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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么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许黄牛!”

  “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潮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么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床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记本,她有为日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么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么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么想,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日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中间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义,空白能导致更美的幻想,随你的画笔在上面抹上什么颜色,不是吗?

  空自的一页最美,里面藏着一个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梦!

  十点钟,咏梅准时到了教堂。

  她穿看浅黄色的套头毛衣、浅黄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诗班集合的小房间里套上白色的话袍,她看见文仲正在一边忙着,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叶爱琳守在他的旁边,这个女孩子倒是很会钉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会抢吗?

  抢?可笑的名词,什么东西都能抢,感情不能,对吗?叶爱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为什么不显得大方一点?

  咏梅静静地站在一边,像往常一样。

  教堂的工作人员来通知诗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们排看队,安安静静地走出去,坐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叶爱琳坐在第一排中间,正对这文仲。

  对咏梅来说,这是“宝座”,她可能永远坐不到!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侧。

  文仲也出来了,还没轮到他们唱,他总是坐在钢琴的旁边,但——他走过来,他竟坐在咏梅的旁边,是故意的吗?

  咏梅全身的神经都扣紧了,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文仲是看见她才坐过来的?看,她又在胡思乱想了,文仲根本连一眼都没看过她!

  她动也不敢动地坐着,文仲会跟她说话吗?

  五分钟像五小时那么长,文仲就这么沉默地坐着,直到弹钢琴的陈夫人暗示他开始唱诗!

  文仲站在诗班前面,不,站在叶爱琳面前,他很庄严地做一个手势,全体诗班站了起来。

  现在他和叶爱琳面对面地站着了,多罗曼蒂克的镜头,难怪叶爱琳这种女孩子也肯参加诗班!

  咏梅跟着大家唱,跟着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远看不到她!

  整个礼拜过程,咏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师在说什么,她从来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态度不对,来教堂是为事奉神,不是找寻爱情。她没办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对她的吸引力那么大,大得地无法自持!

  礼拜做完了,换下诗袍,咏梅看见文仲和叶爱琳并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绿色灯心绒长裤,上面是一件几乎同色的樽樽领毛衣。咏梅从来没见过文仲穿西装,她知道,有种男孩是从不向西装低头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识地跟看他们俩步出教堂,刚好看见文仲扶看叶爱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阵酸、一阵凉,站在那儿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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