的看着我,这倒还罢了,忽然之间,他举起胖腿,朝我的胫骨踢过来,快如闪电,我避都避不过,一脚被他踢中,想像不到这小东西力大无穷,鞋头又硬,我吃着一记,痛不可当。

  我用手捂着伤处,喃喃咒骂,又恐怕他再接再厉,于是恐吓他:“我告诉你妈妈,她就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个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进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来。

  当然纯是恐吓他,要让他知道恶人自有恶人报,谁知就在这时,永超出来了。

  我只得坐下。

  他胜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开,露出雪白的牙齿,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她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他是完全独立的一个人。

  永超问:“发生什么事?”

  我悻悻说:“他不喜欢我。”

  永超莞尔,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须他喜欢你。”

  说罢她拉起孩子,告辞。

  “我们不能够一起吃饭?”

  她摇摇头,“我想你会吃不消。”她笑。

  她说得对。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几时轮得到异性朋友,现代社会中,最没有地位是成年男性。

  那孩子,真是可爱可恨可敬。孩子们的脾气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许遗传了母亲的意志力,看样子小小的他已下定决心要把他母亲的男友斗垮斗臭。

  永超与他分别已有一年余,然而他仍然紧粘着她,血与血之间的联系就是这么神秘。

  我忽然后悔起来。

  我与利璧迦也应该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梳马尾巴,穿牛仔裤与球鞋,尖下巴,大眼睛,见人就踢,替我报仇,为我出气,那么利璧迦的胡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可惜我没有孩子。

  我为永超那个鼓气的、不肯说话、坏脾气的小孩倾心。

  我想出许多恐吓他的话;“踢你落楼”、“扭断你脖子”、“带走你妈妈”、“罚你一生一世没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下,我愿轻描淡写在他耳畔轻轻告诉他。

  不知恁地,想到可以报复,我像个贼似的嘻嘻自顾自笑起来,还搓着双手。

  啊,周至美,你这个寂寞的男人,你迷上了这孩子,也爱上他母亲。

  我没想到这么容易,原以为对着别人的骨血,总有点芥蒂,没料到小朋友是个独立有趣的人,晤,喜欢他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到街角士多买了比萨,回家来烤,解决晚餐。

  第二天在电梯碰见永超,她拉着小东西出门。

  “早。”我说。

  她点点头。

  小朋友凶霸霸地,趁他母亲不在意,伸出拳头,嘴型明明在说“打”。

  岂有此理,莫非他也通宵研究应付我的办法不成。

  我问永超,“你不是带着他上班吧。”

  “我送他回去。”

  “啊,什么地方?”

  “亲戚家。”

  我不舍得。“谁的家?把他抛来抛去,不怕他午夜梦回,不知身在何处?”

  永超说:“所以要争取他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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