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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他想不透其中的原因,只能轻轻地将她推回床上坐好,再度把此次谈话的重点提出来。

  “因为丁先生出国去了,有关威胁信的一些问题只能问你了,你就坐在原地别动来动去,免得横生意外,我会尽量长话短说的。”冷漠道。

  “我说过了,关于那封信的事,我一点也不知道。”丁秋柔闷闷地答,因为离开了冷漠身边而产生了些许失落感,脸上也跟着出现了可怜兮兮的表情,虽然她自己并不知情。

  然而,冷漠看见了。她若有所失的寂寞神情憾动了他向来冷硬的心,令他既惊愕又忿怒,接着,一贯的面无表情取代了所有的情绪。

  “既然你不知道那封信的存在,那么,就说说你近来的生活状况吧!只要有一丁点不寻常,都要说出来,了解吗?”冷漠明白自己的语气不佳,也知道他这么说话让人家白了脸,却红了眼眶。他心里也不好受,但是没办法,一定得这样!他怎能对她心软?她是撒旦王指名的首要逃犯,而他是奉命来追捕她的啊!

  第四章

  梵轩走在喧嚷的街上,好奇地看着一块块五颜十色的招牌,尽管对有些名称不甚了解,他还是兴致勃勃地体会着人界的热闹。

  这个世界真是不可思议,既吵闹又很愉快似的。路上的人,或两个、或三个结伴而行——有的说话、有的聆听;也有三、四个一块儿开口的,嘈杂得有如一水池的鸭子在叫。不管是做什么事,他们的步调都很快,这和冥界的寂静、单调,简直是天壤之别。

  很不错的感觉啊!梵轩心里想。虽然四处都是高高的房子,一辆辆叫做车子的东西来来往往,喇叭声此起彼落,空气也不怎么好。但是,走在路上的女孩子都穿着美丽的衣裳,经过他身旁时会红着脸偷看他;如果他也看向她们,她们的脸就变得更红,低下或撇开头闪避他的目光——那样子很有趣,也很可爱、很讨人喜欢。

  梵轩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跟着其他人上天桥、过地下道,学人家红灯停、绿灯行,毫不疲倦地浏览人界——对他而言——新奇而陌生的一切。

  天渐渐黑了。他往前走着,依然不觉得厌倦,肚子却发出咕噜的叫声。是啊!冥使也会饿的,一样得吃东西才能填饱肚子,梵轩于是放缓脚步,开始注意哪儿有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

  他不是没想过施展法术回饭店去,但是他所在的位置是个非常热闹的地方,整条街都有卖东西的小贩,来往的行人更是多到了拥挤的程度;一旦他在众目睽睽下突然消失无踪,恐怕会引发一阵混乱,冷漠先前警告过他要特别小心的。

  于是,在人群中穿梭观察了好半晌,梵轩决定入境随俗,就和一般人一样,在众多的小贩中挑选一家来解决他的晚餐问题。÷仔煎?鱿鱼羹?台南意面?彰化肉圆?臭豆腐?这么多名称怪异的东西,都是可以吃的吗?梵轩边看边皱眉,无法决定该挑哪一种做他的晚餐。

  正在犹豫之际,一位长发披肩的女孩攫取了他的注意力。这女子穿着露出一小块腹部肌肤的短上衣和牛仔裤,正坐在某摊位上专注地吃着东西。她很快地吃完一份,并要老板再给她另一份,而桌上还有一个空的碗;从那纤细的身材还真看不出她有这么大的食量!

  然而,真正吸引梵轩注意的是她的表情。当她的长发偶尔被拨至脑后,标致的脸庞透露出无限的满足。

  嗯,她正在吃的那东西一定很不错,梵轩这么想。能让一个小姐一碗接一碗吃个不停,而且神情是那么满意;也许,他也该试试那看起来不怎么显眼的东西,瞧它是不是真那么好吃。

  于是,他挤过几个人,来到那摊子前,在那女孩旁边坐下,并告诉老板:

  “我要和这位小姐相同的东西。”其实这摊子卖的是蚵仔面线,除了这个也没别的了。

  卖面线的老板笑着点头,旁边的女子则微微偏过头,以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便继续吃她的东西而不再理会他,这反倒令他感觉些许讶异。

  她似乎和人界其他的女孩子不同,见了他既不会脸红也没有笑容——说起来,她是今天唯一对他不理不睬的女孩子了,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梵轩确实感觉受到了伤害。

  幸而那感觉并未持久,香喷喷的面线一上桌,梵轩便忘了身旁的女子转而攻击他的食物。一开始,热腾腾又黏呼呼的东西烫着了他的舌头,接着他就聪明了点,学着那女子先把汤匙里的面线吹凉些再往嘴里送,然后,便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了。

  啊!好吃!好吃!真是少见的美味食物!如果这儿其它东西都像这个这么棒,他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学得冷漠的所有技巧,以求能成为冥王手下第一追猎者;那么,这些美食就可以与他常相左右了。

  梵轩愈想愈开心,三、两口便解决了眼前的面线,然后举手要老板再给他一碗。

  何芊芹看了那奇怪的男人一眼,站起来,挤过人群,离开了卖蚵仔面线的摊子。什么嘛!吃东西就吃东西,边吃边笑得像个白疑一样,看得她倒足了胃口,只吃了四碗就坐不住了。

  那家伙还真不是普通的怪。外表嘛,是自以为很帅的那型,却穿著名牌服饰到夜市来吃小摊子,还傻里傻气说什么“我要和这位小姐一样的东西”,老板卖的不就是蚵仔面线吗?他是头壳坏去,还是怎么回事?

  她厌恶地摇摇头走人,谁知才离开摊子不过一公尺远,就听见后头传来卖面线老板的声音。

  “哎呀!年轻人,伯伯做的是小本生意,只不过六十块零钱,你又何必硬是不给,非得跟我过不去呢?”老板操着浓厚的外省口音说。

  听起来像是有人白吃不给钱哪!何芊芹伫足,迟疑了片刻,才旋身往回走。

  回到摊位前一瞧,哈!不是那个呆子是谁?他浑身上下的衣物加起来起码超过两万元,居然会到夜市小摊子吃霸王餐?看来,他是真傻了!

  何芊芹参与了围观人群,站在一旁看着老板和那傻子拉拉扯扯。傻子说要把外套给老板抵六十元,老板也许是不识货,摇头不肯,并说他有心刁难。两个人就那么僵在那儿,唯没有肢体冲突,却有进退两难的味道。

  时间缓缓流逝,看热闹的群众逐渐散去,老板继续做他的生意,傻子又不能离开,只得楞楞地站在一旁,看在何芊芹眼里,感觉有点可怜。

  看起来,他实在不像吃东西不给钱的小混混,说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傻少爷还可能些。这么多看热闹的人就没一个肯伸出援手,她就当是日行一善,拿出六十元把这事儿给解决了吧!

  于是,她走向前,看都不看那傻子一眼,便由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数了六十元放在摊子上。

  “伯伯,这里是六十元,你拿去,让他走吧!”

  老板闻言,一脸惊讶。

  “小姐,你要替这白吃白喝的家伙付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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