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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这是生活

  昨夜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飞机场,不知道是干什么去的,忽然之间机场人员问我:“你是不是在接唐?”他顺手递给我一本乘客名单,翻到某一页,上面清清楚楚的写青:唐子长,住址:民族路。实际上所有的乘客名单是全部用英文写的,但这一次我看见的却是中文。然后唐忽然出现了,他向我微笑,向我打招呼,我平静的问及他的近况,他说他又搬家了,现有两个女朋友,然后他的脸渐渐变大,变得丑陋,变得模糊,我伤心地醒了。

  做梦还梦得到他。他在我心目中并不丑,不但不丑,简直漂亮极了,很少有比他漂亮的男孩子,但是做梦有什么用呢。

  我是一个时装模特儿,我不能说我们这一行我是最红的,但是只要有重要的表演节目,我必然会在被邀之列,少了我阵容就弱。

  今天便有一个这样的表演。我得好好的打扮自己,准备上场。但是起床之后,我觉得头昏,连忙到厨房去做了一杯葡萄糖水喝。穿着睡衣,捧着玻璃杯,我想到了昨夜做的梦,真是的,还梦见他有什么用呢?我放下杯子,回房间去收拾东西。

  化妆品、袜子、自备皮鞋、靴子、卷发器……我从来不拎化妆箱,都把它们塞在一只大大的皮手袋里,穿上T恤牛仔裤,布鞋一双,便出门了。

  天有微雨,我拦了一部街车。

  我与父母同住,但是我与他们相处得不好,他们一向没有爱过我,是以我也不懂得爱他们,我唯一与他们同住的原因便是省钱与省麻烦。有男人问能不能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可以说:“我与父母同住。”他们大都马上丧失了兴趣。至于省钱。我想线总是要省的吧,该花的才能花。我赚得并不多,因为略有名气,小场面,没多大意思的地方没兴趣出现,又缺乏男朋友供养,自然环境不如一般人想像中的好。

  我可以说奋斗过的。我母亲是一个粗心陋俗的女人,小时候叫我自己去找肥皂粉洗头。后来有人问我头发何以又多又见又黑,我老是半真半假的说:“用肥皂粉当洗衣服似的洗吧。”然而我的确进过正式的仪态学校,在事业方面还算顺心,我并无太多的要求,只希望可以快快嫁掉。嫁一个理想的人物不是这么容易的吧。我们的接触面是这么广,但是来往的人都是在花花世界里打过无数滚的,逢场作戏,人生便是舞台,我却不是好演员,生活一天比一天无聊。

  赶到现场,莉莉说:“你又迟了,漂亮衣服全叫人挑光了,你穿什么呢?反正你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一切衣服穿在你身上,都是漂亮的。”

  我只好笑说:“才怪。”我把大皮包放下来选化被品。

  莉莉伏在旁边看我,“他们都说你有种迷茫厌世的美,我倒要来研究研究。”

  阿丽在一边扑粉,她笑说:“她呀,别糊涂得真去厌世了才好。我问你,小方有什么不好?介绍给你,你连电话都不高兴听,结果被陈明明得了便宜去。”

  我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小方太不成熟,支票轧来轧去,又好充阔……我不喜欢。”

  “你又不是嫁他!”阿丽说:“你不过是拿他来散散心,只要有汽车来接你出去,吃喝一顿,或是跳舞,或是看场电影,不是回家了吗?结婚对象是可遇不可求的,趁这个空档,尽量开心开心,你真是呆瓜。”

  “还有没有别的男人?”我问。

  “没有了,都是你看不上的,有了钱没学问,有学问的又长得丑,长得不丑的又没钱,什么都有的心又花,你再也挑不到的了。”莉莉笑说:“你继续你的迷茫美吧。”

  “也不能美多久了,我老了。”我说。

  莉莉端详我说:“说老呢,还差一段日子。”

  我说:“结婚退休之后,我一定不节食,今天起床饿得头昏,要吃葡萄糖水,多可怕。”

  刚刚这时候陈明明进来,一转身听见我这话便冷笑说:“好笑不好笑?每个人都在谈离婚的时候,她却想结婚,你以为做人老婆是份好差使呀?才怪,我的女朋友有四对离了婚,都是近三十,有孩子的,还有什么出路?像咱们,好歹是个小姐身,再老也是老小姐,胜过做怨妇多多,我才不冒这种险。”

  莉莉说:“出场了。”

  我放下胭脂说:“我的衣服呢?”

  “在架子上。”

  我抓起了便换。穿多了美丽的时装会对衣服起反感,走在街上,我永远是破衬衫与牛仔裤,再也没有其他的装扮。这次一共换了七套衣服,她们把所有的紫色留给我穿,因为紫色最不讨好,紫色最难配。

  我无所谓,其实我是最不适合穿紫色,我太苍白,胭脂常常有那么浓便涂那么浓。看看镜子,简直觉得自己像一只木偶一样。如此模特儿生涯。我的表演丝毫没有特色,我不跳不叫,不踢腿不扬手,不装鬼脸。我只是走出去,把衣服展览妥当,再走回来,另换一件出场。我脸上没有表情,想到前途茫茫,今宵又是一个寂寞的夜,夜里做无数的梦,梦中出现的都是得不到而恋慕着的人,还会有什么表情呢?

  表演完毕,我吃了一个简单的午餐,把东西收拾了,脸上的妆抹掉,换上我的破衣服,走到大酒店门外,发觉雨更大了,车如流水马如龙,正是下班时分,但是一切都与我无关,我还是我,永远一个人。

  我叫不到车,茫然站在街上,酒店门口虽然有服务生,却未曾注意到我,忙着为洋人游客找车子,我只是呆呆的站着,心在一千哩路外。我并不急着要回去,那么急干什么呢?回了家也是看天花板而已。

  电话铃不停的响,我不停的拒绝着男人,俗气的男人,没有风度的男人。然而电话铃不响,又是这么的寂寞。那一阵子与唐,我真以为我找到归宿了,至少休息一年两年,单看他一个人的脸色比看全世界的脸色好,但是匆匆几个星期,他连电话都不来一个了。人是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雨点一直落在我的头上。

  一辆雪白的保时捷缓缓的停下来,有一个人琛头出来叫:“周小姐,周小姐!”

  我抬起头,我不认识这个男人,他长得不难看,但是就跟所有普通的男人一样,长得那么普通,我是几时认识他的,我并不知道。

  他说:“周小姐,上车来吧,下雨天太难叫车,我送你回去。”

  我点点头,上了他的车。我说:“谢谢,请驶往新生南路一段。”

  他微笑,“我知道你的住址,我送过你一次,那次你喝醉了,一大群人还要去跳舞,你没有去,于是我做了护花。”

  我笑笑。真喝醉了吗?为了什么?为了谁?我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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