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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晓星星慢悠悠的看着三个身材各有千秋的女人,从头到尾没吭声的丁氏,她也不主动询问,既然人家乐意当摆饰,晓星星也当没看见这个人。

  倒是家具的采购,她让墨氏把清单列出来,看要支出多少银子,等她过目后再使人去订做。

  三个姨娘半福了身子走了。

  晓星星在屋里隐隐听见丁氏那提高了声音,带着尖利的柔腻嗓子——

  “我说你也真是的,又不缺那几钱银子,何必作践自己?”

  然后是端氏分辩的声音,“大姑娘说不养吃闲饭的,我又不像姊姊身边还有个孩子,日夜漫长,找个事做打发时间也没什么不好。”

  “劳碌命!”

  声音渐渐远去。

  晓星星心想这端氏倒是个明白人。

  发落完家里那摊子事,她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既然人都醒来了,那就出去走走。

  “美貌,咱们上街去。”

  美貌赶紧跟上。“姑娘,要带银子吗?”

  晓星星回她一瞥。“够去茶楼喝茶的茶钱就可以了。”她顿了下。“顺便把牡丹花匣子里那铺子名册拿出来。”

  “好咧姑娘,婢子可是打听过了,这小县城有个小梨园,传闻里头的小青衣演的《西厢记》可好看了。”

  “下回吧,今儿个有正事。”

  晓星星出门去了,然而,等了两天都没等到新邻居过府来拜访的元璧,让黄泉持了拜帖去了晓家。

  晓修罗亲自收下的帖子,那是一张蚕茧纸,以泥金书写,落款人写着元璧二字。

  晓修罗在侯爷的爵位上坐了半辈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是这以蚕茧纸和泥金写出来的帖子,叫他烫手的差点拿不住。

  这蚕茧纸极为罕见,应该说自王羲之以后,再也没人用它写过字了。

  只是这署名陌生得紧,他们一家没声没息的在徐闻落脚,他也成了白身,往来的人家一个都没有,又哪来的上门拜帖?

  黄泉见这位前任侯爷没反应过来,小声解释,“我家主子是城王。”

  “哪个城王?”晓修罗一知半解。虽然这么问投帖人家的下人有些失礼,不过话都出口了,覆水难收。

  这位爷没认出他来也就算了,连他家主子都一脸的无知,黄泉啧声,“咱燕荡朝现在还有几个一字王?也就一个城王。”

  晓修罗恍然大悟。“王爷怎么会在这极南之地?”

  根据传闻,这位城王是堪比神只一样的存在,在战场上是妥妥的杀神,在权贵心中又是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在名门淑女心目中还是最佳的乘龙快婿。

  城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弟弟。

  五岁就封了王,赐了江南最富饶的封地,开了府邸,当时的先帝年纪已大,老来得子,担心自己无法亲力亲为的教育这个幼子,便将小儿子送到了当时的东宫,交给太子抚养。

  城王出生那年,那时的太子已经二十八岁,膝下孩子一堆,因为先皇的圣旨,他当起了奶爹,小到娃儿洗澡吃奶换尿布,大到启蒙读书、传授武艺,扎扎实实把城王带到了十岁。明着是兄弟情分,但感情超越父子,太子府里那群孩子拍马都比不上他待城王的一根指头。

  城王十六岁的时候,先帝驾崩,太子登基,在城王原本的封号上加封千岁。不料六年前一场战役后,他便失去了踪迹,有人传言他练功走火入魔,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又有传说他在战场上中了奇毒,陷入沉睡,至今未醒,可信度更高的另一种传言是,这位城王早就死在战场上了。

  当时朝堂因为城王的失踪大乱,今上更因为这样的谣传连惩好几批的官员,说他们妖言惑众,蛊惑民心,而后派出无数骑兵,把滇南之地翻了个底朝天,可惜城王的下落比丢进水里的石块还难找,连个涟漪也没起来。

  连续三年的时间,今上不知花费多少人力物力,直到朝中物议沸腾,皇室贵戚都纷纷上书力劝,今上为了平息各方压力,不得不撤回寻找城王的人马。

  晓修罗万万没想到,一旬便能攻克三座城池,令人闻风丧胆的城王居然人在湛江。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以讹传讹,没有根据的事姑且听之就好。

  “失敬、失敬,赶快有请!”晓修罗哪里还敢怠慢,瞧瞧自己的服装仪容没有差错,疾步如风去到大门,亲自去迎接城王千岁。

  在晓家垂花门处大青石上坐着的元璧,穷极无聊的打量宅子前院,身边只跟着黄泉一人。

  今日的他发束于头顶,青绿如翡的发簪松松插在发上,雨过天青的缎面圆领袍子,外罩一件白梅纱袍,腰系丝条,脚踩麻履。

  这张脸,丰神俊秀,如冰雕雪铸,虽然只有一面之雅,晓修罗还真没那么容易忘了他。

  他怎么也没想到城王竟就是在荒郊野外吃了他女儿一碗粥……好吧,一口粥的人。

  毕竟经历过权势的洗礼,这点城府晓修罗还是有的,他客客气气的把人请进了堂屋,面上不动声色,也不提两人曾见过面的事——过去就过去了,不过是一口粥的事,是吧?

  只不过说好的仪仗赫赫,仆役成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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