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席绢作品集 > 使你为我迷醉 > 上一页    下一页
三十一


  她完全听从他的;这辈子没听过任何人的话,也没服过任何人的白水晶,现在竟然驯服得像小绵羊似的。她知道,经其一生,她愿意顺从他任何事,只要他也爱她。

  “别哭。”他抹去她的泪。

  她才知道自己掉了泪。刚才,她好怕——那一把把不长眼的刀在眼前飞舞;血花虽来自石强身上,却像是伤在自己身上。如果刚才没有石强的保护,她不可能全身而退,她的武功毕竟难敌众手,更别说那些刀棍了。

  “你的脸白得像大理石。”他笑。

  这是第二次看到他笑,那笑容俊朗得让人无法呼吸。她想开口,却无法成言;她闭上眼投入他怀中啜泣,紧紧抱住他胸膛。天!她再也不要忍受那种会失去他的恐惧了。

  “你像个小娃娃。”他说道,轻轻搂住她,不再言语。

  回到她的公寓后,她替他上药。他的双肩与后背有火焰的刺青,背部中央全是火红的焰火,并且绣着“风云堂之火”几个字。刺青之外,就是一些伤痕了;她看到他右手臂那条从肩膀延续下来的白色伤痕。

  “这些伤痕怎么来的?”她轻声问。

  “受训时得来的;练不好就挨打。关在笼子中与野兽搏斗只能一个活着出来,几年下来,能活着成为杀手的人身上难免会有些伤;至于死人——就出不来了。”他以为会在她眼中看到鄙视或害怕;但她没有,只用温柔与怜惜的眼光看待他每一个伤口,流连在他伤痕累累的身体上。这些伤痕与刺青曾经让女人尖叫、昏倒;当王妮如还是他的女人时,上床绝不开灯,而且也绝不看他的身体。而水晶面对他丑陋的身体时,竟然没有露出嫌恶的眼光;她为什么她那么与众不同?

  包好他最后一个伤口之后,她坐在他面前,拨开他额前的刘海,轻轻揉着瘀青。

  “疼吗?”她问。

  “我要走了。”他看到时钟指着一点了。

  他没有动。而她双手垂在他光裸的肩上,轻轻沿着刺青的线条游走。

  气氛极其亲昵,两心波涛暗汹;她想,她真的醉了,心中充满疯狂的念头——想留下他、想引诱他——

  他——可会觉得平板的她吸引人?

  她想知道答案,于是献上她的唇——当他的惊愕宣为不可收拾的狂澜湮没她时,她得到了答案,也成功的留下了他——

  今天的气氛真怪异。

  朱浣浣一边小心控制。炖肉的火候,一边忙着拣菜,还不时探头看向客厅。丁皓说办公室整修,近几天在公寓工作就行了;于是冠人搬来一部计算机与一部传真机。丁皓一直打电话不知道在与谁说话;他一大早就吩咐去买很多菜回来煮,说中午或许有几个客人会来。

  水晶说今天要来讨论事情却仍不见人影。早上七点她去敲石强的门,要叫他上来吃饭,却发现他根本不在;刚才告诉才打电话来说石强人在公司。

  今天真的很奇怪;外头天气好得不得了,但室内却沉闷得吓人。她今天正式穿起春装,可是丁皓却要她立刻换掉,要她去穿大毛衣、长裤;真是的,一件无领无袖的长洋装也没有什么暴露的地方,他偏说太露了;她只好加一件薄外套,才让丁皓闭嘴。

  开水的笛声响了,她关掉火,冲了一壶水果茶,端到客厅。

  “今天到底什么人要来?你们老坐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去公司看看吧!也许石强昨天遇到麻烦了。”她这才看到孟冠人在玩俄罗斯方块,根本没有在办公;而丁皓一直盯着电话看,好像在发呆。

  “我们在等人。”丁皓回她一句。

  “谁?”

  “也许是沈拓宇,也许还有别人。”

  看来他们是不打算告诉她了。她回到厨房关上了火,拿起皮包说道:“我去买一些甜点回来饭后吃。”

  “我陪你。”丁皓立即站起来。

  “我只是到马路对面那家小西点面包店买而已,你还是坐着继续等电话吧。”她自己走出去。

  丁皓又坐下。

  “你想石强是怎么回事?”孟冠人关掉计算机电源。

  “昨晚我看到他陪水晶回家。”丁皓口气又妒又羡。

  孟冠人直点头说道:“这一招高!置之死地而后生。完全奉献自己,再将石强推开叫他不必负责,而石强那种人想要他不负责都难;水晶用对了方法,只希望她不会傻傻的放石强走。啧!她真大胆。——不必嫉妒别人嘛!丁皓,浣浣与你住一起,你自己硬要等结婚后;要是你现在要她,她不会拒绝的。”

  丁皓闷头喝茶——今天起浣浣已对他下禁酒令了。她说他发酒疯才会将办公室砸得惨不忍睹;而她拒绝与酒鬼结婚,所以家中的酒全被垃圾车载走了。他早就打定主意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要她;但她今天一早的春装勾勒出美艳的曲线差点让他爆炸昏倒,坚定的主意开始动摇,后悔自己的君子念头。

  “大不了我立刻结婚;无论如何我都要等到结婚后。”丁皓还是这么想。

  孟冠人再三摇头。反正受苦的是他,不会有人怜悯的。

  “要叫石强回来吗?”

  “他中午会到。”丁皓回答,仍是懒洋洋的。“这一次‘死神’也会来。”

  “东方磊?他不是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孟冠人提起高度的兴致。

  “好像摆平了。目前来台湾只为了石强;他肯定想收这个徒弟。”


梦远书城(my2852.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