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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方筝直觉地伸手抵住他胸膛。她可以给他过肩摔的、她可以呼救、可以按下保全钮让一卡车保全人员前来,可是她被他撩起的火热,已让大脑丧失指挥的功能。

  也许她尚未深爱上他,但她的身体并没有拒绝他的触碰。这个认知令方筝讶然不已。

  难道她对男女之间的欲望也存着好奇吗?她迷惑了。任由他脱下她的上衣,他的挣扎全部停止,混沌地看着他邪恶的挑情。

  风御骋因她的静止而放开她的唇,在她耳边低喃:“来吧!看看你对我的情感能深到什么地步,如果你不试,又怎么知道你的身体愿不愿意让我占有?我发誓,只要过程中你发现自己并不喜爱,我可以立即停止。”

  方筝迟疑地看他,轻声道:“我从未有过这方面的幻想。”

  “那么,允许我来教你。”他完全退开,让他们之间有半呎的距离,双手亦没有再碰她,面对着面,他等待她的应允或——驱逐;虽然在方筝看来比较像伺机而动。

  好吧,有何不可呢?

  就让这一夜来让她肯定自己爱不爱他了,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不是吗?

  “我必须先警告你,我的身材不会太令人满意。”

  “等我检查过再下定论如何?”

  他淡淡一笑,一把拉她入怀,初时稍歇的狂热烧得比刚才更狂烈,方筝终于是他的了——

  感觉并不糟,方筝必须承认。如果她不是个花痴,就想必对他有更深的情爱存在吧!否则不会轻易瘫软在他怀中。

  性是爱的完成吗?还是性是爱的证明?

  明天过后,她得想一想才是——此刻的燃烧灼烫,不容许她有思考的空间。

  她想,她可能会喜欢上这种刺激的运动,如果下次的疼痛可以少一些的话——

  §第七章

  相当好笑,前一刻方筝原本还在担心自己脖子上的吻痕无法见人,怎知在见到她的万能秘书之后,反而消除所有不安与羞涩,兴致勃勃地逗起了她的秘书来了,

  不小心抓开李乃君的领巾,才知道她脖子上的红印不比她少,真是值得安慰,昨天与男人鬼混的人不止一个。

  “谁是你的真命天子呀?”方筝一点地不掩藏自己脖子上的两点瘀痕,流气地调笑美人秘书,只见李乃君的脸已充血到快要发紫休克的地步。

  “那谁又是你的入幕之宾?风御骋?”

  “是呀。还会有谁?”

  李乃君看着方筝落落大方,自己也就力图镇定了,否则害上司笑到中内伤不是尽职下属该做的事。

  “他要我嫁他。”她苦恼地叹息。

  方筝脸色一整,如临大敌地戒备道:“嫁就嫁,没有关系,但他休想挖你去他公司做事,否则我不会让你嫁人。”

  李乃君娇嗔怒叱道:“你巴不得我嫁人呀!一点也不关心我爱不爱他。”

  “事实不就在那儿了,你不爱他怎么可能会给他碰一根寒毛?更别说全身上下给他碰光光了。”

  “我——是不得已的!我才没有!”

  方筝打量着李乃君的气急败坏,深思着相同困扰住自己的问题。上床与爱是有必然关联的吗?

  在旁观者的身分时,方筝看得一清二楚.相信李美人绝对逃不开陈颐允的情网了;否则倘若无情,就不会有机会开始。

  那么,同理可证之下,她的情况应该也可以做如是解吧?是吗?在相拥而眠至天明,乍醒的一刻没有悔怨就该代表她至少是爱他的?爱情有来得这么轻易吗?还是她一直认为千辛万苦得到的爱情才算真实隽永?

  她的爱情来得太轻易,无理由地被爱了六年。风御骋的付出是动人的,但单方面而言,她似乎只有被动的接受,看着有个男人拿她当做宇宙的中心点去珍爱。

  奇怪,她哪来的魅力?还是当初那张照片恰巧被下了咒,可以让人得失心疯?

  那她是爱他多一些,还是感动凌越一切?

  老天,大清早不该虐待大脑去想这种厘不清的事!用她简单的二分法来谈,后悔不后悔如果可以代表爱与不爱,那她就只能暂时说是爱他的吧!目前为止,有这种粗率的结论就够了。

  “方筝,老板!你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

  李乃君的娇叱声只差没穿破她耳膜,方筝跳开一大步,故作惊惶道:“完了,母狮的原形毕露,居然正巧住在河的东边,这下子陈家才俊男没救了!”

  羞怒交加的李乃君开始考虑着K昏上司所须负的刑责;没有刀子可以磨,磨牙总成吧!

  “我才不嫁!我打算一辈子老死在方家,顺便A来一口上好的柳州桧木棺材来长眠。”

  方筝哈哈大笑,双手举高道:“OK!我道歉,下次记得提醒我,恼羞成怒的美人不能惹,更不该在美人失身的第二天调笑于她,哎呀!”不知死活的调侃,当然手脚要利落一点,在美人扑杀而来时,她往右边跳开好大一步。

  收势不及的李乃君只能低呼地住门口跌去。完了,她的一世英名——这死方筝居然没拉她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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